《公检法办案指南(2011年第4辑·总第136辑)》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出版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2011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公布)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594号公布)
出版管理条例
(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
根据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司法解释及其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10年12月31日 法释[2011]1号)
《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1年1月27日 法释[2011]3号)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理解与适用
【规范性文件】
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
(2010年12月27日公安部公 通字[2010]72号印发)
【工作指导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个人违法建房出售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的通知(2011年2月16日 法[2011]37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2011年1月7目最高人民检察院 高检发纪字[2011]2号印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
(2011年1月29日 高检发研字[2011]2号印发)
【办案实务研究】
【典型疑难案例评析】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