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七大项目,包括税务会计入门、增值税计算申报与核算、消费税计算申报与核算、关税计算申报与核算、企业所得税计算申报与核算、个人所得税计算扣缴与核算、其他税种计算申报与核算。每一项目分别从税额的计算、如何进行网上纳税申报以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三大部分来进行阐述,每一项目又分为若干个工作任务,与实际会计工作岗位的税务会计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完全一致。
前 言
为了培养能满足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按照高职高专会计专业的“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本位”的培养目标,我们以校企合作开发为纽带,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编制了本教材。教材将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与教学内容系统化,较为妥善地处理了能力、知识、素质等方向的协调发展,突出“理实一体”的设计理念。教材理论内容以应用为目的,岗位实训以项目为载体,着重加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
1.整合“税法”与“税务会计”两门课程,体现教材内容的系统性
“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是高职会计专业必修的两门主干课程,长期以来,大多院校都将两门课程分别开设。本教材将两门课程整合,合二为一,一可以体现教材内容的完整性,二可以体现知识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同时,将两门课程进行整合,也节省了教学时间。
2.改变传统模式,体现工学结合,具有实战性
教材的编写从高职高专“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目标出发,以税务会计实际工作过程为主线,根据税务会计岗位对会计人员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整合、序化教材内容,设计教学情景项目。教材从框架构建、内容筛选、深广度定位和体例编排等方面都倾力以“工学结合”为纽带创新建设。
3.教材设计体现“理实一体化”的理念
本教材的编排适应项目教学法,针对税务会计实际工作岗位,体现了实际工作岗位的技能要求,每个教学项目都给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并配有岗位技能实训内容,重点突出了纳税申报的岗位技能,并结合实际工作的网上电子报税,设置了相应的能力训练,做到理论与实践零距离对接,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
4.知识内容安排与前沿法律法规结合
本教材以全新《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全新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为编写依据,特别是结合了国家颁布的关于营改增的系列法律规定,并且以实时市场数据和案例完善教材内容,使其更接近我国税务会计工作的实际,既强调教材内容的整体优化性,又注重教材内容的时效性。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税收的基本含义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形式 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都是税收收入。在我国,税收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5%以上。
(2)国家征税的目的是履行其社会公共职能 国家和代表国家行使职能的政府是履行公共职能的机构,要执行公共事务,满足公共需要。而国家本身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不创造社会财富,因而只能通过征税来满足公共需要。因此,可以这样说:一方面,税收体现了国家存在的经济形式和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在国家职能中,满足公共需要的物质基础只能依靠税收,而不能依靠私人主体各种财富收入。
(3)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非财产权力 它是一种超经济的分配,体现了政治权力凌驾于财产权力之上的经济关系。税收的实现是具有强制性的,它是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征收的,不是凭借生产资料所有制而得到的。税收的实现受到法律的保护,是依法征收的。
(4)税收是借助于法律形式进行的 法律具有公正性、普遍的适用性和权威的强制性,能被社会组织和个人所接受,因此将税收以法律形式预先固定下来,便于提供征税的依据,也便于征收管理。
2.税收的特征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1)强制性 也就是税收的法律性,是指纳税义务的形成与履行的法定约束性,对居民和社会组织来说,税收是一种非自愿的、强制的缴纳形式,一切存在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无偿性 也称不直接偿还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给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而且纳税多少与取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多少没有直接关系。在理解税收无偿性时应注意,税收的无偿性是就具体的纳税人而言的,但就纳税人整体而言是有偿的,因为国家政府取得的税款最终还是要用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需要,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正是这一特征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