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三十六计》对山东省各地众多的金融扶贫典型案例进行了精心挑选,并参考其他省份的相关典型经验,归纳形成36个思路清晰、做法独特、成效明显的金融扶贫新产品、新模式、新做法,将其汇总整理、编辑成册,是为”金融扶贫三十六计”,以期对全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深谋远虑,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列为当前阶段必须打好的攻坚战,向全世界庄严承诺“绝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让中国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实体经济的血液,投身扶贫开发是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与社会责任。追根溯源,我国金融扶贫工作基本贯穿扶贫开发全过程,早在1986年国家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开展扶贫开发时,金融部门就开始实施信贷扶贫政策,向特定领域和区域发放低息贷款。经过持续艰难探索,同时服务于扶贫开发整体战略深化,金融扶贫经历了从“输血”到“造血”、从“漫灌”到“滴灌”、从单一到综合的演进历程,形成了开发式扶贫、商业可持续、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基本工作原则。
金融扶贫因其商业化运作方式,有助于激发贫困群体自力更生、奋斗脱贫的内生动力,较单纯政策性、无偿式扶贫具有独特优势和更持久魅力。但金融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一定程度上具有“嫌贫爱富”的属性,如不配以相关矫正措施,会把最弱势、最底层群体排斥在服务范围之外,形成所谓的“金融排斥”,这是金融扶贫面临的先天不足。金融扶贫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发挥金融的独特优势,克服其先天不足,在坚持开发式、可持续原则的前提下,着力打破金融排斥,增强金融服务包容性、普惠性,尽可能拓展服务范围,为弱势群体跳出贫困厄境插上金融翅膀。我国确定的金融扶贫工作目标是瞄准脱贫攻坚的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精准强化工作质量和效率,扎实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坚持精准支持与整体带动结合,坚持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协调,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统筹,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便捷获得贷款,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能便捷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金融排斥是世界性难题,其根源在于金融服务弱势群体的回报、成本、风险三者不匹配,回报不能抵补成本与风险,从而抑制有效金融供给。在回报、成本与风险三者矛盾关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成本与风险,解决矛盾的关键在于有效控制成本与风险,而非使金融获得更高的回报。这是由扶贫事业收益偏低的客观条件所决定的,是信息不对称环境下金融市场达成均衡的路径演进结果所决定的,因为过度提高贷款利率会进一步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反过来增加成本与风险,使三者间关系更加不匹配,形成新的更大的市场失灵。
第一计 扶持产业 带动就业
第二计 担保增信 助农脱贫
第三计 政府贴息 撬动扶贫
第四计 贴补增信 就业脱贫
第五计 信用贷款 支持创业
第六计 光伏发电 绿色扶贫
第七计 央行资金 助推脱贫
第八计 支持产业 辐射扶贫
第九计 保证保险 助力扶贫
第十计 扶持青年 创业扶贫
第十一计 财政贴息 代管养殖
第十二计 银企送岗 就业扶贫
第十三计 财政担保 创业脱贫
第十四计 统贷统管 精准扶贫
第十五计 政府贴息 助学扶贫
第十六计 政策金融 项目带动
第十七计 易地搬迁 助力脱贫
第十八计 项目直贷 精准扶贫
第十九计 价格保险 助农增收
第二十计 虚拟就业 增收惠贫
第二十一计 土地入股 收益脱贫
第二十二计 光伏扶贫 党员助力
第二十三计 订单生产 企农双赢
第二十四计 集散转贷 助农脱贫
第二十五计 效应债券 系统扶贫
第二十六计 扶贫票据 项目带动
第二十七计 网络平台 以点带面
第二十八计 债权融资 循环扶贫
第二十九计 双轮驱动 保险扶贫
第三十计 资金互助 共同脱贫
第三十一计 互助基金 持续扶贫
第三十二计 爱心出借 众人助贫
第三十三计 金融超市 电商扶贫
第三十四计 金融扶贫 青春同行
第三十五计 金融夜校 融智脱贫
第三十六计 薪金管家 服务惠贫
附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