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长把他出的几本书一律称作阅读随笔集,眼前这一本,也是。这个朴素的叫法,并不像一眼掠过去那么老实。 阅读是什么?我不是要下定义,只是想说,阅读是一种渴望,渴望未知的知识、经验、智慧、想象,渴望阅读之前所没有的东西。因而,阅读的渴望是从自觉的匮乏和欠缺中产生的。 写随笔也是一种渴望,尝试着把阅读过程中的感受、想法表达出来。倘若是有效的阅读,体会不应该是固有感知的重复,会有初次遇见的东西。如何捕捉转瞬即逝或者连续冲击的感受和想法?如何把这些感受和想法整理,描述,深化,扩充,延长?说不清、道不明的时候,又该怎么办?写作这一行为是否能够使之成形,乃至促其生长,开出花朵? 阅读随笔可以看作一种渴望接上了另一种渴望,更准确地说,是同一种渴望的不断延展。根本上的动力机制和过程中的步步探索,使得这一类型的写作,比表面看起来要紧张得多,苦恼得多,兴奋得多,快乐得多。 伟长一本接一本地写,于此当深有体会,为之吸引,才欲罢不能。也正因为这样,他才写得好,我读得兴致盎然。 怎么个好法? 譬如他讲纳博科夫危险的洛丽塔情结,当然从《洛丽塔》讲起,但这本小说如此有名,还能讲出什么来?他讲它的前身,《洛丽塔》出版之前十几年俄文写成而尘封的《魔法师》,将两部作品比照,发现了叙述的意义:纳博科夫经过漫长的时间,为危险的欲望找到了一个合法的叙述者。一篇短文,到此也就够了。但他没有打住,接着又讲翁贝托 · 埃科放肆地戏仿《洛丽塔》,虚构一个叙述者,杜撰一份来自监狱的手稿,写出一个完全相反的故事《乃莉塔》:一个美少年,爱上了一位老太婆。又翻出一层来,这下结束了吧?不,他还要再翻一层,干脆从书里翻到书外,讲了一个现实中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的讲法,像写小说一样,他也找了一个叙述者,一个警察朋友。 有时候他不翻层,而是勾连点线,问迹追踪。钱锺书《容安馆札记》一百九十二条:余一九三六年夏游巴黎,行箧未携英文小说,偶于旧书肆得The Diary of a Nobody,姑购归阅之,叹为奇作,绛亦有同好。一九四〇年此书收入Everymans Library,而V. S. Pritchett复作文张之(见In My Good Books, pp.87ff),知者稍多矣。John Betjeman谓T. S. Eliot亦喜此书(T. S. Eliot: A Symposium, compiled by R. March & Tambimuttu, p.92)。近日圆女方取读,因复披寻,益惊设想之巧,世间真实情事皆不能出其范围。这一条信息,伟长利用尽致:不仅用此来读解《小人物日记》这本书,还留心关联的另外三个人、两本书,由此费力寻找、求证、确认,展开了一次美妙的阅读旅程;写下来,也就是纪行了。 还有另一种纪行,事关阅读和写作旅程中自我的成长、反省。伟长讲了一个故事:许多年前,一个自恃颇有才华的青年,因为虚荣和稿费的诱惑,开始学写书评……这个青年,就是他自己。他写君特 · 格拉斯的《剥洋葱》,开头如何写,中间如何写,结尾如何写,当年的文章作为引文,赫然在目;如今再看,他看出了漂亮文字背后的空洞、匮乏,他自问这个青年人缺乏什么,经验,积累,成熟(也可谓之狡猾),还有自知,尤其是对自我局限的自我感知和确认。能做这样不留情面的检讨,当然是因为今日之我已不同于昔日之我;而如何理解君特 · 格拉斯的《剥洋葱》,也就在这样的对比叙述中显现出来。 伟长的阅读随笔里有伟长,这似乎是句多余的话,但仍然要说出来,是因为印象深的缘故。就这个印象还可以多说一些,想到序文宜短,读者自会到他的文章里去辨识,赶紧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