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篱
四川宜宾人,1970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本硕博均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2)、法学硕士(1995)和法学学士(1992)。英国牛津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10)、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访问学者(2001),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11年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013年为四川省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2014年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目前兼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四川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先后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含重大研究专项),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课题10多项,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等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64篇,其中法学三大刊(中文版)4.5篇、法学类核心期刊(CLSCI)27篇,其中有20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出版个人专著4部,参编多本专著和全国性教材,相关成果先后获得司法部、四川省等多项省部级二、三等奖奖励。博士论文《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
马力路遥
女,1990年生,法学博士。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门总经理助理。西南财经大学中国经济法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已在《理论与改革》《西南民族大学学报》《财经科学》《天府新论》等期刊上发表数篇学术论文;并数次参与、省级、银行业协会、信托业协会等课题研究。
余嘉勉
男,西华大学副教授,经济法学博士。先后在《中国法学》(英文版)、《宁夏社会科学》、《农村经济》等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要研究领域为慈善法、信托法和农村法治。
李季刚
男,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讲师,经济法学博士。先后在《民商法论丛》、《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新闻界》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要研究领域为市场秩序法、知识产权法。
章 食品安全治理中的政府监管及其实效分析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模式的世界经验
(一)联合监管模式
(二)统一监管模式
二、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模式的更迭与评析
(一)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背景下卫生部门主导监管模式
(二)20世纪90年代至大部制改革前后:从卫生部门主导到分段监管
(三)大部制改革至今:从多部门分段监管到集中统一监管
(四)讨论与评价
三、政府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策略检视与实效分析
(一)政府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一般进路与举措
(二)严法重罚,有法必依
(三)食品安全标准制定
(四)抽样检验
(五)运动式执法
(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四、小结
第二章 行业自治:食品安全治理新进路
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制度偏好及其分析
(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体趋势
(二)我国当前食品安全治理趋势分析
二、食品从业者自律激励分析
(一)高价低销量策略的可行性分析
(二)低价高销量策略的可行性分析
(三)公众监督的实效分析
三、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分析
(一)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中的比较优势分析
(二)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行业协会治理
四、小结
第三章 我国食品安全行业协会治理情况
一个实证分析的视角
一、我国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发展特征
(一)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行业协会的总体情况
(二)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行业协会的基本特征
基于S省的调研和实证
二、关于我国行业协会决策行为的初步推断与推论效验
基于近十年我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实证考察
(一)初步推论:基于2014年食品安全事件之具体考察
(二)进一步的验证:基于近十年我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整体考察
三、食品安全行业自治失范的类型化分析
一个基于实证的总结
(一)对企业不当行为的护短
(二)过度依附政府
(三)缺乏积极的行业自治的激励
(四)行业协会社会责任有所欠缺
第四章 行业协会决策行为的制度成因分析
以合法性(legitimacy)理论为分析框架
一、合法性理论概述
(一)合法性机制的逻辑与理解
(二)合法性与社会承认逻辑
二、政治合法性机制
三、行政合法性机制
四、社会合法性机制
(一)配角式的自我定位
(二)社会认同对行业协会的压力不足
五、法律合法性机制
(一)法律阙如令行业协会依法而治存在先天性缺陷
(二)行业协会自身规则之治意识匮乏
六、小结
(一)政府监管与行业协会权力配置错位
(二)行业协会自律行为归责制度缺失
(三)行业协会自律行为的社会监督机制匮乏
(四)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机制失范
第五章 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治理中自律重构的改革进路
一、逻辑起点与理论基础:合法性理论与角色冲突理论框架下的行业自律重塑
(一)合法性理论框架下的行业自律之重塑进路
(二)角色冲突理论框架下的行业自律之重塑进路
(三)小结
二、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治理中自律重构的改革建议与对策
(一)行业自律外部环境的重塑
(二)行业自律内部环境的优化
三、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