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翻译,通常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法律、法规、公约、条约等)翻译、法学著作翻译、司法文书翻译、律师职业文件翻译等类别,具有极强的专业性,采用通用翻译方法往往难以胜任。
随着我国法律界日益密切地参与国际法律事务,以及不断大量地引进境外法学、法律著作,专业界愈发重视法律翻译的质量。但是,从事法律翻译研究的学者常与实践有较大的脱节,而法律翻译的实务工作者又常缺乏翻译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针对此种现状,本书旨在将法律翻译构建成为一门独立的专业性翻译学科,并建立正确的翻译观和科学的方法论。其中既有经验总结,亦有新颖的理论建构,还通过对实务案例分析,提炼出适用于法律翻译实践的一系列基本方法和准则。
本书从理论切入,立足于本土实践,为现实解惑答疑,别有指导和参考的意义。
作者谋篇之大,从基本的翻译要素等概念着手解释,进而到翻译观念,建构法律翻译中基础关系、对法律翻译的各种认知等。在梳理清楚各种概念的定义和关系以后,于此基础上,审视翻译实践需要的方法论,重温了历史上重要的几次翻译理论的讨论,考察了中国古今的法律翻译理论与实践,又简单回顾了西方的法律翻译方法论。作者细致入微地给予指导,提出多种翻译工作方法,后通过实例,具体说明这些方法论如何运用在实践场景中。全面周到,是翻译实践案头要书。
作者对中国法律翻译实践的关注持续二十余年,可以看出其对法律翻译这门并非大众显学的学科怀有深沉的关切和责任感。另一方面,作者的问题意识之所以延续了如此久,也是因为中国法律翻译界所面临的问题不容小觑,未曾消失。将视野放大一点来看,翻译不规范、生涩别扭甚至拙劣等问题,绝不仅仅出现在法律翻译界,作品质量的良莠不齐也许是中国翻译界的普遍现状,亟需规范。作者正是立足法律翻译这一分支,来回应这种现状,为法律翻译建构一个实用的理论框架,使之成为一个具有理论准备、学科价值、专业地位、方法论基础、实践应用的独立学科。
这本书断断续续写了几年,终于付梓,算是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一个夙愿。
我对法律翻译的关注和研究较早,若从当初发表篇相关论文算起,前后已有二十多年。这次将多年来积累的思考、心得和体会结集成书,大致有三个目的和期冀。
,探索一门学科体系的建设。我曾经读到老翻译家陈殿兴20世纪90年代写的一篇文章,抒发其四十年翻译生涯的感悟。当中谈到,国内的翻译理论一直没有形成公认的严密完整的科学体系,理论和实践结合得也不好。搞实践的人写的东西多偏重于经验,搞理论的人写的东西则往往脱离实际,把简单的问题弄得很玄很多搞了一辈子翻译、成就卓著的翻译家都说看不懂这些理论。这些话虽然并非针对法律翻译而言,但对于中国法律翻译的现状仍可谓一语中的,一针见血,触发了我很大的共鸣。当前国内法律翻译的现状正是如此:没有自己成熟系统的理论体系,即使有一些研究者,也大多是从理论到理论,借用一堆西方的语言学和翻译理论术语,既缺乏汉语环境的适用基础和应用价值,也缺乏广泛系统的实践经验总结。至于那些杂乱无章的翻译实践,则大多数处于缺乏理论自觉的随感式、经验式、直觉性的原始自发状态。写作本书就是希望针对这种现状,为法律翻译建构一个实用的理论框架,使法律翻译成为一个具有理论准备、学科价值、专业地位、方法论基础和实践理性的独立学科,借以倡导和呼吁法律翻译走向体系化、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很多学养深厚的文学翻译家都是带着一套在实践中形成的自觉意识开展翻译创作的,希望这样的理论自觉也能尽快在法律翻译实践中形成。
第二,这些年来,我遇到很多人出于学习、工作、研究和写作的目的涉足法律翻译,却不知应如何入手,总不得其法,翻译效果难尽人意。这并不奇怪,因为法律翻译本来就是基于经验的实践科学,是一个需要长期慢慢磨炼的精细行当,断非任何人浅尝初试就能胜任的。我常拿体育运动与法律翻译作类比。跑、跳、游泳等运动看似人人皆会,但大多只是身体的自发活动,谈不上运动技巧,而竞技体育是需要专业训练的一名专业的运动员每一个身体动作都要讲究科学方法,需要长期系统的专业训练,并且遵循科学理论的指导。翻译又何尝不是如此?而且作为交叉学科,法律翻译需要综合各方面的专业技能,要求每个实践者都能同时具备跨法域的法律专业知识、精当的语言能力和扎实的翻译功底。这显然并非易事。正因如此,从事法律翻译的人更需要理念上
和方法上的指导。我希望这本书能给那些尚不得法的翻译者提供一些思路和助益。
第三,这些年来身处法律翻译实践之中,我目睹了大量不规范的、生涩别扭甚至拙劣的翻译作品,有些误译或死硬之译荒诞、离谱到令人错愕,却仍堂而皇之地充斥业界,实在深感忧虑。更令人忧恐的是,很多错误翻译居然直接被国内的学者、司法者,甚至立法者不加(或难以)辨别地援用,已成以讹传讹之势,殃及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长此以往,这些误译还会演变成中国法律语言中的新一代顽疾,难以清除。形成于法译历史早期的诸如大律师、普通法、陪审团等不恰切的译名,现在虽广受非议却已根深蒂固得难以改变就是显证。如果说早期的翻译错误源于当时的译者对外界法律体系认知有限,汉语库存可以提供给译者的法律表达有限,不同法律制度体系之间的时空隔阂造成译入法域的语境空白等时代局限,对其苛求精准恰当显得不近人情,那么今天若仍有人制造失范、失当的译名和译文,祸患当代、遗患未来,他们就难辞其咎了。这种错误往往不是个例,不是一词一句的歧误,而是具有系统性和普遍性的,亟须从根源上寻找解决方案。每念及此,我总觉得,与其坐而忧之,不如起而言之,发一家之言,尽一己之力。本书谈翻译观、讲方法论就是希望寻求治本之策。
与一众显学相比,本书的主题似显冷门,我只期望得遇同道中人时能激发出一份共鸣,让他们手抚书页叹一句:言我欲言之事,道我未道之理。有此足矣。
权睿学,陕西乾州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后在美国犹他大学和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进修,获法学硕士学位。资深国际律师,长期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和硕士生导师。曾在中国大陆、香港,以及澳大利亚、欧洲等地的多家法律专业机构工作,业务涉及国际投资并购法律事务、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法律翻译的研究与实践经验。
前 言 001
第篇 法律翻译观
第章 翻译观概论 003
第二章 认识翻译 005
第三章 认识法律翻译 009
第节 法律翻译的对象 009
一、从表达工具的角度看法律翻译的对象 :法律语言 009
二、从内容的角度看法律翻译的对象 :法律信息和法律作品 023
三、从涵体的角度看法律翻译的对象 :法律文化 024
四、法律翻译对象的类别 026
第二节 法律翻译的定义 041
第四章 法律翻译观 045
第节 法律翻译观的层次认知 045
一、语言之间的关系 046
二、作品之间的关系 047
三、文化之间的关系 049
四、人之间的关系 050
五、法律之间的关系 052
第二节 法律翻译观的第二层次认知 054
一、法律翻译的语言观 055
二、法律翻译的文化观 059
三、法律翻译的历史观 073
四、法律翻译的忠实观 081
五、法律翻译的译者观 090
六、法律翻译的伦理观 097
七、法律翻译的读者观 112
八、法律翻译的可译观 115
九、法律翻译的标准观 133
第二篇 法律翻译方法论
第章 简议方法论从方法走向方法论 143
第节 何谓方法论? 145
第二节 法律翻译方法论 148
第三节 本书对于法律翻译方法论的研究思路 152
第二章 中国翻译方法理论与实践的简要历史考察 154
第节 微观视角译名理论与实践 154
一、通用译名理论 155
二、法律译名考察 160
第二节 宏观视角译文理论与实践 189
一、中国通用译文方法的简要历史考察 190
二、中国法律译文理论与实践的历史考察 214
第三章 西方通用翻译方法论的简要考察 282
第四章 西方法律翻译方法论的简要考察 291
第五章 中国法律翻译方法论的建构原则和思路 301
第六章 法律译名方法论 304
第节 原词保留法 307
第二节 音译法 311
一、符合国际标准的原则 312
二、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则 313
三、符合行业标准的原则 314
四、符合名从主人、译音循本的原则 314
五、符合音同意合的原则 316
六、符合约定俗成、定名不咎的原则 318
七、符合同名同译的原则 319
第三节 义译法 322
第四节 法律译名方法的综合应用 329
第五节 法律译名规则 330
一、法律译名应严谨准确,避免歧义 330
二、确定译名时,应将法律术语置于具体语境和特定的词语组合之中 331
三、法律译名应保持专业性、专有性和含义的性 332
四、译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术语在源法域中的制度内涵 333
五、法律译名应符合译入法域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要求 334
六、法律译名必须适应不同法系之间的差异 335
七、法律译名要防止在译名回转中发生错误 336
八、译名应尊重和遵循自定义体系 337
九、法律译名应符合译语的语言规范要求 337
十、法律译名应符合译语的文化习惯和审美标准 338
十一、译名应体现法域特征、语域特征,并符合国别要求 339
十二、法律译名应符合历史特点和时代背景 340
十三、法律译名应避免望文生义、望文生译 341
十四、法律译名应善用归化译法,克服文化障碍 342
十五、法律译名应尊重传统和语言使用习惯 344
十六、法律译名应秉持客观中立的翻译立场,合理应对意识形态的影响 344
十七、法律译名应审慎运用修辞 345
十八、法律译名应充分发挥语用补偿功能,弥补词义缺失 345
十九、法律译名中应注重发挥译者的修正功能 347
二十、注重法律译名的统一 347
二十一、法律译名应注重参考专业工具书,但不应迷信既有译名 348
二十二、辩证、灵活、均衡、协调地把握译名规则 349
第七章 法律译文方法论 351
第节 概述 351
第二节 法律译文方法论的构建原则与思路 353
第三节 法律译文方法论体系 354
一、规范性法律语言翻译法(又称立法翻译法) 354
二、深度译法 389
三、达旨译法 400
四、归化译法与异化译法 403
五、语用充实译法 429
六、注释译法 439
七、修正译法 445
八、维持原状译法 451
九、还原译法 453
十、摘译法 460
第四节 各种翻译方法的性质及相互之间的关系 467
第五节 影响翻译方法运用的主要因素 468
一、翻译的基本单位 469
二、翻译对象 469
三、译文的读者 470
四、翻译目的和译文用途 472
五、法律文化 473
六、语境与翻译生态环境 474
第八章 法律翻译方法论在翻译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实例分析476
第节 例文 477
第二节 对参考译文的分析和评价 487
一、决定翻译方法的因素 487
二、法律术语的译名 488
三、立法翻译 496
四、译语规则 500
五、修订译文 502
结 语 517
后 记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