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先对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内涵加以界定。并且对发回重审的特征及法理价值进行讨论。然后从历史的角度对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规范进行检视,接着从实证视角对发回重审制度进行考察,并对域外法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进行比较及评价,最后从三大角度展开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的建议。
教育化民,润物无声,中国自古以来注重教化的作用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教育的作用愈发凸显,成为开启民智、塑造国民的重要工具,但由于其成效不能,因而在追求快速实现退房送穷的任务时,社会教育常常成为“少数人的责任”。由此而产生的颇为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中现代教育结构体系中,虽然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大部类各据其一,大体可以说学校教育发达,家庭教育受重视,而社会教育被忽视。
“社会教育”一词是清末从日本引入中国的。中国的杂志上在1902年便出现过“社会教育”一词。关于“社会教育”的概念,1929年的全国教育大会决议指出,“社会教育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外的,以文化向上为目标的一般教育作用称,具备各种各样的教养训练的设施和机关,以使一般国民能自由利用之为本旨”。1931年,社会教育代表人物之一的俞庆棠在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的演讲中指出,社会教育一词“是从社会学和教育学而产生得来的,而社会教育的目的,是无论公共团体和私人团体,以社会全体民众为对象,以谋任何人都步的机会,所以无论何人所办的补习教育均属之”?。社会教育是相对于学校教育而言的,“收效迟缓而起的新教育”。这既说明它的宽泛范围,也表明其短时间内难以办出成效。
清末十年,社会教育已成为重要的社会教化方式,被诸多个人和团体加以运用,因社会各界重视而蔚然成风,一度繁荣发展。民国肇建,教长蔡元培主张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并重,在设立专门的主管机关社会教育司,将社教分为普通性质与专门性质两大类,行动上实行注音字母运动。社会教育在官方的推动下,自然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但之后逐渐滞后。究其原因,主要是边界范围过宽,种类繁多、分散,能模糊,是在全国学制中没有地位与合法性等。此时的社会教育,从教育受众来看,更民众教育;从教育对象来看,更成人教育;从教育活动范围来看,更乡村教育;从教育目的来看,更职业教育;从关怀领域来看,更生活教育。此外,也经常出现“国民基础教育”“特种教育”等名异实同、大同小异的称呼,反映了学理认识上的混乱。
1920年代,在“唤起民众”的呼声下,国民政府主张动与社会教育打成一片;而在新生活运动的推动下,政府重新青睐社会教育,甚至规定社会教育经费占所有教育经费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九一八事变后,闲散、滞后的社会教育无法适应急剧变化的形势需要。为了团结和整合全国社会教育资源,加强异地同行之间的联系,推动社会教育学术研究,宣传社教的重要性以及与世界社会教育团体接轨,1931年12月中国社会教育社应运而生,并在之后的教育历史舞台上表现十分活跃,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
本书共六章,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逐层深入,由表及里,由内而外地叙述中国社会教育社成立、、结束的历史。试图通过对它的成立背景、历史沿革、组织运作、年会举行、实验事业、学术研究、与政治的纠葛关系、参与乡村建设、历史地位等方面行内与外、纵与横、理论与实践多方面的考察,重建社会教育社活动及其参与当时重大社会建设的基本史实,相关研究,并为今行社会教育提供参考。
章“中国社会教育社的沿革”,主要从其所产生的时代背景与具体现实出发,对全面抗战前的四届年会、全面抗战后参加中国教育学术团体联合会并与之举行的联合年会,以及抗战胜利后召开第五届年会,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从侧面呈现中国社会教育社本身的、变化和发展情形。
序(田正半)
前言
章 中国社会教育社的沿革
节 成立背景
第二节 全面抗战前独立活动
第三节 全面抗战后加入中国教育学术团体联合会
第四节 复员后的工作及第五届年会
第二章 中国社会教育社的组织运作
节 理事会及其职责
第二节 经费及社务运作
第三节 推动社会教育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章 中国社会教育社与全国社教界的关系
节 全国社会教育枢纽
第二节 与国内有关团体机构联系
第四章 中国社会教育社的实验事业
节 社会教育实验区设置
第二节 北夏民众教育实验区
第三节 洛阳社会教育实验区
第四节 花县乡村教育实验区
第五节 桂林岩洞教育实验区
第五章 中国社会教育社与“政教合一”
节 从与政治分离到参与救亡
第二节 与各级党政部门关系
第三节 对政教合一的认识深入
第六章 中国社会教育社与乡村建设
节 中国社会教育社对乡村建设的重视与参与
第二节 社教社与乡村建设各派的联系
第三节 在乡村建设中的分歧与笔战
结语
附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丛书跋(储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