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立法理论与实务》在总体结构上分为“军事立法理论”“军事立法实务”两编。上编“军事立法理论”部分,重点探讨军事立法体制、军事立法原则、军事立法程序、军事立法技术、军事立法管理、军事立法监督、军事立法冲突及其处理等基本理论问题,既是对我们长期思考的一些理论问题的深化总结,也是对我国军事立法理论的系统梳理;同时,对古今中外军事立法的历史发展作了介绍,试图呈现军事立法实践发展全貌。其中,关于军事立法管理、军事立法监督、军事立法冲突及其处理等问题的阐述尚不多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下编“军事立法实务”部分,探索的都是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新兴领域,这些领域立法需求强劲,发展空间很大,而相关理论准备和制度基础比较薄弱,可资借鉴的成果不多。在内容上,大致是按照从国防立法到军队立法、从全局到局部、从作战到建设管理的顺序来安排,各章之间并不构成严密的逻辑关系和体系框架。主要考虑是,尽可能提供新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思路,或者呈现一种或几种可行的立法论证模式,对各领域的军事立法活动起到参考借鉴作用。衷心希望该书的出版能够对促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的军事立法工作、提高军事法规制度建设质量有所裨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作出战略部署;中央军委作出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形成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这对于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军事法规制度是军队建设和部队行动的基本依据,是官兵行为的基本准则。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本质上要求“良法之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也是善治的基础。良法之治既是军事法治建设的努力方向和基本目标,也是依法治军水平的重要体现。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截至201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国防和军事方面的法律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8件,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行政法规和中央军委制定的军事法规共340多件,各总部、军兵种、军区和武警部队制定的军事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达3000多件(目前,我军领导管理体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总部制改为军委多部门制,军区体制改为战区体制。2016年6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适应军队领导指挥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调整规范立法权限,中央军委制定军事法规,战区、军兵种、武警部队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军委机关部门和各级机关按照规定制定军事规范性文件,军事立法体制的调整完善将逐步展开)。但与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军事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现实急需的法规长期难以出台,一些法规制度反映规律不够、实用性操作性不强,一些法规内容明显与实践脱节且互有冲突,立法层级不尽合理,立法部门化、碎片化问题还比较突出,法规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有待提高。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仍然需要强调“治法”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与我军履行使命任务相适应,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相协调,与国家法律体系相衔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军事立法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具有我军特色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努力实现我军法治建设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良法之治的跃升。
对于军事立法实践而言,当前面临两方面的紧迫任务。一方面,必须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从价值取向上看,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应当能够始终反映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人民军队性质和优良传统,符合公平正义,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从制度形态上看,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应当是一整套覆盖全面、层级合理、衔接配套、规范实用的法规制度体系。从功能作用上看,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应当能够有效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障战斗力生成和提高,保证部队集中统一和作风优良。从立法体制上看,应体现系统立法、集成立法,有效排除部门立法的弊端。另一方面,必须完善保证良法产生的体制机制,严格立法程序,加强统筹协调,缩短立法周期,避免立法成为部门利益固化的工具,不断提高军事立法质量。
上编 军事立法理论
第一章 军事立法概述
第一节 军事立法的概念
第二节 军事立法的属性
第三节 军事立法的依据和形式
第四节 军事立法与改革实践
第二章 军事立法演进
第一节 军事立法的缘起
第二节 中国古代军事立法
第三节 中国近代军事立法
第四节 中国现代军事立法
第三章 军事立法体制
第一节 军事立法主体
第二节 军事立法权限
第三节 军事立法体制的完善
第四章 军事立法的原则
第一节 军事立法原则概述
第二节 军事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军事立法原则的实践要求
第五章 军事立法程序
第一节 军事立法程序概述
第二节 军事法律的立法程序
第三节 军事法规、军事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
第四节军事规章 、军事行政规章的立法程序
第六章 军事立法技术
第一节 名称的立法技术
第二节 结构的立法技术
第三节 内容的立法技术
第四节 符号的立法技术
第七章 军事立法管理
第一节 军事立法规划
第二节 军事立法协调
第三节 军事立法评估
第八章 军事立法监督
第一节 军事立法监督概述
第二节 军事立法监督体系
第三节 军事立法监督的实施
第九章 军事法规体系
第一节 军事法规体系概述
第二节 军事法规体系构建
第三节 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完善
第十章 军事立法冲突及其处理
第一节 军事立法冲突概述
第二节 军事立法冲突的处理原则
第三节 军事立法冲突的裁决规则
第四节 军事立法冲突的处理办法
第十一章 世界主要国家军事立法
第一节 美国军事立法
第二节 英国军事立法
第三节 日本军事立法
第四节 俄罗斯军事立法
下编 军事立法实务
第十二章 人民防空立法
第一节 人民防空立法概述
第二节 人民防空立法现状分析
第三节 人民防空立法的发展完善
第十三章 低空空域管理立法
第一节 低空空域管理立法的实践意义
第二节 低空空域管理立法的基本考虑
第三节 低空空域管理立法的工作重点
第十四章 信息动员立法
第一节 信息动员立法的基本认识
第二节 信息动员立法的实践基础
第三节 我国信息动员立法的总体构想
第十五章 国防动员军事需求管理立法
第一节 国防动员军事需求管理的基本认识
第二节 国防动员军事需求管理立法的实践基础
第三节 国防动员军事需求管理立法的基本考虑
第四节 国防动员需求管理立法的重点问题
第十六章 涉外军事行动立法
第一节 涉外军事行动立法的现实需求
第二节 涉外军事行动立法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涉外军事行动立法的总体考虑
第四节 涉外军事行动立法的具体构想
第十七章 军队战略资源统筹立法
第一节 军队战略资源统筹立法的理论分析
第二节 军队战略资源统筹立法的基本考虑
第三节 军队战略资源统筹立法的重点问题
第十八章 军事外交工作立法
第一节 军事外交工作立法的实践意义
第二节 军事外交工作立法的理论分析
第三节 军事外交工作立法的体系构建
第四节 军事外交工作立法的推进思路
第十九章 军人权益保障立法
第一节 军人权益保障立法的背景分析
第二节 军人权益保障立法的可行性分析
第三节 军人权益保障立法的总体构想
第二十章 海军法规体系建设
第一节 海军法规体系建设的实践基础
第二节 海军法规体系建设的基本考虑
第三节 海军法规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
附录
参考书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