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基于正史、地方志、民族志、契约、碑刻、家谱等史料,尤其是典型司法案例和民间契约文书,系统全面地研究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通过问题构建、史料梳理、观点提炼、分析论证,努力突破学界对清代司法制度,尤其是贵州苗疆司法制度的研究瓶颈,力图填补学界目前有关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的研究空白,勾勒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的现实图景,为当代民族地区承继司法制度历史,提供多元治理思路,寻求创新完善进路略尽绵薄之力。
边疆民族法史的现代呈
现与积极启示
——《清代贵州苗疆司法
制度》评析
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
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
。中央王朝历来十分重视边
疆治理与民族问题,善于运
用法律制度尤其司法制度实
现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综合治
理,诸如确定统一法源、变
通审判法源、设置司法机关
及相应职官、完善司法管辖
、明确特殊程序等,均是我
国古代运用司法制度治理边
疆民族问题的主要路径。在
“大传统”与“小传统”、国家
法与民间法、制定法与习惯
法、司法审判制度与民族自
治机制之间,形成具有因俗
而治的多元治理机制。清朝
是我国最后一个帝制王朝,
孕育着丰富的民族法律史,
呈现“重北轻南”的样态,彰
显“三治结合”的治理。在帝
国南方边疆民族地区的司法
制度中,贵州苗疆可谓典型
代表之一,既不同于蒙古、
回疆及藏区,也不同于贵州
其他民族区域。我国法史学
界长期从“小传统”角度研究
清代贵州苗疆地方法律史,
因囿于清代贵州苗疆地方官
府档案绝大部分毁于兵燹,
给今人的研究带来诸多不便
,难以通过大量具体的官府
判词解读该时期本区域的司
法制度,故而在“大传统”研
究方面留下颇多遗憾。
我的学生崔超博士有鉴
于此,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
,立志通过梳理相关正史、
地方志、民族志、契约、碑
刻、家谱等史料,尤其是典
型司法案例和民间契约文书
,系统全面研究清代贵州苗
疆司法制度的沿革、法源、
构成、竞合、比较和借鉴诸
问题。博士毕业回黔工作后
,充分借助2020年贵州省
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
究青年项目“新中国成立70
年来贵州清水江文书学术成
就研究”(项目编号:
2020QN036)和2019年贵
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启动基金
项目“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
度研究”[项目编号:
(2019)111号]的大力资
助,优化提升清代贵州苗疆
司法制度的研究成果。历经
数个寒暑的持续努力,终于
杀青,嘱我作序。
该著作以清代为时间维
度,以贵州苗疆为地域维度
,以司法制度为内容维度,
贯彻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
的研究主线,其研究内容可
以概括为沿革论、特点论、
法源论、构成论、竞合论、
比较论和借鉴论。具体而言
,通过研究各种史籍文献、
文书档案、地方志和民族志
,借鉴国内外已有学术成果
,采取史料分析法、案例研
究法和比较研究法,以及田
野调查法,系统界定、梳理
、呈现、分析和论证清代贵
州苗疆司法制度的沿革、特
点、法源、机关、职官、管
辖、时限、步骤、执行和状
式等基本问题,兼及清代贵
州苗疆司法制度与民族民间
纠纷解决机制的竞合,比较
研究清代贵州苗疆与省内其
他地域的司法制度,并立足
现代民间规范立法与司法制
度改革,以清代贵州苗疆司
法制度为参照,反思民族地
区的民间规范立法与司法制
度调适。
该著作的价值或新意主
要表现在:
其一是拓展史料,努力
克服学界以往研究清代贵州
苗疆司法制度的史料障碍。
清代贵州苗疆的地方官府档
案存世稀少,给立足官府判
词与官府档案的司法制度研
究造成巨大障碍,使学界对
本问题的研究望而却步。尽
管地方官府档案奇缺,但依
旧有大量关于清代贵州苗疆
的地域性史料和研究载体,
诸如地方志、民族志、契约
文书、苗疆碑刻、家谱族规
、官府文告和流官游记等史
料,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多
年来贵州清水江文书研究取
得的丰硕学术成就,皆是该
著作运用最多的基础材料,
均为系统梳理清代贵州苗疆
司法制度的重要来源。
其二是优化研究史料的
精准靶向。该著作所依托的
重要正史材料主要为清实录
,而清实录档案浩如烟海,
学界长期使用的实录档案讹
误不少。该著作创作和完善
之际,恰逢中国第一历史档
案馆在国内档案行业首次向
社会免费开放《清实录》全
文检索数据库,其所涉及的
近百条实录材料借助该数据
库得以进一步校核。同时,
该著作运用中国基本古籍库
和中国方志库核对完善有关
材料,优化了史料的精准程
度。
其三是比较善于运用“以
案说法”。通过梳理清代历
朝实录中有关贵州的司法判
例,形成一个较为系统的清
代贵州司法案例档案库。在
解读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
的各个组成部分时,都以案
例作为研究的重要支撑。案
例既是该著作研究观点提出
的前提,也是研究分析论证
的证据,是其贯彻“论从史
出”“史论结合”“以史为证”
的治史方法的表现之一。
其四是全面深入系统地
研究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
的若干构成问题。一方面,
立足古代司法制度,探讨其
沿革、特点、法源、主体和
程序。另一方面,立足现代
司法制度,探究清代贵州苗
疆司法制度的历史经验教训
对现代民族地区民间规范立
法与司法制度调适的反思。
该著作不仅侧重历史研究视
野,还兼顾现代研究展望。
总之,该著作可贵之处就在
于不因官府档案缺乏就对问
题研究望而却步,不因学界
重点研究贵州少数民族习惯
法等私法领域而落入研究窠
臼,不因研究历史问题而疏
忽现代反思。其对清代贵州
苗疆司法制
崔超,男,1983年8月生,贵州贵阳人,厦门大学法学博士,现为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术骨干,执业律师,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厦门大学法学院东方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贵州省法学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研究会理事,贵州省百名法学专家学者资深律师宣讲团成员,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参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二项,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二项,主持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十一项,参著二部,在《民间法》《广西社会科学》《贵州民族研究》《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多篇,荣获贵州省“学术先锋”称号,第八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一等奖,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一等奖,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三等奖,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贵州省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贵州省机关青年公文写作大赛三等奖等厅局级及以上奖励十七项。
绪论
第一章 历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沿革
第一节 正式建省前贵州苗疆司法制度的回溯与特点
第二节 正式建省时贵州苗疆司法制度的回溯与特点
第三节 建省调整后贵州苗疆司法制度的回溯与特点
第二章 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审判法源
第一节 常规法源
第二节 特别法源
第三节 法源特点
第三章 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构成
第一节 司法主体
第二节 司法管辖
第三节 司法程序
第四章 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与民族民间解纠机制的竞合
第一节 清代贵州苗疆民族民间解纠机制的主要形式
第二节 清代贵州苗疆民族民间解纠机制的不同态度
第三节 清代贵州苗疆民族民间解纠机制的冲突配合
第五章 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与其他司法制度的比较借鉴
第一节 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的域内比较
第二节 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的法源借鉴
第三节 清代贵州苗疆司法制度的当代反思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