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六点评论”之一,对《道德经》进行了逐章逐句解读,参考了河上公、王弼、吕惠卿、魏源、严复、楼宇烈等传统的旧式注说,同时大量借用了德里达、齐泽克、巴迪欧、阿甘本等现代欧洲哲学家的思想资源,作者中西融通的学术背景让本书的见解颇具新意。
★《道德经》非出世之书,它教人如何真实在世。
★ 以阴性思想打破阳性法则,寻觅老子之道,感悟无知之知。
★ 本书以现代人的视角,对《道德经》进行了逐章逐句的发散式解读。
道可道,非常道
1.既然“道”不可为人所道,为何又有《道德经》五千言?老子西去,本欲与所修之道一同消失,但碰上了关令尹喜的强求。《道德经》源于强求,始终置身于一种强力的背景,这让整篇经文散发“不得已”的语气。
关尹强求《道德经》的事,或许有假,但这个传说的流传本身,同样给出了解读《道德经》的一条不可忽略的线索:对不可道之“道”的言说始终面对强力(权力)问题,这种权力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日常意义的一般性结构,得道者既置身于日常生活中,又与这种生活的日常意义(意见)保持距离。如果关尹对老子的请求是一种强求,那么问题不仅关乎关尹一人,也不仅关乎关尹与老子的关系,而且更关乎得道者老子的姿态以及《道德经》的言说本身。
《道德经》的言说遇到暴力、权力,其中的关键体现在对不可道之“道”的言说要反复地回到语言内,回到形象域内。《道德经》对“道”的言说一方面要远离“指事造形”,①另一方面又充满形象,始终离不开形象。“道可道,非常道”本身就是言说,这言说暗含着权力构造的拓扑性曲折。
《道德经》在致虚静的同时也展示了暴力、权力的扭曲及其造成的创伤。②
老子最终西去,隐没于西方,他即将投身于另一种对他来说陌生的语言中。得道者老子即将从说母语的地方离开,走向讲外语的远方。“道”似乎更纯粹地存在于讲外语的遥远西方,“道”如果不是这样纯粹地存在,老子就不能在汉地著《道德经》,在《道德经》中用汉语言说“道”。《道德经》就产生于这样的一个时刻和地带:“道”在走向并消失在纯粹的西方中,《道德经》成书并留于东方!
关尹问老子什么是“道”。老子答说用人与事物打交道的语言说不清。就关尹问的“什么”而言,老子的回答可算什么也没说。对关尹的盛情接待以及他对真理的热情,老子不能没有姿态,他果然没有戛然而止,而是把话说长一些,他得对“什么也没说”说些什么。“道”即使什么也不是,也不会与做人的道理一点不相关,否则老子连“道可道,非常道”这样的话也不必说出口了。
2.“道可道,非常道。”不可道使得对“道”的理解与它的平常意义不再相关,说“道”是道路也好,是道理也好,是语言也好,都无助于对“道”的领悟。“道”既不是“经术政教”(河上公《河上公章句》),也不是“指事造形”(王弼《老子道德经注》)。在此,“道”只是一个纯粹的字,纯粹得以至于不能说它是一个汉字,而仅是《道德经》里的一个没有人能认出的,因此是无法记忆也无法运用的记号:“道”仅仅被标记为汉语的“道”字。这意味着,“道”是一个自身唤起的记号,《道德经》就是这样的一种“道”的自身唤起。不可道之“道”首先指向陌生、非常,它悬置了我们熟悉的日常世界,设置了理解《道德经》的境域和风格。按魏源的说法,老子在《道德经》开篇即说“道可道,非常道”,是为拦住那些对《道德经》进行日常语义学阅读的人,拦住那些一上来就问“道”是什么的读者:“至人无名,怀真韬晦,而未曾语人,非秘而不宣也。道固未可以言语显而名迹求者也。及迫关尹之请,不得已著书。故郑重于发言之首曰:道至难言也,使可拟议而指名,则有一定之义,而非无往不在之真常矣。”③老子并非故意不把“道”讲清,故意不示人,故作高深,实则是“道”乃难言之“常”。
生活就是把世界通过认知不断地变成一个熟悉的周边,变成“我”的环境,事物的意义过程不过是事物的熟悉化过程、主观化即我化的过程,但日常的熟悉不等于对生命的切近,相反可能招致生命的迷失。在日常意义的把握中,生命同样被当成了身外的事物,成了在“我”内的一个可见的身体。“我”永远自明,是一切疑问必须停下来的地方,一如笛卡尔所言。问题或许就在这里:切近生命需要陌生,需要惊奇,需要哲学,生命须经由遥不可及的远方才能回到自身。在那远方,“我”还没有语言,还不能说出“我”。
“道”作为一个纯粹的字就是纯粹的声音,一种没有任何表达性和符指特征的声音,它不指示自身之外,不指示某物。“道”作为纯粹声音不把自身提供给某种具有认知能力的听觉,不提供给空间性知觉。这纯粹声音不表达某物,不来自某物;它不在任何的位置上,它先于任何位置。“道”作为一种纯粹声音,既不发出,也不传达,在那个时刻,听这种声音的能力与这种声音还不曾被分别开来,听者与被听者虽在不同层面,却是同一回事。“道”作为纯粹声音就是无声,纯粹的寂静:没有源头,没有位置,它只是在(差异):不在之在(差异的差异)。“道”只是在,是涉及现实却又永不实现、永不现实化的潜能。③
这就是没有开端的“道”的开端:一个禁止进入开端的开端,或者说,一个仅作为回归姿态的开端,一个在抹掉之际才呈现的记号,一个纯粹记号。
①[三国魏]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校释》,中华书局,2016,页2。
②按乔吉奥?阿甘本的思想,人是没有根基的存在,为此须在一种实践的意义上自我立法,古代的带有暴力性质的祭献就是这样的一种行为。通过祭献实践,牺牲品被排除在外,从而使共同体获得边界,使人生存的无根状态获得遮蔽,构成祭献暴力的是人的无根性,祭献本身把人生存的不确定性通过神圣的引入而变成一种不可忆起的开端,从而为人类共同体及其合理性立法。神圣的引入是为了开创和平,但保证神圣以及这种和平的却是一种暴力实践,参乔吉奥?阿甘本著,王立秋译,《潜能》,页199—202。老子《道德经》要给人带来和平、宁静,但它是通过把人引入断裂以及由断裂形成的实践实现的。道所以永恒,所以是常道,乃在于它永远保持其非一致性,非连续性:“道可道,非常道。”与阿甘本祭献意义的立法不同,老子《道德经》的立法不是一种遮蔽实践,而是一种揭蔽作为。
③[清]魏源著,黄曙辉点校,《老子本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页15。
④潜能永远是不能消除和减损的“不”,是完全的消极性,潜能永远以这种“不”的方式与现实发生关系,即现实化。在潜能与现实的关系生成中,在潜能的现实化中,潜能丝毫没有改变它作为纯粹的“不”,没有任何来自潜能的内容上升为或变为可见的现实,潜能之所以是潜能,恰在于它与现实的关系生成中,在现实化中保存其“不”,参乔吉奥?阿甘本,《潜能》,页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