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设计美学始终与哲学美学紧密相连,使得它不可能摆脱历史上的哲学观念对当代审美设计的影响。可以说西方较长历史的哲学美学不仅为当代设计美学在学术上作了铺垫和支撑,而且使设计美学在走向科学及其新的物质层面上起到了内在的引导作用。
在西方纯粹哲学性质的美学探讨中,艺术始终成为研究的主体。由于现代设计在发展中受到现代哲学、艺术学乃至心理学等跨学科的影响,使得设计本身在文化的轨道上出现了多向度特征,其中.基于美学范畴的审美评判标准也变得难以确定。因此,多元化、综合性以及后现代种种文化思潮的裂变因素在当代设计美学中也得到反映,成为设计美学鲜明的时代特征。据此,关注西方哲学美学和设计美学的内在联系,将设计美学放到与哲学美学的历史时空中进行研究和阐释,更让我们感受到人类哲学精神始终陪伴着设计美学这一新兴学科的成长。
作为新兴的美学学科,设计美学有其重要的学科意义,这些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由于西方工业化时代的进程是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实现的,导致设计美学将其框架构建在科学技术和艺术相结合的设计层面上;其次,设计美学将美学的核心放到人类设计活动中,用美的观念指导造物过程中的发现和发明,把一切与人类设计思维相关的造物现象概括于视野之内,以此解释造物与审美之间的内在关系,表现出现代机械生产带给现代设计美学在审美环境上的优越性;再次,设计美学的合目的性成为产生设计功能美的前提,手工时代的造物功能被定位在经验的视觉延伸上,而机器时代的造物功能表现在科学方法的分析、计算和实验之中;除此之外,设计美学的学科意义还体现在指导设计活动向审美化方向发展的过程之中,领先对设计活动进行美学意义上的引导与表征。
邢庆华,1952年10月1日生于江苏省高淳县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主要著作:《邢庆华装饰线描艺术》,南京出版社,1993;《装饰图案设计的理论一技法一表现》,辽宁美术出版社,1996;《几何图案》,辽宁美术出版社,1998;《平面设计》,江苏美术出版社,2001;《色彩》,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设计美学》,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
主要论文:《论中国图案艺术中的民族精神》,发表于核心期刊《中国文化研究》《设计文化“回归”论》,发表于核心期刊《东南大学学报(哲社版)》《设计美学与哲学美学的时空叠置》,发表于核心期刊《美术与设计》《论后现代文化思潮下当代中国图案设计战略》,发表于核心期刊《美术与设计》《论设计美学的连体语境》,发表于核心期刊《云南艺术学院学报》《论设计美感的文化符号意义》,发表于核心期刊《美术与设计》。
主要作品:《祥和之歌》(大堂壁画设计,江苏饭店采用)、《伊里亚特》(大堂壁画设计,镇江国际饭店采用)、《江城一神鸟一帆影》、《原始的追忆》、《月色清风》(大型壁画设计,武汉博物馆采用)
总论
第一章 设计美学的历史成因及其学科意义
第一节 设计美学的历史成因
第二节 设计美学的学科意义
第二章 设计美学多维性视阈下的审美语境
第一节 设计美学的本体语境
第二节 设计美学的连体语境
第三章 设计美学与哲学美学的时空叠置
第一节 设计美学的本质特征
第二节 哲学美学是设计美学的基础平台
第三节 支撑设计美学的语言工具
第四节 两种美学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平行叠置
第四章 设计美学的精神沃土
第一节 历史轨迹中的西方古代、古典美学思想贡献
第二节 西方现代、后现代美学流派中的美学思想贡献
第五章 设计美的合目的性与表现性
第一节 设计美的合目的性
第二节 设计美的表现性
第六章 设计美学的符号特性
第一节 设计美感的文化符号意义
第二节 设计美学的表象符号
第七章 设计美感的形式因素
第一节 设计形式语言审美的广泛性
第二节 设计的理念、情感与形式
第三节 设计的造型与形式美感
第四节 设计的装饰与形式美感
第八章 设计中的美感原理与法则
第一节 引导设计美的两种源泉
第二节 设计中的美感原理
第三节 设计中的美感法则
第九章 色彩设计的审美研究
第一节 色彩设计的美学语汇及其审美文化疆界
第二节 色彩设计的审美体验与信息价值
第三节 观念性色彩语言对西方现代建筑设计的审美描述
第四节 色彩设计的审美价值与主要类别
第五节 色彩审美设计的创意表达
第十章 设计美学的本体价值
第一节 设计策略之树
第二节 设计的美感现象与设计意志的表达
第三节 设计物质层面的多样性
第十一章 设计的流动性与艺术性
第一节 设计过程的流动性
第二节 设计作品的艺术性
第三节 艺术设计风格的美学本质
参考文献
后记
第一章 设计美学的历史成因及其学科意义
第一节 设计美学的历史成因设计美学作为专门的美学学科问世,是在20世纪20年代。这一学科之所以诞生在人类的现代史上,除了和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工业发展有直接关系之外,首先有其自身的历史渊源。我们知道,人类的技术、艺术和人类的历史同样古老。恩斯特·卡西尔(ErnstCassirer,1874—1945)在《人论》一书中说:“人的所有劳作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的社会条件下产生的。”当人类在原始时代学会钻木取火或者使用简单工具时,技术的步履和审美的意识就渐渐明晰起来。可以这样认为:原始时代最早的劳动技能已经萌发出最早的审美意识。原始人磨制骨针、项圈、手镯,烧制各种带有动物图案的陶器;在洞窟内部的石壁上刻画各种动物和人物形象,这些创造性的劳作都证明了人类在其幼年时期不断追求技术完善、追求美的意识心理成为直接提高和发展人类创造性技艺活动的内在动力(图1-1、图1-2、彩图1)。著名德国艺术史学家格罗塞(Emst Grosse,1862—1927)在研究人类早期美学意识时指出:“在每个原始民族中,我们都发现他们有许多东西的精细制造是由外在目的可以解释的。例如埃斯基摩人用石硷石所做的灯,如果单单为了发光和发热的目的,就不需要做得那么整齐和光滑。翡及安人的篮子如果编得不那么整齐,也不见得就减低它的用途。澳洲人常常把巫棒削得很对称,但据我们看来即使不削得那么整齐,他们的巫棒也决不至于就会不适用。根据上.述情形,我们如果断定制作者是想同时满足审美和实用上的需要,也是很稳妥的。物品固然要合实用,但也要有快感。”由此可见,人类早在原始时代与自然搏斗、抗争的历史中就按照自己所体会到的美的规律来劳动、制作产品和从事艺术创作,因而开创了自己的世界,美化了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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