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宋代三种《江阴志》的复原整理本,主要分为标点和复原两大部分。本书为宋代方志之遗珍,对于宋代江阴之地情、地方行政之实况、风俗人情、文献等都有记载,是了解宋代微观史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料,是宋史研究的有益补充,其文献史料价值弥足珍贵。
江阴,古称暨阳,简称澄,位于长江南岸,因“水之南为阴”而得名。江阴有7000年人类生息史、5000年文明史、2500年文字记载史,是5000年前太湖西北地区的政治文化中心。境内祁头山马家浜文化遗址,青阳南楼和周庄龙爪墩崧泽文化遗址,璜土高城墩良渚文化遗址,云亭余城、花山马桥文化遗址,组成了江阴的史前历史链条。在2500年前后,江阴曾是吴国公子季札的封地,后为楚国春申君黄歇的采邑,故有“延陵古邑、春申旧封”之称。西晋太康二年(281)置暨阳县,属毗陵郡,治所在今江阴市东南。南朝梁敬帝绍泰元年(555)废县置郡,建治君山之麓,因地处长江之南,遂称江阴郡,下辖江阴、利城、梁丰三县,为“江阴”名称之开始。此后江阴更替为郡、国、军、路、州治,建置几经变化。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恢复县建置。1949年4月23日江阴解放后,属苏南行署常州专区。1953年,改属苏州地区。1983年3月实行市管县,改属无锡市。
1987年4月,经批准撤县建市。
宋代江阴并非县级建置而是郡级建置,时称“江阴军”,且是南宋临安所在省份“两浙西路”的个军,地望显赫,堪称南宋时的“天下军”。其境内人文荟萃,嘉名远扬。
俗话说:“国有正史,地有方志,家有族谱。”而江阴县志以其传承有序、名志迭出、内容自宋以来完整无缺,而成为方志研究的标本,学界,备受史学家和方志学家的重视。江阴现存明弘治、嘉靖、崇祯,清康熙、乾隆、道光、光绪及民国八部县志,数量喜人,像黄傅《[弘治]江阴县志》、张衮《[嘉靖〕江阴县志》、李兆洛《[道光〕江阴县志》、缪荃孙《[民国)江阴县续志》等,都是名家所修的名志。
江阴方志的源头宋《江阴志》历来认为失传已久。黄傅修《[弘治]江阴县志》,去宋末不过二,所见便已残缺不全。其卷二引杨蟠《澄江门》诗云“失结句”,失后一联;其卷九引朱昌符《寄王安石忆江阴》诗仅三联,末注“后亡”,亦失后一联。而《永乐大典·常州府》卷十五引宋《江阴志》均有全诗(见本书复原部分卷九),且后者署“朱明之”名,实为朱明之(字昌叔)诗,而非朱昌符诗,《(弘治]江阴县志》此诗所据出处当有误。若黄傅所见本书完整无缺,岂会有上述注语?又岂会误后诗作者为朱昌符?
黄傅去宋末仅二而所见已不全,后人更是无缘得见,故历代书目对宋《江阴志》罕有著录,《江苏旧方志题要》遂称其失传已久:“可惜已在明正德以后散失”,“今3种版本俱佚”。(分别见“《[绍熙〕江阴军志》十卷”条、“《[绍定]江阴志》十一卷”条。“3种版本”指宋刻、元刻、明刻本。)《文献》14年第3期第65-77页发表王继宗《〈永乐大典〉十九卷内容之失而复得——(洪武)《常州府志》来源考》一文,证明《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著录的“洪武常州府志”命名有误,其书实为《永乐大典》卷六四OO至六四一八“常州府一至十九”的嘉庆朝抄本(本书简称其为“《永乐大典·常州府》”或(大典·常州府》”)。
明时江阴为常州属县,《永乐大典》卷六四OO至六四一八“常州府”遂完整而有序地按类抄录了宋《江阴志》几近全部的内容(相当于全书98%以上的内容),从而为复原此书,使之重现人间奠定了坚实基础。这
不仅是江阴之幸,更是华夏文献传承之幸。
常州市图书馆王继宗潜心多年,将其中《江阴志》内容析出,广为辑佚,又据《[弘治]江阴县志》卷十四抄录本书《[绍定]江阴志》十一卷的目录顺序,根据《永乐大典·常州府》或《[弘治〕江阴县志》引本书时的跳行、跳页考知此书宋本文字当为半页9行,行字,表格则半页12行,从而得以按宋本行格复原,然后又查阅文献,点校整理。大浪淘沙,宋志留存至今者不过中华书局汇编的《宋元方志丛刊》29种而已。《[绍定〕江阴志》不光内容几近全备,而且次序了然可稽,置身于诸宋代方志中,就内容之完备与史料之价值而言,皆毫无愧色。
《(弘治〕江阴县志》卷十四、《[民国]江阴县续志》卷二十四录有《绍熙中创编江阴志序》一篇(“绍熙五年甲寅十月朔”序)、《绍定续修记》两篇(“绍定三年庚寅季夏望日”续修记,“绍定五年壬辰良月上浣日”续修记),而知本书初修于绍熙五年,续修于绍定三年,又再度续修于绍定五年,是为本书之种,即“前编”。
今从《永乐大典·常州府》征引江阴志来看,更有“《续修江阴志》”,其为庆元年间汇碑记为一册,是为后编;又有“景定续添人物”,即景定年间又第三次增添,当是在绍定版上增刻;又有“《江阴续志》”字样而为咸淳年间续志。可见此书从绍熙创志之年,至咸淳、德祐宋亡前夕,八十年中,居然历经“一创五续”而成前编《[绍定〕江阴志》十一卷、后编《[庆元〕续修江阴志》一卷、续编《(咸淳)江阴续志》一卷,修志之频、作志之勤,叹为观止。
今将全书复原并标点整理,以飨读者。由于经验不足,水平有限,虽经多次校阅、反复斟酌,恐难免错讹之处,敬请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