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从面向未来的理想型的立法协商机制角度出发探讨的, 即假设在已经长治久安且成员均为具有公共理性的居民情况下, 如何实现良性的立法协商, 并就现实社会的立法协商机制作了探讨。基于罗尔斯“重叠共识”的“立法协商”比中文语境“立法协商”概念更为宽泛。“重叠共识”视角下的立法协商问题, 包括: 重叠共识的法哲学基础是什么, 如果要形成重叠共识理想样态则立法体制应该如何设计, 如何识别和排除非理性分歧以确保立法协商符合重叠共识的要求, 以及接受规导的立法协商又是如何为重叠共识观念生成提供反作用力的。
郭人菡,男,汉族,浙江树人学院社会发展系党支部书记、专业执行负责人、法学博士、副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法制副校长,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原副会长、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治理法学。累计出版专著1部,发表SCI、CSSCI等各类重要论文10余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2篇,参与国家*课题2项,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厅局级课题10余项。
目 录
绪论
一、研究缘起及选题
二、研究的总体设计
三、罗尔斯学说研究综述
第一章 重叠共识的法哲学基础重构
一、“宪法共识”与“重叠共识”的循环理路
二、重叠共识规导立法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三、法的本质理论
第二章 重叠共识理论批判与重释
一、重叠共识理论的局限性
二、理性源头:先验抑或经验辨析
三、公共理性选择偏好:避险抑或冒险辨析
四、主体间性:重叠共识逻辑起点新证成
第三章 西方国家权力的结构机制
一、西方国家权力结构中司法权对立法权的制衡
二、西方语境下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制衡
三、西方语境下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相互影响
四、三权分立模式的评价
第四章 西方国家立法权的互动机制
一、不得立法的领域
二、立法权的合宪性原则
第五章 公民权利对立法权的制约
一、权力的公共性证明
二、公民权利对立法权力的制约方式
三、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形式
第六章 理性分歧条件下的立法机制运作规则
一、“协商一致”立法规则
二、“多数决”立法民主规则
三、“少数决”立法民主规则
第七章 立法民主中非理性分歧的识别与排除规则
一、非理性分歧的识别
二、非理性分歧的排除手段——国家权力制裁
三、非理性分歧的排除手段——军事强制
第八章 重叠共识视角下的立法观念
一、树立权利优先于善的观念
二、推崇公共理性的观念
三、重视立法技术的观念
第九章 立法对重叠共识观念的重塑
一、良法强化政治正义信仰
二、立法为人们提供可辩论的正义标准
三、立法变迁重塑人们的政治正义理念
结 语
参考文献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