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诞生于当代的哲学经典,而且在两个方面都是无可争议的典范:其一,在其哲学理论上,雷根鲜明强烈地主张,我们对动物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的道德义务。从亚里士多德以来无数哲学家都严肃地思考过动物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但直到雷根的这本著作,才真正使这个伴随人类思想数千年的问题得到了系统完整而雄辩的理论阐明。当我们对人类的权利越来越形成广泛共识之后,对于动物权利的探讨将成为这个世纪我们最关切的问题之一,就像罗尔斯的《正义论》之于人的权利一样,该书将为未来动物权利的深入推进提供灯塔式的导引。
其二,该书在论证方法上体现了体大思精、严谨雄辩的思辨风范,一改以往许多思想家在这个问题上的轻蔑、武断、情绪化或先人为主。作者以规范的逻辑和思辨技巧逐一驳斥了动物只有本能无法思考、没有意愿、没有信念、意识简单等观点,以及其他种种对动物权利的康德主义、功利主义、商业主义、女性主义的质疑和批评。雷根的这本著作超越了辛格的《动物解放》,以其智慧的力量为动物保护主义理论赢得了尊重。
当然,阅读这《动物权利研究》将会是个巨大的挑战,这说明:第一,“动物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本身确实是一个需要严密论证的复杂问题;第二,我们对这一主张的成见何其顽固,这不仅需要我们放弃通过虐待和屠杀动物获取的利益,还需要我们在道德上尊重它们,它们不是食物、宠物、财物、观赏品、实验品……
作者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了他的立场和观点:首先探讨了动物的意识和动物的福利,作者利用现代生物学的理论揭示了动物在意识上的复杂程度,包括欲望、语言、感觉与行动、文化与信仰等方面,人与动物世界的连续性;同时作者还引用了哲学史上对动物意识的讨论,笛卡尔、拉美特利、怀疑主义、社会进化论等,澄清哲学史上在此问题方面的得失。接着作者又考察了现有的伦理学框架,指出我们现有的道德理论的局限性。
据2008年12月美国报纸报道,中国的动物权利倡导者正在抗议餐馆和市场中对猫的野蛮屠杀。抗议者指出,仅在广州一地,每天就有多至10,000只猫被活活剥皮、烹煮。
报道说,猫肉的需求量很大,人们捕获流浪猫,然后卖给商人,或者直接卖给餐馆。
有位抗议者说,“情况糟糕透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是经济情况不好。我听说湖南有围捕猫的集团”。这位抗议者没有留下名字,因为担心猫肉业背后可能有帮派支持。
另一位抗议者说:“我们非常气愤,因为猫被活活剥皮、烹煮。我们必须纠正这种野蛮行径。”
关于某些中国人吃猫肉(同样还有吃狗肉)的习惯,应该说大多数美国人不会赞同“这种野蛮行径”。我们不仅认为这是野蛮的,而且觉得这是在背叛人与这些动物之间结成的历史纽带。它们与我们互为朋友,它们是我们的家庭成员,而不是一种肉。
这些中国人发起的针对食猫的非暴力抗议对我是莫大鼓励,因为我的另一本书《清空笼子:直面动物权利的挑战》伴随我对这场事件的响应之始终。我愿意让读者自己从那本书的前言与后记中了解我的回应。这里只说一点就够了:我绝不支持食猫。
尽管如此,与我的国家里被屠杀的动物数目相比,在中国被吃掉的猫不过是沧海一粟:在美国,每年被屠杀的动物为100亿只,相当于每天每一小时都有超过一百万只动物被屠杀。所以,说到美国人对人类之外其他生物的使用与(我眼里的)滥用——不管是用于制作皮草、羽绒还是鱼翅,我们同样无地自容。不幸的悲剧是,中国消费者却在步美国的后尘。近年来,中国的人均肉食消费不断增长,尤其是猪肉消费。
印度之父圣雄甘地曾说:“从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窥见一个国家的伟大及其道德进步。”照此衡量,不论是美国还是中国,都有着不光彩的记录。我真诚期望,《动物权利研究》中译本的出版将激励中国证明自己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的卓绝地位。
汤姆·雷根,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哲学系教授,他多年来一直系统地研究动物权利和伦理地位,以其精深的哲学根基和雄辩的说服力,成为这一领域最重要的理论家。主要著作有:Empty Cages:Facing the Challenge of Animal Rights(2004),All That Dwell Therein:Essayson Animal mghts and Environmental Ethics (1982), Animal Sacrifices. Religious Perspectives on the Use of Animals in Science(1986),Defending Animal Rights (2001).
译者简介:
李曦,医学硕士,哲学博士。曾在中国科普研究所工作,现为首都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领域涉及规范伦理学、生命伦理学。著有《医学伦理学十五讲》(合著),即将出版《善恶的此岸》。
中译版序
2004年版序
第一版序
第一章 动物的意识
1.笛卡儿的否认
2.对笛卡儿的无效质疑
3.简约原则
4.拉美特利的反驳
5.语言检验
6.怀疑论
7.进化论与意识
8.笛卡儿的垮台
9.关于动物意识的累积论证
10.哪些动物具有意识?
11.总结
第二章 动物意识的复杂性
1.信念一欲望理论
2.语言与信念
3.信念的内容
4.三个反对
5.动物意识的复杂性
6.总结
第三章 动物的福利
1.动物的自主性
2.利益
3.好处
4.伤害
5.死亡
6.家长主义与动物
7.安乐死与动物
8.总结
第四章 伦理思考与伦理理论
1.对道德问题的无效回答
2.理想的道德判断
3.评价道德原则的标准
4.后果主义伦理理论
5.非后果主义伦理理论
6.对伦理理论的评价
7.总结
第五章 间接义务观
1.间接义务观与直接义务观
2.道德主体与道德病人
3.纳维森的观点:理性利已主义
4.罗尔斯的立场:契约论
5.康德的立场:作为目的本身的人性
6.所有间接义务观的道德武断
7.总结
第六章 直接义务观
1.禁止残忍-要求友善的观点
2.享乐主义的功利主义
3.偏好功利主义
4.辛格支持素食主义的根据
5.功利主义与物种主义
6.总结
第七章 正义与平等
1.关于正义的功利主义理论和至善论
2.具备平等价值的个体
3.“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
4.固有价值与对尊重生命
5.固有价值与生命主体标准
6.正义:尊重个体的原则
7.规则功利主义与正义
8.捍卫尊重原则
9.伤害原则的推导
10.总结
第八章 权利观点
1.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
2.要求和有效的要求
3.获得性义务与非获得性义务
4.尊重原则与得到尊重对待的权利
5.道德病人的权利
6.反对观点集萃
7.压倒不受伤害的权利
8.道德病人的无辜
9.数量重要吗?
10.最小压倒原则与恶化原则
11.为什么副效应并不重要
12.对其他反对的回应
13.补遗
14.总结
第九章 权利观点的含义
1.为什么素食主义是我们的责任
2.为什么打猎和捕猎错误
3.对濒危物种的关切
4.反对科学中的动物使用
5.总结
索引
后记
2.对笛卡儿的无效质疑
人们可能很想反对笛卡儿的观点,认为它是失控的,像是疯子之举。但是笛卡儿远未疯狂,他对动物意识的否认不会、也不应该诉诸个人喜好而被驳斥;也就是,我们不应该通过人身攻击来拒斥他的主张。笛卡儿清楚了解认为动物具有意识的常识观点,知道自己对这个观点的反对很容易激起猛烈反应。但他仍然抱持反对,认为相信动物具有意识是“一种偏见,是人类鸿蒙伊始就已熟悉的偏见”。
重要的是,笛卡儿称这个信念为“偏见”。偏见就是我们不加批判地采纳,没有充分注意到有必要予以辩护的信念。比如,如果人们相信地球是平的,但不去追究接受这个观点的理由,那这就是怀有偏见。笛卡儿的要点在于,我们对动物具有意识的信念怀有同样判断,但是完全没有花时间去理解和辩护这个信念。如果我们反驳说“每个人都相信动物具有意识”,回答的无力显而易见。我们无法仅仅因为所有人或多数人碰巧相信地球是平的,就改变对地球是圆的这一信念的判断。出于同样理由,笛卡6儿不会改变他对动物具有意识这一信念的判断。即便真的“我们都相信动物具有意识”(依照笛卡儿的异议,那如何可能是真的?),在当前阶段,诉诸“我们都相信”不过是在粉饰赤裸裸的偏见。
从另一角度也可让我们认清:有必要直面笛卡儿,而不是诉诸个人方式来回避遭遇战。考虑一下狗听到朋友脚步声时的行为。狗举止兴奋,无以言表。它跳着,叫着,扒着门,摇着尾巴——十足的狂乱。如果笛卡儿否认这一事实,那么他关于动物的观点就很容易驳斥。感受到狗如此行动,这是一种普遍感觉;在这个境况下说狗“兴奋”,这是正确使用日常语言。不过笛卡儿完全不否认这一点。他否认的是:我们必须赋予狗以意识来说明狗被观察到的行为。笛卡儿与接受动物具有意识者之间的分歧并非在于动物外部行为的事实,而是我们可以如何最好地说明或理解这些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