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作者对长期实践中形成认识的理论升华,也是对典型案例的梳理总结。
本书以“理论梳理—案例切入—点评分析”为脉络,为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提供有针对性的参考借鉴思路:一是坚持理论和实践结合,本书在对理论梳理的基础上,以服务司法实践、指导执法办案为中心,立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和适用;二是坚持裁判规则的提炼,注重从鲜活案例中提炼简练实用的裁判规则;三是坚持刑事法官的视角,聚焦实务中的难点堵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参考借鉴思路。
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是
刑事司法实务中最为棘手
的案件之一,作者萌生撰
写一本办案专著的想法是
在2021年办理青岛市备
受关注的“泽雨集团”孔某
奇等20人集资诈骗案期间
。
“泽雨集团”集资诈骗
案是迄今为止青岛市犯罪
数额**、集资参与人数
最多、罪案矛盾最激烈的
案件,作为该案的审判长
和办案人,笔者先后接访
了集资参与人2600余人
次,撰写裁判文书达8万
余字,该案成为笔者审判
生涯中投入精力**的案
件之一。回想起办案中对
非法占有目的的研判、共
同犯罪涉案数额的区分、
追赃挽损财产的核实补查
、900余册侦查卷宗的仔
细阅卷、倾听和解答集资
参与人的诉求等场景,历
历在目。面对追赃挽损效
果不佳,广大集资参与人
“养老钱”“治病钱”几近血
本无归的情况,笔者深深
感到办案效果既体现在定
罪量刑的裁判结果,也体
现在追赃挽损成效和对集
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填补。
适逢2021年3月1日《刑
法修正案(十一)》施行
以及2022年2月23日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修正后的《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
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有所思必有所
动,遂撰写本书。
本书以“理论梳理—案
例切入—点评分析”为脉
络,力求一书在手,按图
索骥,为办理非法集资犯
罪案件提供有针对性的参
考借鉴思路:
一是坚持理论和实践
结合。非法集资是指以融
资活动为载体或者平台的
罪名体系,非法吸收公众
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作为
该体系最主要的两个罪名
,涉及的制度理沦艰深,
也是实务中颁布司法解释
和相关规范性文件最多的
罪名之一。本书不是一本
纯粹的理论著作,而是在
对理论梳理的基础上,以
服务司法实践、指导执法
办案为中心,立足司法解
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和
适用。全书分为十五章,
涵盖办案综述、罪与非罪
、此罪与彼罪、事实认定
、证据标准、定罪量刑、
涉案财物处置、刑民交叉
等刑事司法版块,附有大
量案例支撑,最终回归解
决实务问题上。
二是坚持裁判规则的
提炼。本书的一大特点是
,注重以鲜活案例中提炼
简练实用的裁判规则。本
书借助最高人民法院、最
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
案例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登载案例,采用实务案例
524个,围绕控辩双方争
辩的焦点问题,梳理裁判
规则532条。这些案例并
非大篇幅复制,而是对涉
案事实证据进行精心整理
、精简呈现,直接服务于
裁判规则的提炼;裁判规
则没有用“是否”“如何”提
问,而是以司法裁判结果
为依托,取材于刑事裁判
理由本身,内容清晰,观
点鲜明,通俗实用,力求
为刑事司法实务提供参考
和指导。
三是坚持刑事法官的
视角。2017年至2022年8
月,全国法院审结非法集
资一审刑事案件6.02万
件,涉案10.87万人,
平均重刑率为19.99%
,其中集资诈骗犯罪案件
的重刑率为78.78%,
坚持从严打击方针取得丰
硕成果。但在实务中仍然
存在难点和堵点,主要是
主观明知违法性程度的认
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
、共同犯罪刑事追究的范
围、涉案财物追缴措施和
处置问题、非法集资背景
下对“同一事实”的认定、
刑民交叉引发的后果、刑
法修正案和司法解释的溯
及力问题,以及办案中各
类矛盾交织等。刑事诉讼
由侦查、公诉、审判等各
职能部门传承衔接、共同
完成,呈现执法主体多元
化。笔者从事刑事审判工
作近30年,坚持刑事诉讼
中以审判为中心理念,坚
持用刑事法官视角审视研
判问题,阐述刑事法官办
案中的经验和见解。
当然,受审判思维、
工作视野、知识储备尤其
是个人业务能力限制,本
书肯定存在很多问题。笔
者深深感到对法理梳理比
较粗疏,有的裁判规则提
炼比较生涩,刑民交叉等
章节论述不够全面等,敬
请批评指正。
特别感谢人民法院出
版社领导和理论编辑部主
任赵刚、编辑吴朔桦,虽
素未谋面,但你们的肯定
是对一名普通刑事法官莫
大的鞭策和鼓励,感谢你
们为本书编辑出版所做的
工作。
马新
2023年10月于青岛
马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获得山东省法院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师。
第一章 非法集资犯罪概述
一、非法集资的立法概述
二、非法集资的概念和特征
三、惩治非法集资犯罪的概况
四、司法实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客观要件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四性”特征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观要件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客观行为
四、司法解释修正补充内容的解读
五、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界分
六、非法集资行为的“出罪”情形
第三章 集资诈骗罪主客观要件
一、集资诈骗之非法占有目的综述
二、集资诈骗非法占有目的推定规则
三、司法解释规定典型情形的解读
四、非法占有目的时间节 点的认定
五、非法集资中使用诈骗方法的认定
第四章 非法集资的犯罪数额
一、非法集资犯罪涉案数额综述
二、涉案数额分述和司法认定规则
三、参与部分时段犯罪数额认定
第五章 非法集资的单位犯罪
一、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二、单位犯罪的主体
三、区分单位和个人行为涉及的问题
四、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认定
第六章 非法集资的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理论的梳理
二、非法集资犯罪共同犯罪
三、非法集资单位内部涉案人员的共同犯罪
四、非法集资的单位共同犯罪
第七章 非法集资犯罪与P2P网络借贷的界分
一、P2P网络借贷的概念和特征
二、P2P网络借贷与非法集资“四性”的界分
三、P2P平台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类型
第八章 非法集资犯罪与私募基金的界分
一、私募基金监管规则体系梳理
二、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三、私募基金与股权众筹的区别
四、涉私募基金非法集资“四性”的认定
五、非法私募参与人员的责任认定
第九章 非法集资犯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界分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法沿革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四、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差异
五、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竞合
第十章 非法集资犯罪中自首的认定
一、法律规定的自首构成要件
二、非法集资中自动投案的认定
三、自动投案行为的解读
四、非法集资犯罪中如实供述的认定
五、非法集资中单位犯罪的自首
第十一章 非法集资犯罪中立功的认定
一、立功的时间起点和主体身份
二、“检举揭发”型立功
三、“提供线索”型立功
四、“协助抓捕”型立功
五、“阻止犯罪”型立功
六、“突出表现”型立功
第十二章 非法集资犯罪的证据收集
一、非法集资犯罪收集证据的规则
二、非法集资犯罪证据的审查内容
三、非法集资犯罪的证明标准
四、非法集资犯罪证据的审查运用
第十三章 非法集资犯罪的定罪量刑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的主要内容
二、《2022年审理非法集资案件解释》修改的内容
三、非法集资犯罪刑法溯及力问题
四、贯彻宽严相济需要把握的原则
第十四章 非法集资犯罪涉案财物的认定和处置
一、刑事涉案财产的认定范围
二、涉案财物的处置方式
三、司法实践中涉案房产的处置规则
四、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五、裁判文书对涉案财物处置的表述
第十五章 非法集资犯罪的刑民交叉问题
一、非法集资刑民交叉案件“同一事实”概述
二、非法集资刑民交叉程序的“分流”与“合流”
三、刑事审判程序与在先民事生效裁判的衔接
四、未获全部退赃退赔与另行民事诉讼的协调
五、非法集资犯罪对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附录1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条文对照表
附录2 《2022年审理非法集资案件解释》新旧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