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要做的工作是,通过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政治制度,帮助人们恢复自然良善(natural goodness)。那么,什么样的社会政治制度才是健全的呢?这就要追问一个核心问题:正义与合法的政治秩序及其基础是什么?《社会契约论》所有其他的问题均是从这里生发出来,并与之关联在一起的。尽管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也花了大量的篇幅来讨论建立和维系这样一个秩序所需的社会条件和文化条件,但是,真正充分地讨论这些条件中非常重要的条件——公民,却是在《爱弥儿》中,《爱弥儿》背后的一个基本预设是:没有文化做支撑,制度是没有办法有效运行的。因此,非常重要的任务是:通过教育,将“人”转变为“公民”,像爱弥儿一样的公民。唯其如此,普遍意志才有可能,正义而合法的政治秩序才有可能。夏克拉用《人与公民》来命名其研究卢梭社会政治思想的专著,真的是独具只眼!
一、《社会契约论》的核心问题和基本结构
卢梭大概是政治思想史上最富阐释空间,因而争论也最多的少数思想家之一。两百年来关于卢梭政治思想的研究向无定论,其论争之复杂性和长期性少有匹敌。其中,绝大部分的争论都集中在《社会契约论》这部著作上。
《社会契约论》其实是一个更大的写作计划的一部分,这个计划在卢梭准备从事的各种著作中,是“思索得最久,也最感兴趣”的。早在1743年,卢梭担任法国驻威尼斯大使的秘书时,就打算写这样一部著作,当时,他为这部著作草拟的名字是《政治制度论》。但是,直到1756年春,卢梭才真正着手这一计划。1761年,《新爱洛漪丝》出版后,卢梭意识到,要完成这一庞大的计划将耗费许多时日,因此决定先完成其中力所能及的一部分,其余的则全部付之一炬。
事实上,《社会契约论》的一些基本思想自1753年即已在卢梭的其他作品中有所呈现。例如,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第二论文,1754年)一书的献词中,我们不难发现《社会契约论》的一些核心观念即已萌芽;在《论政治经济》(1755年)一书中,《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思想——合法的国家必须根据普遍意志来进行管理,即已提出。可以说,卢梭对《社会契约论》主题的思考一直贯穿始终。如果说在第一论文(《论艺术与科学》)和第二论文中,卢梭主要思考的是文明社会中种种罪恶与不幸,并解释它们的起源;那么,从《论政治经济》开始,卢梭则致力于思考如何改变这种状况。《论政治经济》勾勒出了其思考的基本轮廓,《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则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之进行了展开。
值得注意的是,后面这两本书是同一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的出版时间是1762年4月,比《爱弥儿》仅仅早了一个月。可以说,这两本书是同时着手进行的,因此,它们之间的关联度也是非常高的。读过《爱弥儿》的人会记得,在该书的第五卷中,曾花了十几页的篇幅将《社会契约论》的核心观念以浓缩的方式展现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讲,尽管《社会契约论》被认为是卢梭最重要的政治著作,但在卢梭自己看来,《爱弥儿》处理的才是更为根本的问题,《爱弥儿》也因此成为卢梭自认为最重要的作品。
按照第一论文和第二论文的分析,人本来是纯朴善良的,由于有缺陷的社会制度,生活于社会中的人才变坏,并堕入罪恶的深渊。由文明引发的问题必须通过新的政治组织形式来加以克服。《社会契约论》要做的工作是,通过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政治制度,帮助人们恢复自然良善(natural goodness)。那么,什么样的社会政治制度才是健全的呢?这就要追问一个核心问题:正义与合法的政治秩序及其基础是什么?《社会契约论》所有其他的问题均是从这里生发出来,并与之关联在一起的。尽管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也花了大量的篇幅来讨论建立和维系这样一个秩序所需的社会条件和文化条件,但是,真正充分地讨论这些条件中最重要的条件——公民,却是在《爱弥儿》中,《爱弥儿》背后的一个基本预设是:没有文化做支撑,制度是没有办法有效运行的。因此,最重要的任务是:通过教育,将“人”转变为“公民”,像爱弥儿一样的公民。唯其如此,普遍意志才有可能,正义而合法的政治秩序才有可能。夏克拉用《人与公民》来命名其研究卢梭社会政治思想的专著,真的是独具只眼!
黄小彦,1976年生,江苏无锡人,南京大学法语博士,主要从事卢梭作品研究。
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非常优秀的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忏悔录》等。《社会契约论》的主权在民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
告读者
第一卷
第一章 本卷主题
第二章 论原初社会
第三章 论不错者的权利
第四章 论奴役
第五章 论溯及最初契约的必要性
第六章 论社会契约
第七章 论主权者
第八章 论社会状态
第九章 论财产权
第二卷
第一章 论主权的不可转让
第二章 论主权的不可分割
第三章 论普遍意志发生错误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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