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粮食安全保障法条文为据,逐条进行解读。
[条文主旨]简要说明法条的核心要义。
[条文释义]精准阐释法条原意,系统解析规范目的、重要概念和法律制度。
[适用指南]着重解决实务问题,对新规定的适用难点进行深入探讨。
[关联规范]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案例评析]通过以案释法帮助读者进一步理解法律的适用要点。
本书为从事相关工作的实务人士提供了兼具高度与深度的工作指引,是准确适用法律、防范法律风险的必*参考书,也可以帮助广大读者学习掌握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相关知识。
指引适用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粮食安全保障法
专家编写 逐条解读 以案释法
作者资深: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李蕊主持编写,参与10余部涉农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工作。
逐条释义:在逐条深入解读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同时,阐释法律适用与实践工作要点,帮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意涵与精神。
指导实务:法条解读与指导实务工作并重,分析典型案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在系统梳理相关法律规范的基础上着重解决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李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受聘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法学专家。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持教*部、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12项。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等发表中英文论文70余篇,论文《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法治进路》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出版民之天:粮食安全法治保障体系研究等著作11部。
参与粮食安全保障法等10余部涉农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粮食安全工作的原则及其目标】
第三条【粮食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粮食宏观调控和国际粮食安全合作】
第五条【粮食安全保障相关规划】
第六条【粮食安全保障投入】
第七条【加强粮食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建设】
第八条【粮食安全宣传教育】
第九条【国家奖励】
第二章 耕地 保 护
第十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
案例评析
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第十一条【占用耕地补偿】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十三条【耕地种植用途及管控】
第十四条【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十五条【提升耕地质量】
案例评析
某村委会诉常某春黑土区荒山治理承包合同纠纷案
第十六条【撂荒地治理】
第十七条【盐碱地综合利用】
第三章 粮食 生 产
第十八条【加强种业的发展和保护】
案例评析
为粮食安全筑牢种业基石
第十九条【建立种子储备制度】
第二十条【农田投入品的供应】
案例评析
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第二十一条【水资源管理】
案例评析
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第二十二条【推进农业机械发展】
第二十三条【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信息化建设】
第二十四条【加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第二十五条【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
第二十六条【加强粮食生产】
第二十七条【扶持和培育粮食生产者】
第二十八条【提升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粮食生产积极性】
第四章 粮食 储 备
第二十九条【政府粮食储备体系的建立和政府粮食储备总体
要求】
第三十条【承储政府粮食储备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主体责任及政府粮食储备信息管理机制】
案例评析
上海市某粮食储运有限公司政策性粮食关联交易损害国家利益案
第三十一条【政府粮食储备内部管理机制及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
案例评析
中储粮某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稻谷轮换以陈顶新,套取粮食价差案
第三十二条【社会粮食储备】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储备基础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条【政府粮食储备列入国有资产报告】
第五章 粮食 流 通
第三十五条【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与调控】
案例评析
山东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未及时支付售粮款案
第三十六条【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保护】
第三十七条【粮食经营台账建立及数据报送】
第三十八条【政策性收储】
第三十九条【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
第四十条【调控粮食市场的措施】
第四十一条【粮食风险基金】
第六章 粮食 加 工
第四十二条【保障粮食加工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
第四十三条【粮食加工结构优化】
第四十四条【粮食加工布局优化】
第四十五条【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
第四十六条【粮食加工支持体系建设】
第七章 粮食 应 急
第四十七条【粮食应急管理体制与应急体系建设】
第四十八条【粮食应急预案的制定】
第四十九条【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制度】
第五十条【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一条【应急终止】
第八章 粮食 节 约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粮食节约职责】
第五十三条【粮食生产环节的节粮减损】
第五十四条【粮食经营环节的节粮减损】
第五十五条【粮食加工环节的节粮减损】
第五十六条【粮食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粮减损义务】
案例评析
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餐饮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第五十七条【有关单位和组织的节粮减损责任】
第九章 监督 管 理
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与协作配合】
第五十九条【建立国家粮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和禁止编造、散布虚假粮食安全信息】
第六十条【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十一条【粮食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责任的考核和监督
检查】
第六十三条【外商投资粮食生产经营的安全审查】
第六十四条【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监督】
第十章 法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负有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六十六条【种植不符合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作物的处罚】
第六十七条【粮食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的处罚】
第六十八条【破坏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九条【不服从应急任务或者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处罚】
第七十条【故意毁坏粮食作物青苗的处罚】
第七十一条【违反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处理、处罚】
案例评析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部分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浙江省龙游县某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规定案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用语含义以及参照适用】
第七十四条【施行日期】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