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师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2006年,值班律师在我国初步萌芽,后经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前行,最后在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中进行了确立,2022年《法律援助法》对此进行了全面规定。本书对我国值班律师制度、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值班律师的实质有效性参与、值班律师面临的困境等进行了深入的论述与阐释,以期值班律师能够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
本书借鉴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和域外有效辩护相关要求,对我国值班律师有效参与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与传统法律援助制度的比较,明确值班律师制度的优势所在及其适用的限度,进而结合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发展,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郑雁冰,男,1969年7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学硕士。2007年5月荣获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称号、2012年2月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首批入选人员,先后在《法律科学》、《检察日报》、《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检察实践》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6篇。现任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第一章 我国值班律师制度概述 2
第一节 值班律师的概念 2
第二节 值班律师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3
第三节 值班律师制度的价值 7
第二章 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 9
第一节 值班律师的定位纷争 9
第二节 值班律师与认罪认罚 11
第三节 认罪认罚制度下值班律师的作用 13
第三章 值班律师的实质有效性参与 16
第一节 实质有效性参与的概念 16
第二节 值班律师实质有效性参与的价值 18
第三节 值班律师实质有效性参与的制度要求 21
第四章 值班律师的域外比较 43
第一节 英国值班律师制度 43
第二节 美国值班律师制度 47
第三节 加拿大值班律师制度 48
第四节 日本值班律师制度 50
第五节 澳大利亚值班律师制度 51
第六节 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区值班律师制度 52
第七节 域外国家相关立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55
第五章 值班律师面临的困境 58
第一节 值班律师定位不准确 58
第二节 值班律师权利设定不科学 62
第三节 值班律师权利保障不到位 64
第四节 值班律师权力支持有限 72
第五节 值班律师管理机制交叉重叠 74
第六节 值班律师监督机制乏力 77
第六章 值班律师的未来变革 81
第一节 值班律师的权利保障 81
第二节值班律师的权力支持 86
第三节 值班律师的管理机制 91
第四节值班律师的监督机制 98
第五节值班律师的保障机制 103
第六节值班律师的救济机制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