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植物志》收录的种类包括:
(一)在深圳地区有分布并已采集到标本的野生植物;
(二)在深圳地区已归化的外来植物;
(三)在深圳地区有悠久栽培历史的植物(古树名木、外来植物或本地植物);
(四)在深圳地区被普遍栽培的园林植物和其它经济植物。
二、形态描述力求准确,正确应用植物分类学专业术语是关键,以《图解植物学辞典》(科学出版社,2001,詹姆斯·吉·哈里斯等著,王宇飞等译,王文采审校)以及《中国高等植物图鉴》第一册附的“植物分类学上常用术语解释”为依据。对于常用的专业术语,均在每一册植物志之后附图解,对于不常用的而又不易理解的少数术语则在该术语之后均用深入浅出的文字加以解释,以帮助读者理解。在形态描述中,作者在认真鉴定标本的基础上,以深圳地区植物标本为依据,客观准确地描述该种植物的形态特征和变异幅度。
三、编入植物志的每一种植物均附有一幅科学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形态图,大部分均附有比例尺,使形态图更具科学性(有小部分早期绘的图未加比例尺),读者在利用植物志鉴定标本时,能图文对照,鉴定植物可更加准确,亦可避免因为特征图较少,单凭形态描述来鉴定植物容易产生误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