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著知识旅游研究在系统梳理土著与土著知识的基础上,界定了土著知识旅游的概念及其主要特质,分析论证了土著知识作为旅游资源的可行性和价值,并对此进行了符号学解读;从供给角度研究了土著知识旅游资源的内涵,并对其特点、分类、调查和价值评估方法以及产品转换模式和类型作了研究;从需求角度分析了土著知识旅游者的范畴,并对阻碍因素作了相应分析。土著知识旅游研究在对土著知识旅游开发的系列问题进行探析并提出利用模式及相应机制的基础上,还对其真实性进行了多维度剖析。
土著知识旅游研究可供旅游、文化、民族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参阅,也可供对上述领域感兴趣的企业管理人员、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等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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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著知识旅游研究》从对土著知识的介绍开始,提出土著知识旅游的概念,认为土著知识旅游是一种新兴的旅游活动,是以土著知识作为旅游资源而开展的、充满个性的旅游活动过程,具有知识性、文化性、民族性、体验性等特色,主要向游客提供具有鲜明特质的地方性生产与生活的经验总结与智慧结晶,并将多元化的产品体系展现给游客,包括可观、可赏、可体验、可参与等;分析论证土著知识作为旅游资源的可行性、意义,并进行了符号学解读。
旅游已经成为一种最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自旅游产生之日起,无论是国际旅游者还是国内旅游者, 其数量都成倍增长。从20 世纪90 年代初期开始, 旅游业就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大的产业以及规模最大的临时性迁移方式。
从需求角度来讲, 对绝大多数游客而言, 以获得亲历性体验经历等为目的的旅游活动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此前, 受时间、收入等硬性因素制约, 旅游频率较低, 旅游甚至被认为是奢侈生活。随着时空转变, 硬性因素不断弱化, 旅游性质亦呈现多样化, 个人参与旅游的频率与欲望正快速增长。为此, 各旅游目的地, 无论是原已有之, 还是新建开发, 都必须以市场为导向, 尝试满足旅游者越来越不同, 越来越个性化、自由化和自主化的兴趣与需求, 不断地开发新产品, 或是不断地对旅游体验或旅游产品进行新包装。随着旅游市场的日趋成熟, 许多旅游目的地已经逐渐意识到其历史资源, 尤其是历史文化资源所富含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文化作为旅游核心与灵魂的论断也得到越来越多的肯定。虽然, 在现实中存在出游动机的多样性, 旅游者并不希望或是习惯自己被划分为某一类型, 但是出于目的地营销、旅游者管理等多重目的, 旅游业却总是热衷于把旅游者在各旅游目的地所经历的体验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本书主要讨论其中的一种崭新的旅游类型, 即土著知识旅游。土著知识旅游, 属于一种典型的新业态旅游产品, 它将具有特定空间指向、时间指向及主体指向的,具有文化属性、遗产属性的、土生土长的“草根性” 知识作为旅游资源, 开创了一种新的旅游产品。与传统的自然旅游相比, 土著知识旅游拥有丰满的文化内涵; 与笼统的文化旅游相比, 其目的更加明确、清晰。土著知识旅游并不仅仅是一种简单旅游产品的新开发, 它的作用与意义远远超出其旅游产品本身,从根本上改变了旅游产品的价值构成, 深化并明确了文化旅游, 使其步入了主题化发展。土著知识自身具有使用价值以及作为文化属性和遗产属性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等, 但其效益更多地局限于特定的空间范围与族群内部, 并没有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与最优化。土著知识旅游将改变土著知识传统的价值构成――不仅可以为其所属主体带来生产与生活的效益, 而且可以通过旅游开发充分挖掘其潜在的经济价值, 实现其经济效益。通过旅游开发让更多人认识、体验到土著知识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等, 形成对土著知识保护的合力; 通过旅游开发形成社区的“文化自觉” , 增强其文化自豪感。但在肯定土著知识旅游特质的同时, 不应该把不同类型的旅游视为是互相排斥的,因为它们之间的确存在着众多的相似之处, 土著知识旅游与文化旅游、遗产旅游、民俗旅游, 甚至乡村旅游、怀旧旅游之间似乎存在一种相似的重叠。这是首先需要说明的问题。正因为土著知识旅游与其他众多旅游类型的关联性和融合性, 其资源价值的认定、产品的形态与特征、客源市场的结构与消费特点以及开发、管理、营销手段与经营模式等才都带有自身的特殊性, 需要我们去认真研究与梳理, 去揭示土著知识旅游开发、管理、营销、经营等的特殊规律。
文化旅游、生态旅游方兴未艾, 遗产旅游异军突起, 创意旅游初具规模, 特种旅游开始酝酿, 旅游需求日趋多样化, 如此背景下具有多重资源属性的土著知识自然不能在旅游开发大潮的舞台上“缺席” , 理应受到应有的关注。这也正是我们研究的初衷。本书的目的并非在于论述土著知识所蕴涵的所有价值或是已经被认知的价值, 而是从旅游利用的视角, 将土著知识置于全球最大的产业中进行研究与讨论, 着重论述的是土著知识旅游, 旨在探讨土著知识旅游的内涵、资源(供给) 、需求(市场) 、开发、管理、真实性以及相关的社区参与、符号学意义等。
一、选用“土著” 概念的几点理由
之所以选择“土著” (indigenous) 这一概念, 是因为它是最为恰当与生动的。在将土著知识作为一种旅游资源进行分析时, 要比使用“传统知识” 或是“地方性知识” 更为有效, 而且“土著” 与“传统” 或是“地方” 这几个术语间有着某种明显的区别。对汉语表述而言, “土著” 是一个舶来的现代用语, 对应于西方语境中的“indigenous” 、“native” 和“aboriginal” , 在不同的语境和文本中也会被译为“原住民” 、“土人” 抑或是“原著民” 等。虽然有很多人认为“indigenous” 、“ native” 和“aboriginal” 负载的精神内容过于复杂, 但是自1980 年以来, “indigenous” 一词被日益广泛地应用于欠发达国家的本土人群,其殖民和种族色彩早已淡化, 已经含有“土生土长” 的意思。在英文词汇中,“indigenous” 的词根为“indigen” , 其主要含义是指“本土” 、“本地” 、“固有”
等, 并与“外来” 、“移植” 、“引进” 等相区别。可见, 使用“indigenous” 一词的意图在于以生长地和原居地为标准对“土生土长” 和迁徙进行区别。在西方语境中, 这种区分的突出作用在于强调了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的关联与差异, “in-digenous” 是以殖民者为本位, 把殖民地看做外地的、异域的或远方的。因此,“indigenous” 也就有了不同的相对概念: 对大航海时代的殖民扩张者而言, 世界上所有被他们征服的人群都是“indigenous” 。因此, “indigenous” 一词带有殖民色彩, 并与“落后” 、“野蛮” 等贬义词相关联; 而在真正的“indigenous”
的看来, 他们才是自己故土的世居者和主人。从技术的角度来看, 选用“土著”
在一定意义上是为了与西方基于“试验” 、“归纳” 等形成的现代科学相区别。
从文化的角度来看, “土著” 本身也隐含着“落后” 、“原始” 、“非开化” 等意思。但到了后殖民时代, 在“土著运动” 、“民权运动” 、“多元主义” 、“文明转向” 及“政治身份” 等潮流与思想的冲击下, 原有的殖民本位观点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indigenous” 一词的殖民色彩和种族意识不断退却, 获得了新的转向,更多地指代具有居先性或居久性的身份与地位并且其价值亦得到了世人的认可。
日本学者常本照树和铃木敬夫[1]指出, “土著居民乃是指在历史上, 国家尚未开始统治以前就在其现在所统治的地域居住, 拥有与作为国家支持母体的多数民族不同的文化与意识形态, 之后虽受到多数民族的统治, 但没有丧失具有连续性的独特文化以及自主性的社会集团” 。“原始” 的东西不仅被认定为“土著”
(native) 和“原著” (indigenous) 性的人与事, 更重要的是, 其中已经浸透了强烈的“话语” 性质。然而在反思的原则下, 今天的“土著” 或是“原著” 就在新的历史背景下被赋予了崭新的意义[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