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是一个拥有痛苦过去的波兰女子。在纳粹集中营里,她选择了让儿子活下来,而把女儿推向了焚尸炉;她像一只摇尾乞怜的小狗,卖命地为纳粹打印屠杀犹太人的报告;她忍受着德国医生、看守、甚至女管家的调戏、强暴、变态的凌辱;她违心地用自己的色相去诱惑纳粹司令官。恐怖、耻辱、罪恶和绝望的阴影笼罩着一颗碎裂的心灵。
战后,她在美国与犹太人内森相爱。他们疯狂地做爱,就像发狂的野兽在撕咬、搏斗,仿佛在释放最后的生命之火。多疑、狂躁的内森经常辱骂、殴打苏菲;苏菲怀着对犹太人负罪的心情,默默地承受着情人的暴虐,以解脱沉重的精神负担。每每如此,他们的精神和肉体,痛苦和快感,才交织着达到高潮。
《苏菲的选择》适合文学爱好者阅读。
西方小说史上的里程碑作品!美国大学生的必读书目!获普利策奖,在美国热销一千多万册!被评为二十世纪百部最佳英语小说之一!和《安妮日记》一样成为犹太文学的经典之作!威廉·斯泰隆超越了自己的现实世界并跨越历史和文化的界限,无论文学评论家和读者都同样将他推举为继海明威、福克纳之后时代的最伟大作家。
威廉·斯泰隆(William Styron),一九二五年生于弗吉尼亚州,毕业于杜克大学,曾在美国海军陆战队服役,被誉为继海明威和福克纳之后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一九五一年,长篇小说处女作《躺在黑暗中》一问世就获得美国文学艺术学会的大奖。一九六七年的《纳特·特那的自白》为其赢得当年的普利策文学奖。一九七八年由著名的兰登书屋出版的《苏菲的选择》成为美国当代小说的经典之作,被誉为“西方小说史上的里程碑作品”,为斯泰隆摘得了当年的美国国家图书奖。其小说惯于将死亡与性,残酷与激情融为一体。另著有《漫长的行程》、《纵火焚屋》、《静静的灰尘》和《看得见的黑暗》等。
那时候,曼哈顿区很难找到便宜的公寓,所以我只好搬到布鲁克林去。那是一九四七年,我记得很清楚,夏天阳光柔和,空气中充满馥郁的花香。当时年轻的我,二十一岁,奋力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却发现十八岁时那股使我热烈燃烧的创作之火,已经化为一盏幽暗的标示灯,仅余丝微象征性的光芒而已。并非我已无意于写作,我仍然热望将那部我长久以来想写的小说写出来。但是,在我开始写了几段之后,就再也写不下去了——套用斯坦因给一位二流作家所下的结论:“我是美感满腔却无处下笔。”更糟的是,我失去了工作,身上的钱所余无几,于是自我放逐到富勒布须区——像其他的同乡一般,又一个在犹太人王国中徘徊的年轻小伙子。
就叫我丁哥吧,那时期认得我的人都这么叫我。
我还在弗吉尼亚州家乡念中学时就有这个诨名了。我母亲去世后,我父亲认为我难以管教,便将十四岁的我,送进这所学校。我这个人不修边幅,对个人卫生也不加注意,因此很快就得到了“臭虫”的称号。不过随着时光流逝,加上我个人习惯彻底的改变(事实上我甚至变得有点洁癖),这个难听的绰号,便在不知不觉中为人淡忘,代之而起的,是更为戏谑的“丁哥”,直到我三十几岁时,这个诨名才神秘地和我告别,像一个苍白的鬼魂,从我的生命中销声匿迹。但是在我写作的这段时期,我仍然被称为丁哥。我之所以要在一开始时,便对我这个绰号加以解释,是因为我所要描述的,是我生命中最灰暗最孤独的时期,就像隐居在山洞里的疯子一样,几乎没有人知道我的真实姓名。
我很高兴丢了差事——这是我这一辈子除了领军饷外,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支领薪水的职务——虽然失去了这份工作,使我更加穷困。现在我更认为,在我那么年轻时便明白了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不是一个坐办公室的料,对我而言,实在是有利无害。事实上,想到最初我是多么向往这份工作,而不过五个月后我却欣然——甚至可以说是松了一口气——接受解雇的命运,倒使我颇为惊讶。一九四七年,工作机会极其稀少,尤其是出版业的工作,我很幸运地被一家大出版社所雇用,职位是“二等编辑”,专门负责审核手稿,周薪四十元,扣除税金后,每一钟点的报酬大约是九毛钱。每个礼拜五,那个弯腰驼背的妇人,会把一张薄薄的蓝色支票放在我的办公桌上。然而对于一个有财有势的大出版家付给我这份微薄薪金的事实,我丝毫不觉沮丧。我年轻气盛,怀抱崇高的理想,况且,这份工作也自有其迷人的补偿:在二一餐厅午膳,和约翰·奥哈拉共进晚餐,才色俱佳的女作家为我的编辑洞察力而感动,诸如此类。
这种机会事实上并不多见。主要原因是,这家出版社虽然以出版科教书、工业用书及数十种科技杂志——范围之广,包括养猪业、埋葬科学和塑胶压铸一为主,也兼出版小说和非小说,因此需要一个像我这样的审稿人,但投稿的作家却很少有真正热衷于文学的。举例而言,我刚上班时,出版社所支持的两位最杰出的作家,分别是一位退休的海军上将和一个因写鬼故事名登畅销榜作家的前共产党员。想要找一个像约翰·奥哈拉那样的作家,根本就是绝无可能。此外,我担任这份差事的时候,正处于经济萧条时期。当时麦克劳一希尔出版社(以我雇主的名字为名)缺乏文学的名气。它一向以供应科技书籍而出名,我工作的那个小部门,自然显得无足轻重。
因此,我每天尽心竭力地坐在办公室里,不仅没有机会一读略有可观之处的手稿,还被迫用心阅读一无是处的作品——稿纸上满是咖啡污渍和指纹,显然麦克劳一希尔是这些作者(或经纪人)最后考虑的出版社。但是年轻而又醉心于英国文学的我,就和马修·阿诺德一样,严格要求任何作品,都必须包含最高的严肃性及真理,评审严苛,毫不留情。在麦克劳一希尔大楼——位于西区四十二街,一幢外观巍然却缺乏精神的绿色大厦——二十楼上那间窄如鸽笼的办公室里,被我淘汰的作品堆满了我的办公桌,全都满载着希望和歪曲的造句。无论那著作有多坏,我都得写上相当详尽的评述。起初对于能够大肆批判这些手稿感到痛快而有趣,但不久后,这些千篇一律的平庸之作便令人扫兴,我开始厌烦这份无聊的工作,也厌烦不停地抽烟和曼哈顿区烟雾弥漫的景色,以及在枯燥而沉闷的时光中,写出无情的读后报告。我不做润饰,逐字照录,列举如下:高高蔓草艾默尼亚·毕尔提克著小说描述发生在新泽西州南方沙丘和曼越橘沼泽间的爱与死。男主角韦勒·史塔威,刚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是一间曼越橘罐头工厂的继承人,疯狂地爱上了蕾梦娜·布兰。蕾梦娜的父亲艾拉·布兰是前左倾分子,也是曼越橘拣取者的罢工领导人。本书情节错综复杂,韦勒的大亨父亲——蓝登·史塔威,阴谋处死了老艾拉,后者支离破碎的尸体,某天早上被发现丢弃在曼越橘拣选机里面。这件事使得被描述为“才智卓越,风度翩翩”的韦勒和“身材苗条柔软,几乎难以掩盖其潜藏在体内的情潮”的蕾梦娜互相诘责。
在我书写的此刻,犹令我感到惊愕,我认为这可能是一部最糟糕的小说。尽速退回原稿。
哦,骄傲而妄自尊大的年轻人!我在谈论这些毫无文学水准的著作时,是多么幸灾乐祸。我也无所畏惧地批评麦克劳一希尔以及它出版后可能被《读者文摘》的书摘精华选用为“烂”作品的倾向(虽然我的嘲弄,大概就是我后来被炒鱿鱼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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