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高等院校应用型财经专业基础课规划教材》具体包括货币与货币制度、信用与利息等金融范畴,也包括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中央银行等微观金融分析,还包括货币需求、货币供给、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货币政策等宏观金融分析内容。
《金融学/高等院校应用型财经专业基础课规划教材》是专门为管理类和会计类等学生单独设计的教材内容,简单适用是《金融学/高等院校应用型财经专业基础课规划教材》的最大特点。《金融学/高等院校应用型财经专业基础课规划教材》论述详略得当,注意前后课程衔接,对后续专业课程不做过多阐述,留有余地,避免重复。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逐步开放,金融业对现代经济生活越来越重要。为了应对国内外竞争,企业迫切需要一批掌握金融理论知识、勇于创新实践的管理人才。我们结合多年讲授金融学课程的经验,精心编写了这部金融学概论教材。
金融学是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
与其他金融学教材相比,本书的特点和优势表现为:
第一,在教材内容的选择上,注意知识的系统性与重点性、前沿性与基础性、理论性与应用性的结合。突出原理,注重实用,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第二,在教材体系的安排上,注意知识的内在逻辑和循序渐进,以利于学生的理解和掌握。
第三,注意联系中国实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仅加深对国际纷繁复杂的金融现象的理解和分析,而且结合我国金融改革实践,对原理加以阐述,使学生在系统掌握金融学基础理论的同时,了解金融最新发展状态。
第四,注重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各章不仅有学习目标、每章小结、关键概念、案例、参考资料,而且各章后面都有习题,便于学生理解掌握,以培养学生复习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教材为集体编写和团队合作的产物,由张芳老师编写大纲,并撰写第九章和第十章,石磊老师编写第一、二、三章,白玮炜老师编写第六章和第八章,孙欢老师编写第四章和第七章,高嘉磷老师编写第五章,李刚老师、李丹捷老师、高西老师和侯志铭老师参与整理和校对,最终由张芳老师定稿。
本教材既可作为高等教育老师和学生用书,也可作为金融理论研究与金融工作者的参考书。
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参阅、借鉴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和网上资料,这些参考文献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创作的源泉,在此向这些作者表示诚挚的谢意!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在编写过程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恳请专家和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第一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第一节 货币的本质及职能
第二节 货币的形态演变及层次划分
第三节 货币制度
第二章 信用、利息与利率
第一节 信用概述
第二节 信用形式与信用工具
第三节 利息与利率
第四节 利率决定理论
第三章 金融市场
第一节 金融市场概述
第二节 金融市场体系
第四章 金融机构
第一节 金融机构概述
第二节 金融机构体系
第三节 国际金融机构
第五章 商业银行
第一节 商业银行概述
第二节 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信用创造
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
第四节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第五节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
第六章 中央银行
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第七章 货币需求
第一节 货币需求概述
第二节 货币需求理论
第八章 货币供给
第一节 货币供给概述
第二节 货币供给模型
第九章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
第一节 通货膨胀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 通货膨胀的成因
第三节 通货膨胀的效应
第四节 通货膨胀的治理
第五节 通货紧缩的一般理论
第十章 货币政策
第一节 货币政策及其目标
第二节 货币政策的工具
第三节 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和时滞
参考文献
在实行金银复本位制的国家,政府颁布法令规定:金银为币材,以金银铸造的货币为本位货币,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金银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金银和金银币可以自由输出、输入;纸币和其他货币可以自由兑换金银币。在金银两本位制下,金币与银币必须有一定的比价。最初这种比价完全由市场价格确定,后来由政府规定。
根据金银的比价关系确认方式的不同,复本位制有三种形式:
(1)平行本位制。指两种货币按各自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流通,其比价完全由市场价格确定的金银两本位制。1663年英国发行“基尼”金币与原来的“先令”同时并用,两种通货间的兑换比率完全随市场比价变动而变动。
在实行平行本位制的条件下,市场上每一种商品都必然有两种价格表现形式;一种是金币价格,一种是银币价格。由于金银市价不断变动,金银铸币的兑换比率也不断变动,用金银两种铸币表示的商品的两种价格对比关系也随市场金银比价的变化而变化。这就使货币价值尺度功能的发挥受到影响,对商品价值的衡量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平行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这种不稳定的根源在于:货币具有的排他性、独占性的本性不容许金、银同时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
(2)双本位制。指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金银之间的比价,金银按法定比价流通的本位制。导致“平行本位制”到“双本位制”的原因是金银市场的涨落使得它们的比价不断波动。因为这种波动,从国内来说,必然使交易双方的某一方受害。从国际来说,必然使黄金、白银对流(国内银价高时,白银流入,黄金流出;相反,国内金价高时,黄金流人,白银流出),从而影响币值的稳定。
金银复本位制中的双本位制在历史上存在了相当长一段时期,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18-19世纪)最典型的货币制度。这种币制下的金银比价试图割断其与市场比价的联系,以法定的金银比价为特征,它是复本位制的主要形式。1803年,法国规定金银法定比价为1:18.5,而美国的1792年货币条例规定,金银法定比价为1:15。
在双本位制下,金币和银币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价来流通的,这就克服了平行本位制下那种混乱的局面。但在双本位制下,当市场上金、银的比价发生变化时,会引起金币或银币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背离。这时实际价值高于名义价值的货币(良币)就会被人熔化,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的货币(劣币)则会充斥市场。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规律。即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如果在同一地区同时流通两种货币,则价值相对低的劣币会把价值相对高的良币排挤出流通领域。“劣币驱逐良币”规律是英国理财家格雷欣首先论及的,所以又称“格雷欣法则”(Gresham Law)。例如,当金银的法定比价是1:15时,如果由于采银技术进步或其他原因使银价跌落,市场金银比价变为1:16,这时,倘若把金币熔化为金块,把金块在市场上按市价换成白银,再把白银铸成银币,并把银币按法定比价换为金币,如此循环一周,就可得到1份银的利润。这种情形发展的结果是金币敛迹而银币充斥市场。反之,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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