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亚瑟·柯南·道尔塑造的一个典型的私人侦探形象,具有神秘莫测的探案本领和令人叹为观止的逻辑推理能力,深受不同时代、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喜爱。本书精选了最具代表性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生动再现了福尔摩斯在侦破为爱寻仇、因财生恨、族人相残等一桩桩血案和阴谋中所表现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形象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激烈交锋,良知与罪恶的灵肉搏斗,亲情和法律的两难抉择,爱情和金钱的现实考验……故事的地域背景广阔,横跨欧美,情节曲折紧张,悬念丛生,对话机警利落,对理解欧洲文化、培养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将大有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作品。其主人公福尔摩斯成为大侦探的代称、众人崇拜的英雄,一度令众多侦探小说的主人公黯然失色,同时他也是英国小说中刻画最生动的人物之一。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一个充满智慧的侦探形象。他面对的案件疑云重重、扑朔迷离,但在合乎逻辑的推理下,最终都真相大白。作者在讲故事时,巧设悬念,文笔简练,使得故事读起来高潮迭起,引人入胜,因此作品问世后广为世界各国人民所喜爱。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堪称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毕业于爱丁堡医科大学,行医10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专写侦探小说。因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又译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被尊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如科幻、悬疑、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
上册
一 血字的研究
1.福尔摩斯先生
2.花园街惨案
3.探访警察约翰
4.广告引来的客人
5.公寓谈话
6.一线光明
7.真相大白
8.尾声
二 四个签名
1.科学的推理
2.离奇的珍珠
3.秃头人讲故事
4.樱沼别墅惨案 上册
一 血字的研究
1.福尔摩斯先生
2.花园街惨案
3.探访警察约翰
4.广告引来的客人
5.公寓谈话
6.一线光明
7.真相大白
8.尾声
二 四个签名
1.科学的推理
2.离奇的珍珠
3.秃头人讲故事
4.樱沼别墅惨案
5.寻找“曙光”
6.线索中断
7.凶手的末日
8.琼诺赞的奇异故事
三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1.手杖的猜测
2.巴斯克维尔疑案
3.中断线索
4.初到庄园
5.华生的报告
6.华生日记摘录
7.山岗上的人
8.沼泽惨剧
9.巴斯克维尔猎犬
10.案件回顾
四 恐怖谷
1.夜之血案
2.疑情丛生
3.寻访与巧遇
4.黄昏的埋伏
5.谜案解析
6.美国故事
7.卧底巧缉凶手
8.亡命天涯
下册
五 波西米亚丑闻
六 红发会
七 五粒橘核
八 最后的问题
九 空房子
十 第二块血迹
十一 魔鬼脚
十二 狮鬃毛
一、血字的研究
1.福尔摩斯先生
我是约翰·华生,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奉命作为军医助理被派往印度驻扎,参加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在一次交战中我不幸受了重伤,不得不返回英国养伤。在经过一位好友介绍后,我与另外一人合租了贝克街221号的一所公寓。公寓内环境宜人,是个舒服的住处。
同屋的室友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在一家医院的化验室里工作。他身材偏瘦,高约六英尺,给人精明干练的印象;他双眼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令人一眼就能认定他是机警果断、意志坚强的人。
福尔摩斯先生的生活起居非常有规律。晚上十点钟准时睡觉,早晨则在我还未起床之前就已吃过早餐出门去了。他在工作状态中总是精力充沛、废寝忘食,有时甚至会在化验室里接连工作好几天。他偶尔也会独自散步到很远的贫民区去。无所事事的时候,他显得无精打采,一连几天都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几乎是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这种时候,他的眼神总是陷于一种迷茫的状态,仿佛深处幻觉之中。
福尔摩斯是个奇特之人。当我第一次在化验室遇到他的时候,他竟然一眼就看出我曾去过阿富汗,这令我十分惊讶。我们从未谋面,为何这位以往陌生的人会知道我曾经去过哪里。
但是他又是个无知的人,甚至连地球围绕太阳运行这个事实都不知道。他说他不愿意掌握那些与自己无关的知识,他只关心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我做过对于福尔摩斯先生知识层面的一些调查,其中表明:他对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植物园林这些学科都一无所知,反倒对鸦片和有毒植物了如指掌。他的地质知识也很有限,但是他总在散步回来时从自己裤子上的泥点颜色和硬度分析出,它们是从伦敦的什么位置溅上去的。他化学知识渊博,解剖学了解得也很精确,他对于本世纪发生的恐怖事件都深知根底。他还精通棍术、拳击、剑术,小提琴也拉得不错。
刚开始住进来的时候,没有多少人来访他。我以为这个人和我一样在伦敦没有几个亲朋好友。但不久之后我就发现,福尔摩斯认识很多人,并且三教九流无所不有。
有天,我们两人都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便坐在客厅里闲谈起来。他主动告诉我说:“我是一个侦探顾问,伦敦城里有很多的政府侦探和私人侦探,他们如果遇到什么棘手的问题或者难以揭示的谜团时,总是来找我。我会帮他们理清头绪,只要他们把案件的证据告诉我,我就能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犯罪学知识,帮他们指出一条解决问题的通道。当然,我也以此得到一些薪酬。华生,你可知道,凡是犯罪行为都有相似之处。一般来说,如果你熟悉了一千个案例的细节,但你却不能查明第一千零一个案子,那就是非常奇怪的事了。”
“您的意思是说,您足不出户就能解决那些亲临现场并掌握其中细节的人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反问道。“是的,我在这方面的直觉非常灵敏。”突然,我又想起第一次和他碰面的情景,他一眼就看出我曾经到过阿富汗,这令我非常吃惊。当我问道是否有人告诉过他关于我的情况时,他说:“绝对没有。由于多年养成的职业习惯,我的判断几乎是直觉的。也就是说在没有意识到过程之前,就已经有了结论。当然,我的思路是有迹可循的。你既有医生的特征,又有军人的气质,显然,你的职业非军医莫属;你手腕处肌肤白皙,但面部却很黝黑,肯定是刚从炎热的地带归来;面容憔悴,一定是历经艰辛;你左臂动作僵硬,不自然,显然是受过伤。试想,一位英国军医会在什么热带地方经历千辛万苦,并且手臂受伤呢?显然是在阿富汗。这些思维过程令我在不到一秒内就能洞察你,所以这让你感到惊讶。”
听他这么解释一番,心里的好奇感好似有了头绪。我因为佩服,对他连连称赞。而他却不大在意,反而抱怨道:“我知道我的头脑足以使我声名远扬。从来都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对侦破犯罪进行过如此精深的研究,也没有人拥有我这样过人的探案天赋。但最近这些日子总是无案可查,光有这样的脑子又有什么用处呢!偶尔有些案子,也都是些没有难度的笨拙案子,几分钟就能破晓,一般警察都可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