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英国现代著名小说家和剧作家,一八七四年一月生于巴黎英国大使馆。他的父亲劳伯特·奥蒙得.毛姆,当时在驻法英国大使馆任法律事务官。毛姆生下时,他父亲已有三个儿子,他是家庭中最小的成员。他八岁丧母,十岁丧父,因家中无人照顾,被送往坎特依叔父处居住。在他渡过英吉利海峡,第一次登上祖国的土地时,他简直不会讲什么英语。
由于这个缘故,法语和法国文化一直影响着他。一八九七年,他因染上肺疾,被送往法国南方里维埃拉疗养,开始接触法国文学,特别是莫泊桑的作品。一八九一年,他去德国海德堡住了九个月,在大学里听过古诺·费希尔讲授叔本华的哲学和文学课;一八九二年,在伦敦圣托马斯医院学医;学医期间,曾赴伦敦兰贝斯贫民窟当了三个星期的助产士;这段经历使他动了写作的念头。一八九二年,他医科毕业,同时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莉莎》。
这部写贫民窟女子莉莎悲剧性结局的小说受到批评界的重视,特别是文坛耆宿艾德蒙·戈斯的赞扬,使毛姆决心放弃行医,从事文学创作。他听了安德鲁·郎格的错误劝告,为写历史小说而游历西班牙和意大利,但是,这期间写的小说和短篇很少成功。一九○三年回国后,他的剧本《正直的人》被戏剧学会搬上舞台,但并未引起重视。
直到一九。七年,他的剧本《弗莱德理夫人》上演,首次获得成功;一九○八年,他竟有四部剧本同时在伦敦西城的剧院上演;伦敦的滑稽杂志《笨气》还为此登载了一幅漫画,画着莎士比亚看了墙上满贴着毛姆剧本上演的海报,带有恐惧的表情咬着拇指头。人们很容易会设想,经过这次意外成功,毛姆当会像萧伯纳一样以剧本写作为终生事业,但是,不然,他并没有放弃写小说的企图,而且在他的小说获得成功并在经济上使他得到生活保障之后,他于一九三三年反而放弃了剧本写作;然而,他不但从不反对自己的小说和短篇小说搬上银幕,而且还从中襄助。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能试行作这样的解释:一部小说或电影的成功取决于广大的渎者或观众;评论家的毁誉可以起一点影响,但是,群众仍旧是决定性的。一个剧本的成功常要看上演时的卖座率,特别是第一晚演出后的舆论反映,而伦敦西城那些剧院的“第一晚”观众,也就是伦敦上流社会的交际界人士,一个剧本的生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操在这类人的手里。毛姆的后半生,特别是在里维埃拉购买了一幢豪华住宅之后,虽则招待不少英国上层人士,甚至皇亲国戚,但对欧洲的上流交际界人士却有他的看法。他在《刀锋》中介绍醉心于欧洲交际社会生活的美国人艾略特·谈波登时,有这一段话:……以艾略特的机伶,决不会看不出那些应他邀请的人多只是混他一顿吃喝,有些是没脑子的,有些毫不足道。那些响亮的头衔引得他眼花缭乱,看不见一点他们的缺点。
……这一切,归根结底,实起于一种狂热的浪漫思想;这使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国公爵身上见到当年跟随圣路易到圣地去的十字军战士,在装腔作势、猎猎狐狸的英国伯爵身上见到他们在金锦原侍奉亨利八世的祖先。
这一段话不妨说也代表了毛姆对这些上流社交人士的看法。他放弃戏剧的写作等于是对这些上流交际界的蔑视。
一九一五年,毛姆的自传性小说《人生的枷锁》出版。一个在战争期间和他同住一卧室的达斯蒙德曾经亲眼看见毛姆审阅这部小说的校样;他把这部小说列为与班内特的《老妇故事》,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威尔斯的《吉普斯》同样经得起时间淘汰的现实主义小说;这个评价,除掉《永别了,武器》在时代上稍晚,不应列入外,对《人生的枷锁》是适当的,而且也为后来的许多评论家所承认。但是,后来竞有人认为《人生的枷锁》是毛姆唯一能在文学史上占一席地的小说,这就不对了。《人生的枷锁》虽然是在一次大战的第二年出版,但仍属于英国爱德华时代文学;它的构思是在一次大战前,但是,便在它问世的一九一五年,欧洲人对这次大战的认识和后来的认识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当时,英国人对战争的艰苦性大概认为与南非布尔战争差不多,不会动摇大英帝国的基础;法国尽管在作战开头时失利,但毕竟顶住了,绝不会料到这次战争对欧洲文明产生那样深远的影响。《人生的枷锁》是一部杰出小说,但不应视为毛姆的唯一代表作。毛姆应属于两次大战期间的代表作家,虽则他和海明威所代表的“迷惘的一代”有所不同。
毛姆一生最喜欢游历。从他接受安德鲁·郎格的错误劝告开始,这个爱好一直持续到晚年,对他的写作生涯产生了无法估计的影响。在二十年代,他曾经漫游南海群岛,并在塔希提岛发现印象派画家高更画的窗板,回欧洲后便写了以高更为主角的《月亮和六便士》。他继续游历远东、美国、欧洲、北非等地,写的短篇小说、小说和游记都广受欢迎。二十年代末,他与结婚十年的妻子西里·威尔康姆离婚。一九二八年,在法国里维埃拉的法拉特角买下一幢曾属于比利时国王的别墅,继续写作。《寻欢作乐》以托马斯·哈代……希腊原文的《奥德修纪》所感到的兴奋,但是,维特根斯坦却是什么文学作品都不读,只看侦探小说。但是,毛姆在《总结》中曾讲过这样的话:“喜欢听故事和喜欢看跳舞和摹拟表演……同样是人性的自然倾向从侦探小说的流行可以看出这种爱好至今不衰,连第一流的知识分子也看它们,当然并不当回事,可是的确看它们;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他们唯一放在眼里的那些心理的、教育的、精神分析的小说不能满足他们的这种特殊需要吗!”毛姆这段话里面的“第一流知识分子”原文是themostintellectualpersons,所以不仅包括文学权威,也应包括其他学术权威在内。可以揣想,维特根斯坦喜欢看侦探小说,毛姆并不是不知道;而小说第五章作者从爱德娜.诺维马里的女秘书那里为艾略特偷得请帖后,问女秘书她在化装舞会上预备穿什么服装时,她的回答是,“我亲爱的先生,我是个牧师的女儿,这种愚蠢的事,我留给上层阶级去做。
当我看见《先驱报》和《邮报》的那些代表吃了一顿好消夜并且喝了一瓶我们的第二等最好的香槟酒之后,我的责任就结束了。我将回到我的卧室关起门来看一本侦探小说。”这一点描绘,我认为也是从维特根斯坦身上移植过来的。最后,还有维特根斯坦在战后当的小学教师与修道院园丁工作,和拉里回美国后预备当的卡车司机和开出租汽车同样都是不求闻达的表现,毛姆只是把他的蓝本首尾倒置一下而已。
毛姆从不讳言他小说中的人物是从真实生活取材的,所以我的这点考证——如果并没有被别人发现的话——并不足为奇;问题倒是为什么毛姆挑中维特根斯坦这样一个人作为他小说的主角。《刀锋》出版于一九四四年,是他一九四○年来美国后的第一部小说。
人们可以想象得出在他流寓美国期间,盘算和估量——特别是从大西洋彼岸——他所经历的两次大战之间这段时期,以他阅历之深,接触面之广,而选择了维特根斯坦,一定是经过反复考虑的。现在,我们可以看出,拉里这个人确是一次大战的产物,而他反映的时代——两次大战之间的时代——则是欧洲中心主义的黄昏时代。
在这个时期,世界文化中心虽则仍在欧洲,而欧洲的文化中心,在毛姆看来,无疑在法国,但它已经不能给来此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以满意的回答了。拉里在巴黎博览群书,学会了几种语言,但是,巴黎和法国只成为他的中途岛;他最后带回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小说中无一语涉及纳粹的兴起,但是,小说反映的欧洲的精神空虚,已足够说明为什么纳粹主义能够乘虚而入了。
小说不是历史,不需要反映一个时代的全貌,但它反映的那一部分,特别是其中的人物,必须给人以真实感,不能只是影子。有时候,由于文学修养差,欣赏不了作家所创造的人物,这情形是有的。
我当学生时,对莎士比亚的李尔王形象就不能欣赏,后来读了A.C.布雷德利的《莎士比亚悲剧》才发现自己的文学修养不足。但是,有些名家笔下的人物,如最近我读到的狄更斯的《小杜丽》,就只能说是概念的产物了。毛姆的《刀锋》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两次大战之间那个时期的一个人物画廊。
周煦良一九八○年十一月六日
我预备洗个脸,梳一下头发,再去赴艾略特约的饭局;正忙着时,旅馆里人打电话上来,说他在楼下等我。我有点诧异,可是一收拾好,就下楼去。
我们握手时,他说:“我想我自己来接你要安全些。我不清楚你对芝加哥到底有多熟。”他这种感觉,我看出好些住在国外多年的美国人都有;他们心目中仿佛美国是个很难走甚至危险的地方,你不能随随便便让一个欧洲人单独去闯。
“还早,我们不妨走一段路,”他提议。
外面微有寒意,可是,天上一丝云都没有,活动活动筋骨倒不错。
我们走着路时,艾略特说:“我想你会见家姐之前,顶好先知道一点她的为人,她有一两次住在巴黎我那里过,不过,我记得你那时不在,你知道,今天人并不多,就是家姐和她的女儿伊莎贝儿和格雷戈里·布拉巴宗。”“是那个室内装饰家吗?”我问。
“对了,家姐的屋子糟透了,伊莎贝儿和我都劝她重新装修一下,我刚巧听见布拉巴宗在芝加哥,所以就叫家姐请他今天来吃午饭,当然,他不是怎么一个上等人,但是很行,玛丽·奥利芬特的拉尼堡,圣厄茨家的圣克莱门特·塔尔伯特府,都是他装饰的。公爵夫人极其喜欢他。你可以看看路易莎的屋子,我永远不懂得,她这么多年怎么住得下去,不过说起这个来,她怎么能在芝加哥住下去,我也永远不懂得。”我从他嘴里得知布雷德利太太是个寡妇,三个孩子,两儿一女,不过儿子年纪大得多,而且都已结婚,有一个在菲律宾政府里做事,有一个,像他父亲过去那样,在外交界服务,现在人在阿根廷都城。
布太太的丈夫过去宦历甚广,在罗马做了几年一等秘书,后来又派到南美洲西岸的一个小共和国当专员,人就是死在那边。
艾略特继续讲下去.“他去世之后,我要路易莎把芝加哥的宅子卖掉,可是,她不忍心。布家这所宅子买下来已有了年代,他们是伊利诺斯一个顶旧的旧家。一八三九年从弗吉尼亚原籍迁来这里,在现在离芝加哥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田产,目前还保留着。”艾略特迟疑一下,看看我吃不吃他这一套。“我想你也许会说他家早先是种田的,不过,我不晓得你可知道,在上世纪中叶的时候,中西部开始开发,不少弗吉尼亚的人,好人家的子弟,你晓得都被无名的诱惑打动,离开了丰衣足食的乡土。我姐丈的父亲切斯特·布雷德利看出芝加哥有它的前途,来这里进了一家法律事务所,反正他赚的钱也够儿辈吃用的了。”艾略特的话虽如此说,从他的神情可以看出,那位已经去世的切斯特·布雷德利离开他祖传的华屋良田,来进律师事务所,原因并不那样简单,不过,从他攒聚了一笔家财上看来,总还值得。后来有一回布太太拿几张乡下她所谓“老家”的照片给我看,艾略特就不很快活;照片上面我见到的是一所不大不小的宅子,有美丽的小花园,可是仓房、牛棚、猪厩都隔开只有一箭之地,四周是一片荒芜的平畴。我不由想到,切斯特·布雷德利先生丢下这儿到城市里去找出路,并不是没有成算的。
过了一会,我们叫了一辆出租汽车。车子把我们开到一所褐色砂石房子面前,房子窄而高,要拾上一串陡峻的石级才到大门。并排是一列房屋,在湖滨道过来的一条街上,房屋外表就是在那天明媚的秋光里也还是阴沉沉的,我不懂得一个人对这样的房子会有什么好感。开门的是个高壮的、一头白发的黑人管家,把我们引进客厅。我们走进时,布雷德利太太从椅子上站起来,艾略特给我引见。
她年轻时当是个美丽的女子,眉眼虽则粗一点,却生得不错,眼睛很美。可是那张几乎完全不施脂粉的僵黄脸,肌肉已经松弛下来,显见她和中年发胖的战斗是失败了。我猜她还不肯服输,因为她坐下时,腰杆在硬背椅子上撑得笔直;的确,穿着她那受罪的铠甲一般的紧身衣,这样要比坐在有软垫的椅子上舒服得多。她穿的一件青色衣服,上面满织的花,高领子,鲸鱼骨撑得硬硬的。
一头漂亮的白发,烫成波浪纹,紧紧贴在头上,发式做得极其复杂。她请的另一位客人还没有到,我们一面等,一面东拉西扯地谈。
“艾略特告诉我,你是走南路来的,”布太太说。“你在罗马歇了没有?”“歇的,我在那边住了一个星期。”“亲爱的玛格丽达王后好吗?”我被她这个问题弄得很诧异,只好回答说我不知道。
“哦,你没有去看她?真是个好女人,我们在罗马的时候,待我们真好。布雷德利先生那时是使馆的一等秘书。你干吗不去看她?你难道是跟艾略特一样的坏蛋,连奎林纳宫都进不去吗?”“当然不是,”我笑着说。“事实是我并不认识她。”“不认识?”布太太说,好像信不了似的。“为什么不认识?”“告诉你实在话,作家们一般并不跟国王王后厮熟。”“可是,她是个顶可爱的女人,”布太太好言劝我,好像不认识这位王后完全是我不屑似的。“我敢保你会喜欢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