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高中化学新课程向教师提出了新的挑战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原有的基础教育课程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教育部在2001年6月颁发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中对教师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在《纲要》中,在教师传授知识时对师生关系的协调处理、对学生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培养、对学生学习的“导”以及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等方面,均要求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必须发生根本性的变革。教师的培育与发展是课程改革得以成功的根本保障,他们既是课程改革的改革对象,同时也是课程改革的参与者与实施者。既然教师在新课程改革中是改革的对象之一,那么,新课程又对教师的课堂提出了哪些方面的要求,教师培育又将由什么理论来指导呢?
新课程在课堂教学方面将给教师带来新的挑战,如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师角色、教学行为、教师专业素养发展等。
教育理念即教育的理想和信念,是指导我们科学把握课堂教学的标尺和航标灯,先进的、得当的理念可以使课堂出现意想不到的教学情景和效果,落后的观念会导致课堂教学了无生趣。可见,教师的教育理念影响着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新课程改革中,我们已经对过去传统教学中不符合社会发展,不利于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进行摒弃,打破传统课堂教学中的教师“一言堂”、“以教师为中心”、“教师权威”等观念,提倡在新课程的课堂教学中实行“教为主导,学为主体”、“一切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等方针。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及培训机构应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内容,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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