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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唯美主义者的遗言:奥斯卡·王尔德别传
《一个唯美主义者的遗言:奥斯卡?王尔德别传》是英国著名作家彼得?艾克罗伊德以王尔德自己口吻写的王尔德自传。王尔德因同性恋被关雷丁监狱两年,本书写了王尔德自雷丁监狱出来之后在巴黎的生活,并回顾他的一生成败。《泰晤士报》评论说:“这本书追溯了文学史上最吸引人的一位人物起伏跌宕的一生,书中王尔德式的机智、聪明和悲剧俯拾皆是。这本书在刻画这位不寻常的人物同时,成功刻画了他的生活、时代和个性。”
谁能不喜欢王尔德呢?《一个唯美主义者的遗言:奥斯卡?王尔德别传》被英国人誉为鬼斧神工之作。鬼才作家彼得?阿克罗伊德以王尔德自己的口吻,讲述王尔德最后三个月的故事,融会贯通,纵横捭阖,令人拍案叫绝。
奥斯卡?王尔德(1854—1900),出生于爱尔兰,戏剧家、小说家、童话家和诗人,英国唯美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为艺术而艺术”的倡导者之一。他写出了维多利亚时期最好的英国舞台剧,如《温德密尔夫人的扇子》、《无足轻重的女人》、《理想的丈夫》等。他的长篇小说《道林?格雷的画像》则是一部探讨美与心灵之间关系的重要作品。他创作的童话虽然数量不多,却使他跻身于世界最优秀童话家之列。他的诗充满了隐喻,形象丰富,音律优美,堪称最美的英语作品之一。王尔德的作品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岁月洗礼,反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光,让更多的人为之叹服,为之沉醉。
王尔德的私生活同样是一个饶有趣味的话题。他以放荡不羁、奇装异服闻名,而他的性取向更为人所津津乐道。他蔑视伦理道德、艺术至上的主张不可避免地激怒了正统的 奥斯卡?王尔德(1854—1900),出生于爱尔兰,戏剧家、小说家、童话家和诗人,英国唯美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为艺术而艺术”的倡导者之一。他写出了维多利亚时期最好的英国舞台剧,如《温德密尔夫人的扇子》、《无足轻重的女人》、《理想的丈夫》等。他的长篇小说《道林?格雷的画像》则是一部探讨美与心灵之间关系的重要作品。他创作的童话虽然数量不多,却使他跻身于世界最优秀童话家之列。他的诗充满了隐喻,形象丰富,音律优美,堪称最美的英语作品之一。王尔德的作品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岁月洗礼,反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光,让更多的人为之叹服,为之沉醉。 王尔德的私生活同样是一个饶有趣味的话题。他以放荡不羁、奇装异服闻名,而他的性取向更为人所津津乐道。他蔑视伦理道德、艺术至上的主张不可避免地激怒了正统的上流社会,终于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他与同性密友道格拉斯的父亲——昆斯伯里侯爵对簿公堂,尽管他为自己所做的辩护感动了许多人,但他还是没能逃脱被审判的命运,锒铛入狱。两年监狱生活之后,他避人耳目,悄悄来到巴黎,在贫病交加中度过自己最后的岁月,辞世时年仅46岁。《一个唯美主义者的遗言——奥斯卡?王尔德别传》正是用王尔德一生最后三个月的日记的方式,再现了他人生最后的不为人知的阶段。 本书拟为王尔德自1900年8月9日到1900年11月30日之间的日记,以王尔德自己的口吻,描绘了王尔德最后的生活,回顾他的跌宕起伏、毁誉参半的一生。在这三个月的“伪日记”中,作者彼得?阿克罗伊德以罕见的精巧方式,串起了王尔德的一生——少年时代、全盛时期、巨大成就和道德的深渊,仿佛他成为奥斯卡?王尔德,与之一起挥洒天才,享受荣耀,涉足险恶和遭世人唾弃,然后在贫病中冷静地回顾自己的一生;又时而跳出那个时代,站在后人的角度评价这个才子。 无疑,这是一个绝妙的构思。每一个喜欢王尔德的人,恐怕都想知道他在最后的岁月里到底在干什么,在想什么?都希望能够亲身体验他唯美的危险的生活,用某种方式表达对他的机智、对他的才华的敬仰。然而这个题材不仅需要传记作家的严谨,还需要有王尔德式的渊博和机智。仿作如果没有自己的灵魂,就只能成为空洞的回音。 英国评论界赞美道:“王尔德若是在天有灵,肯定希望这本书是他自己写的。”在追随王尔德的道路上,彼得?阿克罗伊德确实比其他人走得更远,也许也更加成功。 “这些英国人要是没话可说,就摆出不屑一顾的样子,要是没什么可想,就会装出若有所思的神态。”(对英国“正人君子”的嘲讽) “他有‘直抒胸臆’的习惯,却浑然不知根本无胸臆可抒。”(对昆斯伯里侯爵的评价) “圣方济各那样的艺术作风对我毫无吸引力:他们的童贞是太监的童贞,他们的孤独是完全被人看穿的孤独。”(对所谓“正统文学”的嘲弄) 在书中,这种王尔德式的妙语随处可见,令人惊讶。但作者并不是停留在模仿层面,而是将自己的评价融入其中,如他借王尔德之口总评王尔德的艺术成就: “我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艺术家,我对此毫不怀疑,正如我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最大的悲剧。在欧洲和美国,我都享有很高的艺术声誉。在英国,我的作品总是巨大的商业成功——我对此并不感到羞耻。……我掌握了各种文学体裁。我把喜剧带回英国舞台,我用我们自己的语言开创了象征戏剧,我为现代读者创造了散文诗。我把批评从实践中分离出来,形成一门独立的学问,我还写出了惟一一部现代意义的英语小说。还有,尽管我把自己的戏剧作为一种本质上属于私人化表达的形式,但我的理想是把戏剧变成生活和艺术交汇的地方,我一直锲而不舍地追寻着这一理想。” 在国内以前出版的关于王尔德的书中,王尔德的私生活遭到了某种刻意的回避,他的审判被说成虚伪的上流社会对天才的嫉妒和攻击。而彼得?阿克罗伊德还他以真实面目,把一个走钢丝的王尔德呈现在世人面前。这个王尔德更加真实、丰满,也更能引起我们的思考。 要想了解一个天才,最好的办法恐怕是跟他到世上走一遭。但愿这本书能带给我们愉快的阅读,感受到一个天才的激情洋溢的人生。
作者彼得?阿克罗伊德生于1949年,是著名的作家和文学评论家。他曾为《旁观者》担任多年文学编辑,现为《泰晤士报》首席书评家、皇家文学学会成员。2003年,他因对英国文学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而获得爵位头衔。他活跃在当代英国文坛,其历史小说和传记小说的独特性和系统性引人瞩目。
代译序
正文
1900年8月9日,巴黎阿尔萨斯旅馆
今天早上我又去了一趟圣朱利安—勒—鲍夫埃小教堂。那里的本堂神甫是个挺有意思的人,他总是觉得我好像深陷在痛苦当中。有一次,我正在祭拜的地方跪着,他悄无声息地走到我身旁,向我耳语道:“先生,蒙我主的救恩,您的祷告必蒙垂听。”我说—我没有办法把嗓门压低—我的祷告一直以来都很灵验:这也正是我每天到教堂来哀告的原由。打那以后,他就静悄悄地离开了我。 圣朱利安有一点不大为众人所知:他其实在自己早年就厌倦了传道生活。他治好伤痛,医好疾病,却横遭辱骂,因为他虽然妙手回春,可人家从此就没有理由再去行乞了。他给人驱魔赶鬼,但这些魔鬼被赶走后,立刻又附上那些围观神迹者的身子。他作出预言,可人们却谴责他在富人之间散布悲观幻灭的情绪。多少次,他硬是被阻挡在大都市的城门之外;多少次,他巴巴地等着神给他一点神迹,但总是一无所获。最后,他放弃了自己的布道事业。“我曾经治过病,作出过预言,”他说,“可是现在我是个乞丐。”这时怪事却发生了:曾经嘲笑过他神迹的人转而对他的贫困顶礼膜拜起来。他们对他寄予同情,在同情当中,他们又把他当成了圣人。他的神迹早已被忘到了九霄云外。这种圣徒很对我的口味。 早上我离开了小教堂后,三个英国人从我身旁走过。对这种邂逅我早已见怪不怪了,所以只是摆出了惯常的姿态。我走得很慢,尽量不朝他们的方向看。在他们的眼中,我已经成了罪的活化身,既然如此,我也就给他们一个台阶,任由他们不急不忙地打量我。他们走出一段距离,和我本可相安无事,但其中却有个人回过头来,冲着我喊起来:“瞧!那不是王尔德夫人吗?瞧她那妖里妖气的样儿!”我一步不停地继续往前赶,脸上却已火烧火燎。他们转过丹东路的路口,我就加快了步子,急匆匆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至此,我的情绪已经被彻底破坏。在我执笔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手还在不住地抖。我简直成了哑剧中报忧不报喜的恶神卡珊德拉,人人喊打,饱尝滑稽演员的杖责和小丑的拳打脚踢。 在我受审的那些不堪回首的日子里,有人给我送来了一封信。信里只有一幅史前怪兽的画像。这就是英国人对我的看法。对了,他们还想把我这头怪兽给驯服了。他们把它关押了起来。奇怪的是,当我被释放的时候,伦敦郡的市政会怎么就没有把我给聘过去,然后把我从炮筒里发射出去,或者安排我在蒂伏里玩杂技?怪兽般的模样才是令人毛骨悚然的—贝拉斯克斯在画那些侏儒的时候能够感受到这一点—但丑陋和悲惨的模样则微不足道。 最简单的教训我们是最后才学到的。我就像塞墨勒,一心要看到神,结果却被烧死,我没有渴求名声,结果却为名声所毁。我在想,在我大红大紫的那些日子里,我本可把自己彰显在世人面前,而世人却把自己彰显在我面前。不过,虽然控告我的人折磨过我,把我像一条下贱的狗一样流放到荒野,他们都没有摧毁我的精神—他们办不到。自从我乘坐拉上了帘子的马车离开雷丁监狱的大门之后,我已经得到解脱了,在我当时还没有想到的多个方面得到了解脱。我没有了过去。过去的成功已经无关紧要。我的作品已经被人淡忘:用我作例子来教育罗梅克家的人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再也不会有那些剪报了。我就像个无助地躺在薇薇安脚下的巫师,哀叹“此生何在,此生何益?名既废弃,誉亦无存”。想到这,我心中涌出一种奇特的愉悦。如果真像朋友所说的那样,我成了印度教教徒一般消极的人,那是因为我已经悟出了生命美妙的无情。我其实只是一种“结果”罢了:我生活的意义全存在于别人的脑子里,并不存在于自己的生活中。 因此,英国人把我当成囚犯,而朋友则一如既往地把我看成殉难圣徒。我都不在乎:通过这种亦正亦邪的结合,我成了艺术家的完美典范。我代表了很多种人:既是极尽荣华的人中翘楚所罗门,又是饱尝辛酸的苦命人约伯。我体验过了快乐的虚幻,也品味过悲哀的真实。我的生活已经圆满了—有过如日中天,也有过一败涂地,我不再发展,但我拥有了与之相应的自由。我就像华伦夫人,只是职业有所不同而已。 以前,更糟糕的诨名我都有过:人们从诅咒的渊薮中刨出恶言秽语,纷纷向我掷来。我用什么名字都无所谓了—他们为了戏剧效果,称我为塞巴斯廷?美墨斯和C.3.3。也罢,反正我的真名实姓已经死了,背上这两个绰号,也不失恰当。记得在孩提时,我对自己的大名是很在乎的,每次写奥斯卡?芬格尔?欧弗莱赫蒂?威尔斯?王尔德,我的心里都洋溢着莫大的喜悦。这个名字里寄托了爱尔兰的所有传说,这名字似乎能给我力量和现实。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文学教喻能力的确证。不过现在我对它有些厌倦了,有时候甚至避之唯恐不及。 有一天,我拿起一份《信使》报在读,读到一段不堪忍受的法语时,中间突然冒出了这个名字。我把报纸猛地放下,就好像它着了火一样。我不敢再看它。我感觉奥斯卡?王尔德的名字好像是一个巨大的虚空,一不留神就会跌下去,把自己迷失。我现在栖息的咖啡馆对面,是雅各路的拐角,那里偶尔会有个疯子在站着。那疯子对着来来往往的车子大喊大叫。这些车子从他的身边驶过,把泥浆溅到他身上。在那疯言疯语的背后,积聚了多少伤痛和凄苦!对这一切,谁能有我这样的切肤感触?不过我已经领会了一个很简单的教训:我是一个不能出声的遭诅咒之人。 我前半生也是疯疯癫癫过来的,这点我现在总算悟出来了。过去我想方设法要把生活变成艺术作品。好像我是在殉难圣徒的墓地上修建教堂,不幸的是,没有任何神迹出现。而在当时,我是没法看透这一点的,因为我成功的奥秘就在于迷信自己的出色。每一天,我都在甜言蜜语中度过,花天酒地,尽情享乐,过去和将来都显得无足轻重。我用非常简单的话语把过去和未来串了起来:它们都是我自己塑造的。如今,经历过世事轮回,时运逆转,我必须换个眼光来看待过去。我曾经扮演过各种角色。我向很多人撒过谎—这还不算,我还犯下了自欺这个不能饶恕的罪孽。现在,我必须打破这个陪伴了我一生的恶习。 莫里斯今天会来,把外边的街谈巷议告诉我。等他来了,我会把我的新决定告诉他。我会平心静气地跟他说。如果这可爱的小伙子进来发现我坐在书桌边,定会大惊失色。我曾让他相信我的兴趣和他一样。要是他发现我开始写日记,他肯定会立刻写信给罗比?罗斯,谴责我犯下认真等诸种反常的恶行。当然,他不懂文学。他曾经问过我“威尔斯先生”是谁,我说他可能是一个实验室助手,他听后如释重负地走了。 莫里斯是个很好的朋友。我和他认识的过程既凑巧又荒诞。有一天,我正巧在剧院后面的一个书店里,突然看到他在现代英国文学书架上寻找什么。根据我长期的经验,我知道这书架上必定有一本我写的《意图集》。我迫不及待地等着看他会不会从架子上把它拿出来。可惜他翻开了另外一本乔治?穆尔写的风格明快易懂的书。 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走了过去。“哎,”我问道,“你对这个作者感兴趣吗?”莫里斯倒也没有羞惭:“我住在那咖啡馆附近,这位小说大师说他是在那里学会法语的。”“这种地方还在开门营业,羞煞人也。我明天就要向当局汇报,说说这情况。” 他笑了。我顿时觉得我们俩注定可以成为伟大的朋友。他告诉我他的母亲是法国人,父亲是英国人,但他的父亲已经过世。我说,不错,英国人好像到了时候就死,丝毫都不差。我的直率让他大吃一惊。当然,他不会知道我是谁:他的父亲没有向他提起过我的名字,甚至在临死前也没提过。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我向来都能原谅笑眯眯的人,所以我决定亲自来教莫里斯。我把他引荐给我的朋友。我偶尔还让他请我吃晚饭。 在这些夏日的下午,我们在我狭窄的床上一齐躺着抽烟。他不知从什么地方得知我是个著名的作家,一个享誉全球的大艺术家,但我觉得他不会信这些说法。有时候我会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描述《莎乐美》中的可怖场景,或者背出一句非常贴切的警句。这时候他就会好奇地斜着眼看我,仿佛我在说一个他不认识的人。 “你现在为什么不写了?”他问我。 “我没什么好说的了,莫里斯,再者,该说的我都说过了。” 春季的时候,莫尔?阿迪和我们在一起。他带了一本我的诗集给我。这书可是漂洋过海来的。不过,我真的不想要,就厌恶地挥了挥手。“不过奥斯卡,这里面有的诗写得很不赖啊。”莫尔说话的口气总像是律师,可他在当律师的时候却反而没有这种腔调。 “是的,莫尔,不过他们这样做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他看了看我,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我当然可以信心十足地开始写我的自白录。德?昆西写过,纽曼写过,有人说连圣奥古斯丁也写过。我甚至觉得萧伯纳是在不停地写,这是他和戏剧之间唯一的联系通道。但是我必须寻找一种新的形式。我不想写成魏尔兰那样的忏悔录—他的伟大之处是把所有可能有趣的内容统统排斥。不过他倒也是个天真无邪之人—真正的天真无邪,他不会对别人产生任何伤害。他是一个简单的人,不幸卷入了复杂的生活。我是个复杂的人,却混迹于质朴的表象之下。有些艺术家负责提出问题,有些艺术家负责提供答案。我属于提供答案的那一种,而且会在来世继续等待人们的提问。谁是奥斯卡?王尔德又有什么关系?我现在所需要的,只是听听《汤豪泽》的序曲。外边传来了莫里斯的声音:听那重重的大踏步的声音,必定有很重要的新闻。 1900年8月10日 纪德曾经说他记日记:我想日记能记得了什么,就算有什么内容,也不过是无病呻吟的个人感情而已。但我却想写出一些有教育性的东西来。我连封面都设计好了: 奥斯卡?王尔德的现代妇女指南版 传奇小说 “我的一切都归功于本书。”—萧伯纳先生 “我旅行的时候,总是查阅这本书。”—坎贝尔夫人 这本书只印一册,用日本上等牛皮纸印刷,然后放入自然史博物馆展出。 。 1900年8月11日 犹太人尝遍了囚虏之苦,爱尔兰人则饱受流离之灾。对我们来说,故土的传奇是《道林?格雷的画像》从背井离乡的时候开始的。只有在异族当中,我们才真正是爱尔兰人。我曾经和叶芝说过,我们这个民族可算是在辉煌中失败,在失败中辉煌。后来我发现,我们在失败中积聚了巨大的力量。爱尔兰民族是在苦难中讨生活的;和基督一样,我们知道世道的无奈;和但丁一样,我们知道面包的苦涩。但就在苦难当中,站起了一个伟大的诗人和演说家的民族! 当然,对我来说流浪是一生一世的传奇。如果我脸上没有麻风病一样惹人厌恶的印记—现在就有—心里却一直有该隐的烙印。不过特立独行是一回事,了解到自己的孤独是另一回事。 我在爬阴森森的旅馆楼梯时,不禁以诗人之心想着“流浪”这个阶梯的陡峭。世人曾经对我仰望,如今又把我放弃,不再关心我还将浪迹何方。大学问家温克尔曼1也曾经放弃阴森的本土文化之屋,追求希腊精神。歌德谈到他的时候说:“一个人是以什么姿态脱离世人的,就会以什么姿态移动于阴影之中。”哎,这么说,我应该是一辈子做游荡者,看着天使—姑且就算有天使吧—急速在身边经过。 如果终日待在这房子里,沉沦于旧日生活的遗迹当中,我会疯掉的。遗憾和悔恨在面前浮现,模样甚为可怖:我感觉像个戴罪之人,从旅馆匆忙逃出,到了大街上。虽然有时候同伴会知道我的去向,但我自己感觉前路茫茫,不知所终,这反倒让人心旷神怡。这真是奇怪,脱离了生活的羁绊,方才体味出它的趣味来。在往日,个性像根金链子一样把我拴在大地上,世界看上去并不真切,世象光怪陆离,我突兀地显出来,如同古朴典雅的画瓶上森林之神的浮雕。现在的个性是鲜艳明亮,日日更新,尘世喧嚣之下,它虽无意义,却妙不可言—只要没有人去管它,没有人把它的神秘戳穿。不过这也已经让我厌倦了:我没有了定力,不能长久地做一件事。过去,作为剧作家,我以看戏取乐的态度看别人的生活。到了现在,别人的生活蜂拥而来,围住了我,推挤着我。好像他们自己的个性在向我张扬,对我形成侵犯,搅得我疲惫不堪:我知道只有在人群当中,我们才显出真的自我,不过,我现在简直被惠特曼化了。这具皮囊之下,却是多种人物。我既像米兰达一样心存好奇,又像她的老父普罗斯佩罗一样柔弱—一旦生活达到了期望,就把自己的艺术放弃了。 我认为我之所以陷入被动的思想,和贫穷大有关系。我过去认为对钱的最大浪费是把它省下来;我那时哪里知道,若是口袋里没有了这花花绿绿的票子,一个人就真的不名一文。前几天,我还无奈地向莫里斯借了几个法郎他只有德雷福斯的消息,所以我不愿意请他吃午饭—这只是为了离开自己的屋子。我要钱是因为我觉得我值得要,但朋友们说没什么给我,要我学着去工作。贫困能给你很多苦涩的教训,但最大的教训莫过于他人的人心。我还记得和博西之间的一场不堪回首的往事。这事发生在上个月,就在和平咖啡馆外。 “阿尔弗雷德,”我用很友好的口吻跟他说,“我需要你的帮助。” “你叫我阿尔弗雷德,我就知道你要钱了。” “阿尔弗雷德,亲爱的博西,他们要把我从旅馆赶出去了。” “怎么啦,是那小子叫得太响,还是你叫得太响?” “你这么说就不够义气了。你知道我是多么不想谈钱的事—” “只是和你有关你才不谈的,奥斯卡。” “别这样了,博西,不要用这些冒犯的话来毁坏了我们的友谊。” “我们的友谊,这是你说的,它一开始就是紫色的。” 我忘了他曾想当诗人。 “坦白说吧,博西,我要钱,我非常需要钱。我把衣服放在马索里尔旅馆了。店老板说我要是不把欠账结了,他就要把衣服给卖掉。” “奥斯卡,你上个月才用过这个借口。” “哦,是吗?我忘了,真抱歉。这说明我也是穷到了极点,都昏了头了。不过,我的状况确实没有变化,博西。我就指望着你好心帮忙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几张法郎,扔到我面前的地上,离开了咖啡馆,边走边大声说:“你知道吗,奥斯卡,你现在的举止和妓女一样。” 我立刻把法郎从地上拾起,又要了一杯酒。你会觉得这样很不光彩吗?这样,你能看出我潦倒到什么地步了吧?改变不了世界,世界就会来修理你。我越是穷,巴黎就好像越刻薄。我现在就能看出,不用多久,我就不得不躲到一个小角落去,否则就会让这个城市吞噬了。柏勒罗丰因自己的坐骑毕格斯而遭宙斯妒忌,从马上跌下,无奈之中,对着地上荆棘沉思。同样,我好像也只有对着自己的墙纸思考了。 如果说贫穷让人思考,那么思考则让人懒惰。慵懒似是艺术家的最高境界,不过其条件是懒,并且快乐着。倘若只有慵懒,而无快乐,那么,套用班扬的一句妙语:“衔着蜘蛛的知更鸟,纵有苦处谁人晓?”我只有缠绵于对自己艺术作品的回忆,仿佛它是萦绕在头上的阴影。我表面上还在人世徘徊,实际上已遭日神阿波罗的扼杀,灵魂飘到天国的长春花花园了。美丽的罗马词语umbratilis(“幽灵幻影”)可能最贴近我的状况,不过我想罗马人也不会把这词用在我身上。我顶多也只能在普劳托斯那些比较恐怖的喜剧里扮演某个角色。我可能是个老麻风,涂了脸面,染了头发,一出场就惹人大笑,虽然观众并不知道他们笑的就是自己。 世人总是对自己的悲剧而笑:这是他们承受悲剧的唯一方式。我现在要去散个步了。 但我后来决定乘坐公交车。我对13路车情有独钟,尽管13好像不大吉利。这趟车行驶在克里奇和皇家舞厅之间,我坐在车 1柏勒罗丰,骑飞马毕格斯杀死吐火女怪开美拉的英雄。 2普劳托斯(前254—前184),古罗马喜剧作家,主要作品有《一罐金子》、《驴子的喜剧》、《吹牛军人》等。 顶向外边看—一个现代城市就应该从空中看。有时候我甚至还听听车上人的说话。法国人在谈话上大作文章,把它变成了一门艺术,不过他们的语言没有阴暗的一面,故而失却了鲜活的特征。而英语中描写阴晦的颜色的词语就多得惊人,这是法语所没有的。波德莱尔给法语增添了一些绝望的情绪,不过仅以悦耳见长。 又扯远了,这都是些我不再关注的事情了。我现在就像库克手下的旅行者,在无奈之中探索世界。我枯坐在咖啡馆,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看着周遭的人。在过去,这些人我一刻也不会去理会。现在,他们一个小小的手势都会让我着迷,看着人们的一笑一颦,一举手一投足,我都能勾画出他们整个历史。我第一次观察到迷失者和孤独者,他们如同亏欠了世人,小心谨慎地挪动着步子,穿梭在人群当中,匆匆如客旅。我哭了,我得承认,我哭了。 巴尔扎克的小说中有一段对诗人作了如下描述:“他们似乎一无是处,不过一旦他们知道如何描写人,他们就可以驾御人。”的确,我们可以把平凡人的谈话和举止当成素材,创造出新型的戏剧。但我坐在咖啡馆里,看着人来人往,脑子里面涌现出一个奇迹,那就是人们的言行举止都化成了诡异奇妙、多姿多彩的艺术。不过创造新时期的新戏剧或新文学并不是我的职责:我可以哀思往事,但无从启示未来。 我说过我的慵懒,不过说实在的,也不是我动辄慵懒,实际上是我容易发呆而已。只有爱伦?坡能明确地了解意志的怠惰是怎么回事。它是一支毒箭,谁若是中了,神经会麻木,行动会消亡。我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我的意志:吕西安?德?吕邦泼雷在顿悟中痛苦地认识了自己,意识到心灵和心中的情感其实和自己的天才毫无干系。我也一样,我牺牲了一切,只为了看着越来越近的名声。当然,人们总是得到自己真正需要(不是想要)的东西—这应该就是我的失察之处。或许生命终究会向我们展现自己的奥秘,正如爱伦?坡所知道的那样,但我尽量回避这个局面—我们不知道我们究竟要什么,所以我们只是跌跌撞撞,不知东南西北地往前冲,有时候碰巧会走向潜藏在我们自己内心的目标。 我最终还是声名狼藉,乃至被人遗忘,而先前的成功和名声只是这段旅程中的小小驿站—这真是莫大的讽刺!如今,我处在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境地,就像是在但丁笔下的炼狱。我不禁起了兴趣,考虑起自己的处境来。 1900年8月13日 破晓前我就醒了,头剧烈地疼,好像大去之期就在今朝。开始我很惶恐,过了一阵子我感到了一种奇特的喜悦。本来我可以说出多美妙的话啊!但慢慢回过神来,却陷入了无奈的沉默。我能听见外边拉蔬菜的车子正行驶在鹅卵石街道上,朝着勒?哈勒斯方向行进,就好像维庸在缪勒地牢里听到的行刑人的车声一样,外边的车轮声裹挟着死亡的气息。可惜,痛苦在维庸身上催生了激扬的生命,而我却无动于衷。我无话可说:如果今天早上真是我的最后一早上,我只能宣布在某时某刻,我在巴黎听到了蔬菜车驶过的声音。仅此而已。不足以发表长篇大论。 所有的想象力都离我而去了。在我春风得意的日子,快乐引领我前进,快乐将世界展现在我面前;即便在狱中,我给博西写着长信,也能恢复快乐。但现在,快乐荡然无存,套用一个可怕的习语,快乐遭到“灭顶之灾”了。我也无意去奋力争取,重拾快乐。出狱后,我写了《雷丁监狱之歌》,向世人说明苦难只是磨砺了我的艺术家品性。我当时准备在写完这首诗后,重新从《圣经》中寻找被现代欧洲人淡忘的伟大戏剧主题:我想把耶洗别和耶户的历史写成像我的《莎乐美》那样充满暗示的作品。但这想法来得快,夭折得也快。我的意志渐渐衰退,乃至全然消失。我不能完成计划创作的作品,现在不能,将来也不能。但我的遗憾是多么的无益—我的生命是断乎不能圆满完备如初了,仅此而已。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是不会出现在司各特的“伟大作家”系列里了。 不过对我这样的艺术家而言,死亡是很可怕的事。死亡本身对于我这样熟悉它、了解它的人是没有什么威慑力的,但失去艺术家的力量—那该是多难以承受的惩罚。我遭到了如同坦塔罗斯一样的厄运,能看到果实却不能品尝,能看到美妙的景象,却无奈地一次次放弃。 当然,我的朋友们无法认识到这一点:他们认为文学就像没写完的信,什么时候想捡起来重写都行。罗比?罗斯写信过来,口气就仿佛美国“经纪人”马尔伯瑞小姐一样,我有时候都怀疑他真是美国经纪人。他要我写一部新戏,但我告诉他在英国境外我干不了活。我现在只给高年级的学童写东西。他们把剧照寄了过来,询问对排演我的戏剧有什么建议。我用红色信纸给他回信。我就是小天使们簇拥在脚边的西勒诺斯。或许我可以重开一条事业之路,游历于英国的各学校,给年轻人讲建筑对人的习俗的影响—我在狱中学到了很多这方面的知识。我在教室里的魅力应该比马修?阿诺德强。他真够荒唐的。我就好多了。我只是荒诞而已。孩子们知道这一点,所以才这么喜欢我的作品。不过现在我和他们的关系有些变化了,我现在和他们平起平坐。社会给艺术家下了定论,而下一代人则又会给这社会下定论。在这下一代中,我的作品兴许还可留存。 确实,现代社会于我毫无益处。我走到英国游客聚会的游乐场所,总有人叫我离开,我红着脸,不明就里地离开,他们却伸长脖子看我。如果我去饭店,也会去主顾不认识我的饭店,并躲在厨房附近孤零零的桌子边,吃廉价的客饭。这时候,我才感觉到孤独的滋味。英国人一直讨厌我、憎恨我的出现,不过现在竟然胆小到要把这心态当众表露出来。如果我去剧院,就算和法国人一起去,也不得不坐最便宜的座位。要是去时尚场所,也得有富翁朋友陪着——英国人是见钱眼开的。 我现在对他们的这些做派见怪不怪了。萧伯纳给英国人下过很好的定义。他在一部戏(记不清具体名字了,不过应该是我们几个朋友一起特地赶到郊外去看的那一部)里用过这定义:“英国人只要打着天理的旗号,什么都敢做。”这话说得很完美,不过作者忘了加一句:这天理的名字就是“自私”。 有一次,我在埃及咖啡馆,抽着烟—我愚蠢地认为这一定是埃及烟。一个英国人从我身边路过,向我吐唾沫。我如遭枪击。我目瞪口呆,失去了说话和思考能力—但是,感情还在。一个人落到了人人唾骂的地步,经常担心的就不是什么时候会被人打击,而是这打击是用什么方式表现的。我过去觉得感受自我意识是美妙的事,我甚至在这上面大做文章,把世界变成多彩的衣服,把真正的人裹在当中。不过这衣服现在成了一张致命的网,有如克吕泰墨斯特拉面前的那张恢恢大网。我的思想力有一半源自我的虚荣。没有了虚荣,抛头露面就是坏事而不是好事了。 所以现在我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吃饭,或者和一些街头流浪儿一起吃,这些流浪儿就好像是从维克多?雨果的书中走出来的。他们的做伴让我入迷,因为他们眼中的世界是真真切切的:因此他们对我就十分了解。我想我最好的故事是讲给了他们的。他们大多不能识文断字,所以对他们来说,我简直就是荷马。他们吵着要我讲爱情故事,然后又为我伤心落泪。他们也要我讲财富和宫殿的故事,这下子该轮到我为他们伤心落泪了。我们的关系非常和美。在某个咖啡馆,我曾经和公共行刑人坐在一起。当然,行刑人并不知道我是谁—做他们这一行的对警局的记录一般不感兴趣—但我们饶有兴趣地在一起打牌。他会喊一声:“给你一下子!”这时候我就感到诗意盎然。 不过在英国人那里碰钉子还是让我不快,最难容忍的就是故意被其他艺术家冷落。几周前,我坐在格兰都咖啡馆外,突然威廉?罗特斯坦从我的桌子边路过—伦敦厌倦了他之后,他就到巴黎来了。他看到我了,却好像我根本不存在一样:一个年轻人,居然冷落把自己带出来的诗人,这真是荒谬!需知是我教会了他如何塑造艺术家的个性,而这以前他是块多么不可雕琢、多么不可雕琢的料子!不过我也说过生活的艺术就在于挑战:我向他脱帽,给他道了早安。那帽子下就像有蛇一样—罗特斯坦好像一下子变成了石头,顿时就呆在了那里。 这种例子还不止一个。有一天黄昏,惠斯勒从普桑家出来,路上和我撞个正着,但他就好像没有看见我一样。他看起来又苍老又疲惫,活脱脱一副克莱纳赫笔下的圣母像的模样。连比亚兹莱在迪耶普时也见我就躲。我还听说他责怪我把他的事业毁了。真是不知所谓:一个艺术家要倒霉挡也挡不住,怎么就把自己的痛苦往我头上扔呢? 但是英国人我是了解的——他们的为人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但更让我寒心的是,我的法国朋友也一样,在自己的城市里把我抛弃了。皮埃尔?卢艾斯,马萨尔?施沃布,马拉美,现在都不想找我了。甚至连纪德看到我走过来也会躲到街道另一边去。我到迪耶普闲游之后回到巴黎,就收到他写来的一封信。信中说他决定烧掉和我相处的那些日记,那上边记有我们相处的那火热的一个月时光。我以牙还牙,把他的信也烧了。我敢肯定,纪德肯定跟人 家说我在春风得意的时候就像撒旦一样,不过,就算我像撒旦那样,他也是心甘情愿投到我门下的。可怜的纪德,明明长着引诱者的脸,却要装出受到糟蹋的处女的样子,也真够难为他了。 当然,像惠斯勒这样和我平起平坐的艺术家对我有什么评判,我还能接受;我也确实有过不配艺术家身份的荒唐日子,钟情于艺术和想象的人是很难原谅我的所作所为的。不过,像纪德这样在艺术上不及我一二分的人居然也对我弃若敝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综观历史,好像还没有这样的先例。 但是,这些熟人所引发的思考给我上了沉痛的一课,深化了我对一些事情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我现在意识到了我的力量—以及我个性的力量—原来是取决于我在社会上的地位。这种地位没有了,个性就一钱不值。同样,过去我对现实要俯视,因为我处在个性的巅峰。现在我的处境一落千丈,现实就显得高不可攀,我都能看出它的阴影和纷乱的裂隙。发现了延续生命的内在力量,从卑微屈辱中站起来,勇敢地面对世界,这本身就在无形中谴责了当代社会。 所以现在我若是出现,就会有人不高兴:我是拉撒路,我从死亡中来,嘲笑将我掩埋的人。在我最黑暗的时候,我感觉到别人把我当不洁之物一样避开甚至是合情合理的。穆尔来信说,我的男仆自杀了。他也一样遭到了世人的厌弃—他和我靠得太近了,所以为此承受了磨难。我内在的诅咒超过了我的世纪给我的诅咒。凡我经行之处,必有毁灭之人——我的妻子康丝坦丝静悄悄地躺在热那亚附近的一个小小的坟茔下,墓碑上甚至都没有我的名字。我两个儿子的生活也毁了,他们的姓氏也改换了。我母亲的状况更糟糕,完全是死在我手里,和我用刀子把她杀了没什么两样。我杀了她,然后,和俄瑞斯忒斯一样,遭到了命运诸神的追杀。我不论走到什么地方,就把奇怪的晦气带到什么地方:凡是我有所接触的人都遭受了我的创伤,我吻过的人就如遭火烙水烫。就连诗歌可能打动了天神的博西也一无例外地被折腾得疲乏之至,生活滑入了灾难的阴影中:我能看到,摆在他前方的,只有不尽的痛苦和疲乏。要是有哪个傻瓜要给我作传,我生活中的宿命性也会传染给他。如此说来,他是不会从他的创作中得到什么报酬的。 逼迫我,力图毁灭我的人自己也遭到了厄运:昆斯伯里今年早些时候一命呜呼,据说他死前唾弃自己的儿子,却痛苦地叫着我的名字—但这也没有让我感到安慰。我实在是生活在他人的眼泪和痛苦之中的。不过,我不会自杀。尽管《第二个唐奎丽夫人》一剧把自杀变成了体面的事,我决不步其后尘。我害怕痛苦,再说自我了断岂不正中仇家下怀?万万不可。 我就是我:就这样。我记得在《道林?格雷的画像》里好像就写过这样的话。其实写这篇奇怪的小说,本意是让人按表面情节去了解:它说明了艺术的短暂,和艺术家的不朽。把画布放在教室里就反映了一些天才的成分;那是我们的麻烦开始的地方。 1900年8月14日 旅店老板M.杜波瑞埃的女儿阿格尼斯一早就砰砰砰地敲门,大声地喊着:“美墨斯先生!美墨斯先生!”我硬是给吵醒了。原来只是一封电报而已,但阿格尼斯对现代通信方式向来敬畏有加。我本来以为是博西写来的什么晦涩而又简要的东西,结果却发现是弗兰克?哈里斯写来的丑陋的电报。“基尔?贝洛称拥有本剧,请澄清。”弗兰克一直责怪我把《达文特里先生和夫人》的剧情说明书卖给他人。他现在在排演自己改编的这部戏,有时好像头脑有些发昏:艺术和艺术的思想有时不属于任何人的,除了卡利俄铂。如果人们给我付钱,要我把我的奇妙狂想编写出来,我绝对不会阻挡。穷极无聊之下,我被迫出卖我的想象力,像长子继承权一样珍贵的想象力。现在弗兰克声称拥有了这继承权。我会回封电报:“我病痛交加。澄清会送老命。” 我会落款为“塞巴斯廷?美墨斯”—我在旅店里就用这名字,目的是为了不让邮局的信差吃惊。出狱后,奥斯卡?王尔德这名字,用维庸的话来讲“黑如煤炭,污如厕石”。我想过其他的名字,不过英诺森十一世和俄狄浦斯有过于戏剧化之嫌。所以我选取了美墨斯的名字,美墨斯是集流浪汉、倒霉鬼、邪恶者为一身的人物。奇怪的是,这名字激发起商人的更大信心,于我的功效却未能这般显著。 现在我虽然对印这个名字的书一笑置之,曾几何时,这书曾让我惶恐不安。我的母亲是爱尔兰人马图林的外甥女。就是马图林杜撰了这个传说。马图林的半身塑像突兀地竖在我家在梅里安广场的宅院大厅里。孩提时,我总不敢正眼看这塑像:好像它是恶咒,因为这尊大理石像上面没有眼睛,只有深陷的眼窝,好像是朝自己的内里观看,因看到了某些东西而遭到了厄运。 有时候,到了晚上,母亲就给我们朗读这本书。她就坐在一把矮椅子里面,我哥哥威利和我躺在她脚边的地毯上。地毯散发出淡淡的霉味,汽灯的灯火调暗后发出嘶嘶的声音,有催眠之效。我还清楚地记得,她有一次突然间大叫起来:“他所行走的地方,留下一路焦土!他若是呼吸,空气中就有火光!”她的声音和我的特别像。她读这段话的时候我大为惊恐,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读这段话后,她会把长长的天鹅绒窗帘一把攥过来,拉到自己的面前。威利这时候会笑起来—他这人从来不会想象力过剩,我就不一样,我会爬到她的腿边,不过看她扮出如此吓人的样子,我又不敢靠到她身上。威利央求她读到结尾,她就告诉我们流浪者美墨斯是如何回来的,“他让全世界敬畏。”回想起来,我那时在惊吓当中却能品味到一种奇怪的欣喜感,我相信母亲也是喜欢吓我的。所以我自然就用了这个名字。 当然,我现在意识到美墨斯之所以成为流浪者,并非因为他犯下了什么十恶不赦的罪孽,而是因为他浪迹四方,行踪不定,可以远距离地旁观世风民俗。他能看到世道的星移斗转,沧桑变幻。他了解这遽分遽合、白云苍狗的世界。正由于他看透了世界,才不为世人所容,无法得到安宁。我们不应该证明别人的理想为空幻,思想为虚妄,否则你会遭到他们的无情倾轧。 爱尔维修认为,婴儿期的天才和一般的婴儿没什么两样,我想不是这样的:我很早就觉得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我更脱俗,敏于思,拙于行。少年的我性格急躁,愤世嫉俗,或满心悲伤,或兴致高昂。后来,母亲说我小时候经常在梦中发笑——“梦中发笑的少年”,这可以作为密莱斯的绝佳素材——不过我自己一点也记不得了。我只记得那些悲伤而灰暗的日子,我躺在床上哭泣。 这些情绪悄无声息地遁入无形。我一直喜欢孩子。我想是那被遗忘的童年把我引导到孩子们的身边—似乎我能从他们的音容笑貌中找到已经淡忘的童真。有些作家一本正经地回忆出早年生活的细枝末节:似乎只有在那时候,他们才体现出一些想象力来。我却不同,我现在只能零星回忆起一些场景和形象,而且还模糊得像是印象派画家笔下影影绰绰的远景画。 我的朋友很少。我想家人当时也不鼓励我结交朋友。我是一个从独处中找乐子的孩子。孤独使我找到了自己的起源,我知道自己就是从孤独中来的。那时候,我漫无目标地游逛,脚下踩着鹅卵石,我辨认着鹅卵石的花样,大声说着我突然想到的奇怪词句。五六十年代的都柏林已经在颓败;如同一个老妓女,非但辱没了德行,还有可能失去生活来源。不过,我还是穿行在它的大街小巷,全然不顾周遭的贫穷和悲惨,而只是被自己的忧郁深深打动。 在这些孤独漫步中,我的目标总是圣珀特里克教堂。教堂已经年久发黑,突兀地伫立在四周冒着炊烟的破旧房屋当中。教堂大门洞开,悄无声息,反而把附近监外囚犯居住区的喊叫吵闹声吞噬了。从这里,我第一次领教了宗教生活所产生的可怕的安慰。我站在斯威夫特主持牧师纪念碑前,看着上面写的溢美之词,梦想有朝一日这些赞誉的光环也能罩到我的头上。 我当时还小,所以穿行在穷街陋巷,也不受打扰:正是因为我不怕它们,它们也就不能伤害我。这种无知无畏的妙境只被打破过一次。那时我正在回梅里安广场的路上,刚到城堡,突然从我刚路过的黑乎乎的院子里跑出一个女孩来,把我头上戴的灰帽子一把抢去。我跟在她后面叫,身边突然冒出了一群顽童,冲我嘲笑起来。现在这样的场景我已经见多不怪,不过当时突然涌现的恐怖感我还记得一清二楚。我当时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好:他们把我的帽子互相抛来抛去,我害怕极了,哭了起来。我不想让他们看到我流泪,就开始跑。跑着跑着,前面伸过来一条腿,把我绊倒在地。我躺在泥泞的地上,竟然不敢起身。 接着,我感到有人用手扶住我的肩膀。原来是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他把我扶了起来。直到今日,他的面貌我还记得:那是一个人性的善良还未因生存处境的悲惨而泯灭的人,一个不多见的好人。他告诉我,如果这些孩子发起野来,别去理他们。他和我坐在一个肮脏的破屋前凹凸不平的台阶上,我们俩聊了起来。他说他知道我们家,还说他常常走到“女眷区”,从窗子外往里偷看。他问我这幢房子每周得花多少钱—一先令,两先令?我说准确数字我不知道,不过要比他猜的多,多得多。 他不说话了,我觉得很惭愧。他把我的帽子从泥泞的街面上捡起来,递给了我,然后一本正经地和我道别。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对我们家的财富感到敬畏呢,还是觉得我在撒谎?不管怎样,这个安静而温柔的男孩走开了,消失在都柏林可怕的贫民区中。他走得很慢,我本想跟在后面去追,但由于心里有一种惭愧的感觉,使我迈不动步子。我一生都在寻找这孩子。 母亲要是知道我往监外囚犯居住区那里跑,肯定会加以阻挡。她的民族主义同情心只延续到格拉夫顿街那么远。她真要阻挡,我也不敢不听:她可是左右我生活旋律的主调。在晚饭时,她总让我坐在她边上,而她和客人们说着话。我把她的衣服扯过来贴在自己的脸上,嗅着那上面的馨香,和这香味相伴而生的温暖舒适的感觉我至今难忘,它和母亲抑扬顿挫的谈话交织在一起,驻留在我的记忆当中。有天晚上,她俯下身子对我耳语:“你父亲被封爵了。”见我固执地不发一言,她把我从桌子下拽了出来,让威廉?王尔德爵士和客人们乐不可支。我看也不看他们一眼。我甚至不去看王尔德爵士。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想见母亲的样子,她总是以同一个姿势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想到她看着挂在墙上的镜子,整理着绣有克尔特人图案的斗篷。她皱着鼻子,好像对自己有些厌弃。母亲身材高大,对自己的身材好像总是很敏感。到了晚上,她会换上一件织锦的晚礼服,披一条带花边的披肩,用金胸针别在胸前。她的首饰总是让我着迷:她有大大的银胸针或玉胸针,每个指头上都戴着戒指。有时候她用手捧住我的头,我脸上就碰到这些硬硬的金属。 她的情绪经常很高昂,这时候她就用帽子、耳环什么的来打扮我,然后一直在笑。有时候她又愁云密布,既不听我说话,也不看我一眼。我盯着她从一间屋子慢慢走到另一间屋子,有时候我甚至大声喊“妈妈!”,可她没什么反应,视而不见地从我身边走开。她经常叹息着不经意地说出那句口头禅:“浪费!这一切是多么浪费!”她会无来由地大喊大叫,然后独自哼一支暴躁不安的曲子。 她也经常到我的小卧室里来,朗诵自己的作品。她给我读她翻译的《女魔法师西冬尼亚》片段,读她创作的民谣体诗歌,这里面的爱国主义旋律让我激动不已。“年轻的爱尔兰人们啊,”她念着,脸和我贴得很近,“你难道不是个年轻的爱尔兰人吗?”我有时候能从她的呼吸中闻到甜美的酒气。自那以后,我就觉得酒和诗歌是天生的伙伴。在这纯真年代,所有的文学都对我产生影响。在我的一生当中,最愉快的片段就是年轻时的那些下午—我从王尔德爵士的书房里找到了某本新书,躺在床上,头上罩着被单,整个下午全神贯注地阅读着。发皱的书页里总有一种霉味和淡淡的酸味,书装订处还会有一些碎屑散落到我的手腕上。不过总的来说,这些平静的时光有些温柔,有些神秘。我后来一直把它们和文学联系到一起。 在那个年代我发现了诗歌。发现了诗歌,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有一本书完完全全地改变了我。我有一次偶尔拿起了一本丁尼生的诗集。当时夜已深,本来该睡觉了,但我却躺到床上看了起来。我把灯光调得很暗,书页上的字很暗。我的眼睛扫过书页,如饥似渴地寻找这些永恒的精神食粮,突然间我看到了这样一行字:“风经过之处,拂动芦苇顶梢。”不知怎么的,这句诗竟然如此让我震动:好像把我从长久的沉睡中唤醒了。我大声念着这句诗,从床上起来,站在屋里,双目圆睁。因为如果我从睡眠中醒过来了,接下来只会进入更长的梦境。 我下楼到母亲坐着的地方,当时我应该是惊呆了的样子,因为母亲竟然站起身,向我走了过来。我想她当时肯定问过我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我好像什么也说不上来。好像是有人通过这句诗把我的话语从嘴唇边抹走了,就像是从赫耳墨斯嘴边抹去的牛奶,撒到天空,成了星座。我知道我想成为诗人,就在这时候,我的命运被播撒到了群星当中。 从那时起,我心里就涌起了一种渴盼,难以满足的渴盼。我对自己遇到的所有人都怀有焦躁不安的不满足感。即便在那时,我都能感觉到自己身上有种使我从众人中脱颖而出的东西。对那些拜访母亲的都柏林作家和艺术家,我都有些童稚而又发自天性的反叛情绪。 我从母亲那里寻求安慰。多少个夜晚,她到我的床边来,躺在我身边,我会感到奇异的欣喜。就在那时候,这种欣喜都让我受触动。有时候她就在我身边睡着,这样我就会更挨近她一些,伸手抱住她。我能感受到她的呼吸,并调整我自己的呼吸,合着她的节奏,一直到我自己也进入梦乡。到了早上她总是不在,这样我们又恢复了快乐而亲密的伙伴关系。就这样,我们俩把生活变成了一种游戏,在这游戏中互为依存。我们俩经常堂而皇之地在梅里安广场一起散步。母亲一路走,一路低声给路过打招呼的人种种恶评。比如见到一个看上去与世无争的老太太,母亲会说:“坏蛋!彻头彻尾地坏!”一会儿,她又指着街对面的男人说:“奥斯卡,看他戴的那帽子。就像个六角手风琴似的。我会过去叫他弹给我听听。” 我哥哥威利感觉到我和母亲之间的亲密关系。现在回想起来,哥哥当时好像因这重关系,对我们俩都很讨厌。总的来说,他是不太理睬我的,不过他比我大也比我壮,有时情绪上来了,就对我又踢又捅,疼得我直抹眼泪。早些时候,他总觉得自己比我老资格,常常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但看到我得意了,就从不可一世转到妒忌乃至愤恨。很自然,到了伦敦,他能成为记者。不过有个小秘密:我总是怀疑他和我一样具有希腊化的倾向,不过他过于软弱,不能屈服于这个倾向。所以他才对我的悲剧感到幸灾乐祸。 五年前,正是他把到母亲伦敦寓所的客人坚拒门外。此时我正在两次审判之间,希望把母亲的寓所作为避难的地方:我觉得他是害怕来客会给我安慰。我母亲回房休息后,他就照老样子粗野地喝着酒,毫无顾忌地盘问我的私生活:真的,这简直像是易卜生笔下的场景。不过现在他已去世:如若不是精神不朽,至少可谓阴魂不散。 威利不喜欢我,也是因为我爱我们的小妹妹伊索拉。我十二岁那年,她就夭折了。我以前经常和她一起玩。我会装成母亲:伸长脖子,转动眼珠。我给她讲各种故事,对我来说,讲故事的魅力就在于妹妹完全信以为真。她去世的时候,我实在是悲痛难抑,程度之深连我自己也感到吃惊。在全家人中,她是唯一一个让我爱起来不感到羞耻和难堪的人。她一去世,我这种爱也就荡然无存了:悲痛如疟疾,让我们发颤;也如寒霜,使我们稳定。我还记得母亲把我带到她房间里,看她的遗体。我无法回忆起我看到遗体时的感受—记不起来了,我感到非常悲惨。似乎我当时好像是在很高很高的地方看全世界。我还依稀想见她的面容—她的遗容至今让我不安—就好像是小时候我自己的照片。 威廉?王尔德爵士,我母亲的丈夫,是一个完全失望的人。他从来不能安歇—对他而言,时间就像是个可恨的东西,他非得驾御不可。时间就像一只猛虎,若是不想方设法征服它,它就可能反过来危及他的生命。他经常毫无由头地离开家,快步走上街:我常跟在他后面,看着他大步流星地沿着威士特兰街走。五分钟后他就会回来,脸上露出喜不自胜的表情,然后一头扎进书房。他是个非常杂乱邋遢的人,睡觉时一个指头按着鼻孔还鼾声如雷。吃饭的时候,他还用从口袋里掏出的鹅毛笔剔指甲缝,把脏东西就放在桌布上。 有一次,我把他的这种做法向母亲告状,母亲一笑置之:“他没有什么恶意,奥斯卡。随他去吧。” “可一个医生怎么能这么脏?” “他有他的一套,奥斯卡,他是个好医生。” “可他的病人难道就不抱怨吗?”当时我还不知道,病人们没有抱怨他的肮脏,倒是因为他的放肆而抱怨。听到我的话,母亲把脸沉了下来,我赶紧逃上楼去了。 威廉爵士只有到了我们在牟图拉的房子时才真正感到自在。 到了那里,他成天在怪石和坟堆中挖来挖去。在西部地区,这些东西就好像是沉积着某种湮灭的可怕文明的岩层。有时候,他也不大情愿地带我一道去探险:在我看来,他就像是一个在野外浪迹时遇到过仙女的老人,总是想回到仙子们的可怕王国。有一次,我们找到了一个十字架,那是克尔特人的古物。他高兴得在十字架周围跳来跳去。从那以后,我带回来过不少十字架,真是不少啊!可是管家安妮从来不让我们把这些东西带进屋。她说挪动神圣的石头是要遭到诅咒的。威廉爵士总是对人们的迷信感到敬畏,所以我们就把十字架送到克里布海湾的海滩上。不过他对十字架的热情还是非常高,我们离开都柏林的时候,他竟然用布和褐色纸把十字架包起来带上火车。我一路上都在祈祷火车不要出事故。从此,我总对包裹感到惊奇而迷惑—人们总是期待着动人心魄的东西,结果总是失望。这方面倒是像现代小说。 威廉爵士有次带我跨海到爱兰莫尔岛上。这是一个荒凉的所在,四处是嶙峋怪石,上面布满蜂巢状的窟窿。威廉爵士一个人跑在前面,后面的向导告诉我说他的儿子去年被仙人带走了。他和儿子睡在一起,但他没有睡着—接着什么东西靠近到窗子边,他听到了仙人大声说话。次日早晨,孩子就死了。故事的无情和这位农夫讲故事时的轻松神态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对于命运,我们完全无能为力,唯有一笑置之。当然,当时我还对故事的真假有所怀疑,不过,如今身处颓境,就越来越相信冥冥之中的仙魔。信仰的妙处在于其简单—我渐渐明白,生活原来就是简单的,简单得可怕。 威廉爵士之所以在牟图拉过得自在安详,是因为他觉得他在城里是被人嘲笑的对象。他无法维持他在都柏林社交界的地位。我们周围的有钱人嘲笑他那种与众不同的举止,嘲笑他的不修边幅,就像他们嘲笑母亲独特的相貌。看到他们这样做,我很恼火,但没作出反应。有次我和威利谈起这件事,他劝我不要有这种荒唐的自高自大—这是他对我的看法。 “这对你有什么,奥斯卡?一门心思看你的书吧,换了我我就这么做。这样你就不会注意他们在嘲笑你了。” “谁嘲笑我了?” “谁都在嘲笑你。现在,咱们是不是该哭鼻子啦?” 我拔腿就走,我能听见我在跑开时他在身后大笑。不过经过这件事,我学会了把感情控制起来,隐藏起来,免得伤害了自己。 这件事给了我一个教训,我一直把这教训带进在波尔特拉皇家学校的日子里。在波尔特拉,我被迫过起了一种与我的秉性格格不入的生活。我过得很惨,到了夜里,我在宿舍的床上把自己抱得紧紧的,免得哭出声来。不过,那里有位女舍监对我很好。我经常穿着睡衣跑到她那里,央求她送我回家。她当然不能这样做,但她会安慰我,我会和她谈起母亲。 在波尔特拉的第一年,关于威廉爵士勾引病人的丑闻在整个爱尔兰传得沸沸扬扬。同时代之人无不嗤之以鼻,或引为笑谈,不过我那时还小,根本搞不懂。他们的嘲笑令我困惑不解,但我把困惑变成了轻蔑,我也嘲笑他们。我对同学们编造家庭背景的谎话。我告诉他们瑞典国王是我的教父,我们在都柏林家中的仆役多得数也数不清。我把真假的界线奇妙地抹去了,我的同伴们只有愕然以对。连威利也感到惊异,甚至无法站出来揭穿我。 这时候,我掌握到了想象力的一大奥妙:有趣的幻想要比平凡的事实更加现实。我还悟到了另外一个奥妙:把他们逗笑,他们就不会伤害我。尽管这些同学和其他孩子一样喜欢粗俗的嘲讽—因为我皮肤苍白,他们叫我“灰奶牛”—这种嘲讽刺痛了我,受其影响,我索性变得更为夸张,夸张到他们想象不到的地步。我经常盘曲自己的四肢,装出小教堂窗户上早期基督教殉难圣徒的扭曲模样—不幸的是我今天真的落到了这些圣徒的地步,又把他们逗乐了。我发觉那里的老师都像是漫画人物,很有趣,我不加避讳地进行模仿。到了上课的时候,如果老师真是露出了我先前模仿过的表情,我就开心得不能自已,只得用手帕堵住嘴巴,以防大声笑起来。孩子们看到了,就会高声叫起来:“奥斯卡,你真够疯的啊!”在老师和学生当中,我都以“婆罗洲的‘疯子王尔德’”而著称。不过这些人终归是爱尔兰人的子弟。我后来发现英国人也会嘲笑同样的事,不过他们嘲笑起来能不依不饶地把你整垮。这就是他们作为一个民族取得成功的秘诀。可惜这一点我醒悟得太晚了。 威利能在操场上找到乐趣,而我则不同,我对学习有着非常大,甚至可谓不同寻常的兴趣。在该学校的最后一年,我第一次发现了柏拉图和苏格拉底前期的哲学家。我坐下来看着这些哲学家的作品译本,激动得直发抖:对我来说,学习的乐趣在于形成关联性,我能娴熟地把各种知识组合到一起。明亮的知识王国自动向我开放,要是我愿意,我能把万事万物都纳入其辖制之下。思想上的兴奋对我是最可贵,也是最快乐的。比如追踪奇妙的思路,或者探索古代语言的延续等等。这是我在波尔特拉找到的乐趣。当然,其他孩子对这一点毫不知情。我刻意把自己的激动和知识收敛起来。把自己的真实感情展示给外界是个错误,一旦展示出来了,就会被毁掉。这个教训我早就领教了,难道不是吗? 别人在用蹩脚的拉丁文写诗,什么“佩斯腾遗址”啦,“特里瀑布”啦什么的。我却在读雅典人的哲学和戏剧作品。我读《圣经》只为消遣。小时候要持续不断地看《圣经》,才能消除成人后身上的基督教印迹。不过《箴言书》里有一句话倒是让我看到了神灵的可怕:“你们遭灾难,我就发笑;惊恐临到你们,我必嗤笑。”《圣经》里只有这句话的意思我觉得是毫不含混的。后来我总是把上帝看成亮晶晶的、小丑一般的形象。他的嘲笑总是在这荒凉城市的大街上跟随着我。 所以渐渐地,我和同学们疏远了。孤独当中,我决定成就一番名声。到了十六七岁,我一方面追求思想的明晰和出众,一方面从心底涌出对成功的强大而甜蜜的渴望。看到书上的大人物,我一概把自己比作他们。我爱上了瑰丽的梦想和华丽的语言。我们早年形成的热情将跟随我们一生,虽然我们有可能不承认。在快乐的日子里,我一边给儿子朗读凡尔纳和斯蒂文森的作品,一边偷偷地想象自己就是他们笔下的主人公。 十六岁那年,我发现了迪斯累里。我躺在被窝里如饥似渴地看完了他写的《薇薇安?格雷》。我羡慕他的奇装异服。我热爱他那样起伏跌宕的生活。我向往他那种把自己变成崇拜对象的荣耀。读到他笔下栩栩如生的迈克斯?罗登斯坦—一个从身体到灵魂都美丽的人物—以及该人物的变化,我不禁惊诧无言。当然,迪斯累里和埃斯库罗斯是没法比的—我也没有这样去比。以一个少年的想象力,断乎区分不了不同感情,而在迪斯累里的作品里我读到了欲望的语言,这是一种有可能迷住我的语言。书里展现的社会生活让我艳羡,因为是在远距离看,所以更显得光彩夺目。不过每次想象起来,就痛感自己是多么的不足。我决定不择手段把这种不足弥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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