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北京大学哲学系王海明教授二十余年心血之结晶,是作者有关伦理学原理的最新著作,具有完整而严谨的伦理学体系,是一部具有自身特色的、针对当前伦理学原理教学的实际需要而精心撰写的力作。本书的核心特点有二:第一,本书作者在融会贯通古今中外伦理学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伦理学体系和伦理思想,首次使在西方伦理学界一直相互排斥的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结合为一门科学。第二,本书对于每一问题的阐释,都以历代伦理学名著的相关论述为指导与核心,这使得全书从体系到各章节以及对每个问题的阐述,均富有原创性与对人类以往伦理学思想的继承性,持之有故、深入浅出。 本书是供大学本科哲学专业师生使用的伦理学原理教科书,也可供爱好并希望系统了解伦理学的社会各界人士阅读。
王海明,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代表作为《新伦理学》(修订版,全三册,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曾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与文化月刊》(台北)、《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等刊物发表伦理学论文170余篇;著有《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伦
绪论
上卷 元伦理学原理
第一章 元伦理范畴
一、善
二、应该与正当
三、事实
第二章 元伦理确证
一、元伦理确证:应该与事实之关系
二、元伦理确证理论:自然主义
三、元伦理确证理论:直觉主义
四、元伦理确证理论:情感主义
中卷 规范伦理学原理
第一篇 道德价值主体:社会为何制定道德
第三章 道德的起源和目的
一、道德概念 绪论
上卷 元伦理学原理
第一章 元伦理范畴
一、善
二、应该与正当
三、事实
第二章 元伦理确证
一、元伦理确证:应该与事实之关系
二、元伦理确证理论:自然主义
三、元伦理确证理论:直觉主义
四、元伦理确证理论:情感主义
中卷 规范伦理学原理
第一篇 道德价值主体:社会为何制定道德
第三章 道德的起源和目的
一、道德概念
二、道德的起源和目的: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
三、道德的起源和目的:道德他律论与道德自律论
第四章 道德终极标准
一、道德终极标准:功利主义
二、道德终极标准:义务论
三、道德终极标准:功利主义与义务论之评析
第二篇 道德价值实体:伦理行为事实如何
第五章 人性
一、人性概念:人生而固有的普遍本性
二、伦理学的人性概念:人的伦理行为事实如何之本性
三、最深刻的人性:爱与恨
四、最深刻的人性定律:爱有差等
第三篇 道德价值与道德规范:伦理行为应该如何的优良道德
第六章 善:道德总原则
一、人性之善恶:人性善恶学说
二、全部人性之善恶:善恶总原则
三、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道德总原则理论
第七章 公正:社会治理根本道德原则
一、等利害交换:公正总原则
二、权利与义务交换:公正根本原则
三、贡献原则:社会公正根本原则
四、平等:最重要的公正
第八章 人道:社会治理最高道德原则
第九章 幸福:善待自己的普遍原则
第十章 八大道德规则:道德规则体系
下卷 美德伦理学原理
第十一章 良心与名誉:优良道德的实现途径
第十二章 品德本性
第十三章 品德培养:优良道德之实现
附录:伦理学导论必修书简介
后记
第一章 元伦理范畴
一、善
何谓善?孟子曰:“可欲之谓善”。两千年后,罗素以更为科学的语言复述和证明了孟子的定义:
我认为,显然,若没有愿望,我们就决不会想到善恶的对立。我们感到痛苦并希望摆脱它;我们感到快乐并希望延续它。我们厌倦人们限制的自由,当我们缺少饮食和爱情时,就会对它们产生强烈的渴望。如果我们对自己周围的一切漠不关心,我们也不会相信善恶、正当与不正当以及值得赞扬和应受谴责的两分法。我们会毫无抗争地屈从于自己的命运,不管这种命运如何。在无生命的世界里,没有什么东西是善的或恶的。由此可见,“善”的定义必须出自愿望。我认为,当一个事物满足了愿望时,它就是善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可以把“善”定义为“愿望的满足”。如果一个事物更能满足愿望或满足更强烈的愿望,它就比另一个事物“更善”。我并未自命这是唯一可能的“善”的定义,而仅仅是强调,人们将发现这一定义的结果,与任何其他有理论争议的定义相比,更能符合大多数人的伦理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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