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亦称公共部门经济学、政府经济学,是研究以政府为主要代表的公共部门经济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公共经济学/21世纪公共管理学规划教材·行政管理系列》在系统扼要地介绍公共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相关理论和主要内容的同时,大胆进行了体系结构的整合创新和内容的浓缩精简,行文中既力求吸收最新相关研究成果,也注重结合中国实践进行具体阐释,是高校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教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课程教学,以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党校干部培训的适宜教材。
《公共经济学》是在借鉴现有教材的优点、吸纳新近理论成果和我国实践的基础上,进行集体总结、整合和提升的智慧结晶,既摒弃了纯理论的论述,也突破了传统财税学教科书的翻版。作者在系统、全面而扼要地阐述了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概念的同时,简明流畅地讲述了政府干预经济的原因与目的、政府干预经济的内容与过程、政府干预经济的方式与工具。全篇体系完整、行文扼要通畅、体例简洁、篇幅适中,经济实用,既是为MPA、公共管理及相关本科专业量身编著的教学用书,亦是党政公务人员的适宜读物。
郑万军,经济学博士、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硕士生导师,美国爱荷华大学访问学者,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县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稳定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目前主要致力于地方政府治理、乡村治理、社会稳定与危机管理研究,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6项,在CSSCI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1部,教材2部。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什么是公共经济学
第二节 公共经济学的兴起与发展
第三节 公共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意义
第二章 资源配置与政府职能
第一节 资源配置
第二节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
第三节 政府失灵与混合经济
第三章 公共产品
第一节 公共产品概述
第二节 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分析
第三节 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与方式
第四章 公共选择
第一节 公共选择理论概述
第二节 直接民主制下的公共选择
第三节 间接民主制下的公共选择
第四节 寻租与官僚政治
第五章 公共支出
第一节 公共支出概述
第二节 公共支出的规模与结构
第三节 购买性支出及其经济影响
第四节 转移性支出及其经济影响
第五节 公共支出的效率
目录
第六章 公共收入
第一节 公共收入概述
第二节 税收收入
第三节 公共收费收入
第四节 公债收入
第七章 政府间财政关系
第一节 政府间财政关系概述
第二节 政府间财政分权
第三节 政府间财政竞争
第四节 政府间转移支付
第八章 公共预算
第一节 公共预算概述
第二节 公共预算程序与模式
第三节 预算赤字和政府债务
第四节 中国公共预算的历史演进与制度创新
第九章 公共规制
第一节 公共规制概述
第二节 经济性规制
第三节 社会性规制
第四节 公共规制改革
第十章 公共经济政策
第一节 公共经济政策概述
第二节 公共经济政策工具
第三节 公共经济政策的效力与效应
第四节 中国经济制度及经济政策变迁
参考文献
《公共经济学/21世纪公共管理学规划教材·行政管理系列》:
第五,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在公共产品供给运行机制中,决策是关键,没有正确的决策就不可能正确地为公共产品发展奠定方向。传统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是封闭的,很大程度上属于领导意志决定型、经验型。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共产品决策主体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而不是广大社会公众;这种格局致使在决策过程中,决策围绕政府政绩,而不围绕和服务于经济发展与公众的真正需求。二是公众组织化低,不能够有效地表达自己的需求,缺乏有效的需求表达机制。即使决策过程中有向公众征求意见这个环节,但是许多情况下没有实质性内容,社会公众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被动地位,决策征求意见也往往流于形式。
(二)解决我国公共产品提供问题的路径
中国的公共产品供给应适应公共经济发展多中心的趋势,科学定位不同主体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地位和作用,从主体定位、制度支撑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来解决当下存在的问题。
一是应该打破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垄断地位,科学定位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角色。公共经济主体的多中心趋势对政府的治理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它意味着政府存在自身的限度,并不是公共经济的唯一主体,也不是公共产品的唯一供给者。政府垄断公共产品供给地位对于全社会而言,弊大于利。如果只有政府成为全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者,结果要么是成本巨大,要么是不可能提供有效供给。政府需要一定程度地介入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承担那些公共性较高的公共产品、不易或不应该由私人部门提供的公共产品,如司法、公共安全等。政府应承担公共产品未来需求的预测和总体规划布局,这些是一般私人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无力来完成的工作。应该明确的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是与直接生产公共产品不同的,政府本身应主动地从生产领域退出,更多地为其他供给公共产品的主体提供制度激励,同时对其他主体参与公共经济活动可能产生的负外部性进行必要的规制。
二是应完善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参与机制。相对于政府对公共产品的提供,公共产品的市场提供和私人组织参与提供相对不完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场机制在部分公共产品提供中的作用。尤其是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在一些准公共产品的提供领域要完善公共与市场相结合的混合提供方式,充分发挥私人组织在公共产品提供中的作用。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实现市场供给形式的多样化。通过市场供给公共产品的方式包括如下几种:签订委托合同、授予专利经营权、政府参股以及政府补贴等。不同的公共产品由于其性质不同,适用于不同的供给方式。比如垃圾处理、街道照明及公路建设等适合与企业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实现市场供给,而教育产品则适合财政补贴的方式。总的说来,市场化供给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应该根据公共产品本身的特征选择不同的市场供给方式。二是不断完善市场化提供公共产品的措施。完善市场化提供公共产品的措施首先要做到处理好市场准人问题,把市场力量引入到公共产品供给渠道上来,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的竞争力,解决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低效率问题。
三是应进一步推进第三部门在公共产品供给中发挥作用。由于中国历史上重国家、轻社会的传统,社会组织相对于政府一直处于弱势地位,没有得到充分地发展。虽然改革开放后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已经有了较快速的发展,但是总体水平还是很低,相对于公共经济主体多元化的趋势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如今,非营利性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得到了普遍的认可,被认为是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一个通道。当前,我国公共产品较为匮乏,稳步推进非营利性组织发展不失为一个良好的措施。在我国推进第三部门的发展首先要还原其“非政府”的本质,使其回归社会组织的原貌。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公益性、志愿性和灵活性,以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产品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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