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精选数篇代表作塑造了一批经典的动物形象,如狼王老暴、白尾兔豁豁耳、爱犬宾果、泉原狐等的故事,它们生动、有趣、细致,带着西顿特有的温柔、幽默,能开阔视野、增长动物知识,滋养孩子们的心灵,促使他们养成爱护动物、善于观观察、独立自主、勇敢坚强等优秀品质
适读人群 :11-14岁
《西顿动物故事集》讲述了一些感动整个世界的故事,不亚于任何一部描写人类社会与人类情感的世界名著。
——美国《纽约时报》书评
在这部经典著作中,你将为它们而震撼……西顿很轻易地就让其他动物故事作家失去了光彩。
——美国“自然主义文学之父” 约翰·巴勒斯
我喜欢西顿的动物故事。我真正感兴趣的是动物本身,因为它们是真正的动物,而不是拟人化的动物。我爱它们之所爱,恨他们之所很。他们的滑稽逗趣,引得我笑不可抑,其悲惨遭遇有时也使我掬一把同情之泪。
——美国盲聋女作家 海伦·凯勒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1860-1946),世界著名野生动物作家、博物学家、画家、探险家、环境保护主义者、印第安文化的积极传播者、美国童子军的创始人之一。西顿是动物小说的先驱,他最受欢迎的作品就是1898年出版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还有《动物英雄》《野兽的足迹》《丛林印地安人的白桦树皮卷》和《童军手册》等。西顿被誉为“动物文学之父”。
蒲隆,原名李登科。1981年在山东大学美国文学研究所获硕士学位,现任兰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翻译出版英美文学名著二十余种,其中包括儿童文学名著三种:《吉卜林儿童故事集》《西顿动物故事》《霍桑神话故事集》。他是我国最早译介贝娄作品的翻译家之一。
喀伦泡之王老暴
豁豁耳,一只白尾兔的故事
宾狗,我的爱犬的故事
烈马墨黑枣红驹
男孩与猞猁
跑侧对步的野马
吉妮之死
红颈毛,唐谷松鸡的故事
诚哥儿——小狗成长记
泉原狐
巫利,一只黄狗的故事
白驯鹿传奇
喀伦泡之王老暴
一
喀伦泡是新墨西哥北部的一片大牧区。那儿有丰美的牧草,成群的牛羊,还有绵延起伏的高坪和银蛇般蜿蜒的流水,这些流水最后都汇入了喀伦泡河,整个地区就是因这条河而得名的。但在这一带威震四方的大王却是一只老灰狼。
老暴①,墨西哥人又管他叫大王,是一群出色的灰狼的头领。这个狼群在喀伦泡河谷残杀洗劫已经很多年了。所有的牧人和牧场工人都对老暴非常熟悉,而且,不管他带着他那些忠实的帮凶出现在哪儿,牛羊都会吓得失魂落魄,牛羊的主人也只能干生气无奈何。在这群狼中间,老暴论身材高大无比,论狡诈和强壮也毫不逊色。他在夜晚的叫声老少皆知,所以很容易同他的伙伴的声音区分开来。一只普通的狼,哪怕在牧人的营地周围叫上半夜,充其量也不过是秋风过耳,但是当大王低沉的嗥叫声回荡在山谷里的时候,看守人就要提心吊胆,惶惶不安,眼巴巴地挨到天亮,才敢去看看羊群又遭受了什么严重的祸害。
老暴统帅的那一群狼数目并不多,这一点我始终不大明白。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一只狼如果有了像他那样的地位和权势,总会随从如云,前呼后拥。也许这是因为他只想要那么多狼跟随,或者是他暴虐的脾性妨碍了他那个群体的扩大。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老暴在他当权的后半期只有五个追随者。不过,这些狼中的每一只都威震四方,其中大多数的身材都比一般的狼高大健壮,特别是那位副统帅,可真算得上是一只巨狼了。但即便是他,无论看个头,还是讲勇武,在狼王面前都是小巫见大巫了。除了两个头领,狼群里还有几只也是超群绝伦的。其中有一只美丽的白狼,墨西哥人管她叫“白姐”,想来该是只母狼,可能就是老暴的伴侣。此外,还有一只动作特别敏捷的黄狼,按照流行的传说,他曾好几次为狼群捕获过羚羊。
待会儿你就会知道,牛仔和牧人们对这些狼真是了如指掌。人们常常看到他们,而听到他们的次数更多,他们的生活和牧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可牧人们却巴不得除之而后快。在喀伦泡,没有一个猎人不愿意出一笔相当于很多头牛的好价钱,来换取老暴狼群里随便哪一只的脑袋。可是那些狼好像受到了神鬼的保佑,人们尽管千方百计地要捕杀他们,但都无济于事。他们蔑视所有的猎手,嘲弄所有的毒药。至少有五年光景,他们接连不断地要喀伦泡牧民进贡,很多人说,一天没有一头牛是不行的。这样估算下来,这群狼已经杀死了不下两千头最肥壮的牛羊,因为大家都知道,每次他们总是挑最好的下手。
人们认为狼老是饥肠辘辘,因此就饥不择食,这种旧观念对于这群狼完全不适用,因为这伙强盗总是毛色光滑,体质健壮,吃起东西来挑剔得不得了。凡是老死的、有病的或是不干不净的动物,他们连碰都不肯碰一下,就连牧人宰杀的东西,他们也绝不沾边。他们挑选的日常食物,是刚刚一周岁的小母牛,而且只吃比较嫩的部位,老公牛和老母牛,他们根本瞧不上眼。虽然他们偶尔也逮个把牛犊子或小马驹,但是很显然,这群狼并不欣赏小牛肉或马肉。大家也知道,他们对羊肉也不热衷,虽然他们时常杀羊取乐。1893年11月的一天夜里,“白姐”和黄狼就杀死了两百五十只羊,但一口肉也没有吃,一目了然,他们这么干纯粹是为了开心取乐。
这些只不过是很多故事中的几个例子而已,我可能还要重复强调这群恶狼为非作歹的劣迹。为了消灭这群狼,人们每年都试用许多新招,可尽管人们竭尽了全力,这群狼还是活得越来越健壮。人们出了一笔很高的赏金,悬赏老暴的脑袋。于是有人采用了几十种妙诀,投放毒药来捕捉他,但全都被他发觉并避开了。他只怕一样东西,那就是枪,他心里明白,这一带的人个个都带枪,因此从来没有听说过他向人发起攻击或跟人对峙的事情。的确,这群狼的既定方针就是:在白天,只要发现有人,不管距离多远,撒腿就跑。老暴有个习惯,他只允许狼群吃他们自己杀死的东西,正是这个习惯一次又一次救了他们的命。他嗅觉敏锐,能发现人手的痕迹或者毒药本身,这就保证了他们能够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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