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监督与鉴证/高等院校工商管理专业规划教材》按照现代审计发展变革的线索和思想,全面系统地介绍审计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知识体系,突出阐述了现代审计与鉴证业务的原理和方法。《审计学:监督与鉴证/高等院校工商管理专业规划教材》阐述了审计的沿革、含义与种类,审计基本概念,国家审计变迁与类型、国家审计方法、质量控制与公告;分析了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程序、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企业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及其应对策略、审计方法、抽样和测试技术。主要介绍了企业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与仓储、筹资与投资等各交易循环审计的基本流程、涉及的主要账户和会计记录、主要业务活动,以及各类交易类别控制测试和账户余额实质性测试,终结审计阶段的各项工作,以及审计报告的含义、内容、审计意见的类型和非标准审计报告。
《审计学:监督与鉴证/高等院校工商管理专业规划教材》的内容体系既能适应我国会计学、财务管理学专业的教学之用,也能满足诸如工商管理、财政金融等其他经济类专业教学之用。因此,《审计学:监督与鉴证/高等院校工商管理专业规划教材》可作为高等院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专业及工商管理各专业必修课的“审计学”教学之用。此外,《审计学:监督与鉴证/高等院校工商管理专业规划教材》也可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人员业务学习审计知识的参考用书。
叶陈刚,男,湖北蕲春人。管理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审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商业伦理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国务院学位办审计专业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评审专家,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副秘书长
徐荣华,男,安徽蚌埠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浙江万里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先后在《审计研究》《宏观经济研究》《财经科学》等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一部,参与出版专著一部,承担和以主要成员身份参与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世界银行项目、审计署项目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一章 概论
学习目标
案例英国审计假账第一案:“南海公司”破产事件
第一节 审计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审计的含义、特征与目标
第三节 审计的对象、职能和作用
第四节 审计监督体系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二章 国家审计变迁与类型
学习目标
案例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
第一节 国家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国家审计的概念与特征
第三节 国家审计的类型与比较
第四节 国家审计的范围与流程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三章 国家审计方法与质量控制
学习目标
案例审计风暴——公共财政资金的守护神
第一节 国家审计方法
第二节 国家审计质量控制
第三节 国家审计公告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四章 审计目标与业务承接
学习目标
案例对扩展审计鉴证业务必要性的思考
第一节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第二节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划分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承接
第四节 审计过程与审计范围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五章 审计程序与审计计划
学习目标
案例CPA审计需要适当的审计程序与审计计划
第一节 审计程序
第二节 审计准备活动
第三节 审计计划工作
第四节 审计重要性及其运用
第五节 审计风险及其构成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六章 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
学习目标
案例安然——安达信不诚信自毁前程
第一节 审计证据的内涵
第二节 审计证据取得与整理
第三节 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节 审计档案管理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七章 企业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
学习目标
案例法国兴业银行内控失效导致49亿欧元巨额诈骗
第一节 风险评估的要求与程序
第二节 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
第三节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
第四节 审计风险应对措施与程序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八章 审计方法与抽样技术
学习目标
案例公私不分法难容——某市审计局经贸分局查处公款注册私人公司
第一节 审计抽样概述
第二节 审计抽样的基本程序
第三节 控制测试中统计抽样技术的运用
第四节 细节 测试中统计抽样技术的运用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九章 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
学习目标
案例“琼民源”虚构大额销售收入被公开处罚
第一节 会计报表审计概述
第二节 销售与收款循环特征
第三节 销售与收款循环业务的审计测试
第四节 营业收入审计
第五节 应收及预收款项审计
第六节 应交税金与销售费用等账户审计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章 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
学习目标
案例ST达尔曼因造假而退市
第一节 采购与付款循环特征
第二节 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
第三节 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审计
第四节 固定资产审计
第五节 预付款项与在建工程等账户审计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一章 存货与仓储循环审计
学习目标
案例德勤审计科龙电器的五大“硬伤”
第一节 存货与仓储循环概述
第二节 成本会计制度和工薪控制测试
第三节 存货审计
第四节 应付职工薪酬审计
第五节 营业成本审计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二章 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
学习目标
案例麦道夫因500亿美元“庞氏骗局”被判150年监禁
第一节 筹资与投资循环特征
第二节 筹资与投资循环的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
第三节 筹资交易的实质性程序
第四节 投资交易的实质性程序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三章 货币资金审计
学习目标
案例美国资本银行公司因CEO挪用公司资金而破产
第一节 货币资金与交易循环
第二节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
第三节 库存现金审计
第四节 银行存款审计
第五节 其他货币资金审计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第十四章 终结审计与审计报告
学习目标
案例量化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次数
第一节 完成审计工作
第二节 审计报告作用、类型和内容
第三节 非标准审计报告
关键术语
思考题
练习题
主要参考文献
第三节 国家审计公告
一、国家审计公告的现实意义
国家审计公告是审计机关依法以专门出版物等方式就审计事项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审计处理决定、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公告制度是国家民主与法制化建设的必然要求,通过揭示和向社会公众反映受托经济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可以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立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多重约束机制的合力作用,促进受托经济责任人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完善国家法律制度。
审计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要全面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审计公告制度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审计公告,可以使社会公众了解审计工作的内容与质量以及一些热点和焦点问题的审计与整改情况;通过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加强管理,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保证政府及各部门的权力授受和权力运行代表人民的意愿,符合法律的程序,从部门、单位的层面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审计公告制度,不仅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打造透明政府的要求,而且对提高审计质量、推动审计事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推动政治文明发展
公开透明是现代社会的大趋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腐败止于公开”。从目前我们对政府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看,各级政府部门在使用、分配公共财政资金、管理公共财政资源、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透明度不够。实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是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顺应广大民众的愿望、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客观需要,推进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实施审计结果公告,有利于促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有利于政府实施政务公开,有利于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有利于遏制与惩治腐败,有利于推动中国社会走向透明、走向公开,从而加速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
(二)有利于扩大审计机关的影响
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规问题公之于众,将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审计问题的整改,而且有利于扩大审计影响,增强审计威慑力,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这几年,审计署通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极大地提高了审计机关的社会地位。“审计风暴”一词及其背后所包含地新闻媒体对审计工作和审计师的宣传极大地扩大了审计机关的知名度,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三)有利于增加审计透明度,促进依法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把审计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可以从中更多地了解审计工作的内容、方法、标准、依据和结论,共同监督审计机关是否依法办事,客观公正,这就对审计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以及审计机关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实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会促进审计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强化质量和风险意识,促进审计机关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从而有效地促进审计工作不断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四)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增强审计效果
如果说以上的影响是软效果,展现了审计结果公告的软力量,那么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推行以来日益明显整改效果则是显而易见的。促进被审计单位遵纪守法和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体制,以及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是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实行审计公告制度,可以使社会公众、主管单位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以便更好地监督和管理被审计单位。
二、国家审计公告的基本依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结果,并可以就有关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下列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1.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向社会公布的;2.社会公众关注的;3.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的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是法律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更是审计结果实行公告的法律依据,使审计结果公告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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