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赫伯特 · 白杰瑞, 今年139 岁了 , 说起来大小也算个名人。他们都来看我,想不明白我怎么活了这么久? 有时候连我自己也感到困惑,遇到这种时候,日子就很难熬。真是难以置信, 一个人居然能够感觉如此糟糕, 却又能够继续苟活于人世。
我是个不可救药的谎话大王,一直以来都是如此。我把丑话说在头里,不想兜什么圈子。货物离柜,概不退换。不过我的年龄绝对货真价实, 你们大可放心,因为不仅仅我这么说,而且它已经受到公开认证了 。那些独立专家们对我进行过各种检查,戳戳我这儿,捅捅我那儿,还在我臭烘烘的嘴里刮了一圈,量我的脚踝,看我的双腿。对于我来说,不用再替我的两条腿担心真是令我如释重负。他们给我拍照的时候,我知道我的下体像匹马的一样,满是疙瘩,疤痕累累,不过,对此我已根本不在乎了— 尽管我曾经是个好面子的人,绝对不允许他们拍这样的照片。除此之外,报纸上对我的报道可以说是连篇累牍 (而且都在那儿,清清楚楚地印在一张表里,就搁在离我躺的地儿不到 3 英尺的地方) 。别以为对我来说这有什么新鲜的 — 广受报道其实已经成了我的弱点之一, 现在我就不多说了 ,后面没准会让你印象深刻,还是强调一下我说这么多的目的吧:我是不会就自己的年龄撒谎的。
至于其他, 大概你们也知道了 , 撒谎是我的强项, 我的专长,我的技巧之所在。为它找到一个新的用途真是个了不起的慰藉。对于我来说其实也费了好大功夫,天晓得,实际上一直以来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也并不感到光彩。不过现在,我的那些谎言,甚至还不及放屁更让我感到羞耻(我特意憋出个响屁以强调这一点)。当然,肯定会有人抱怨的。 (现在就有人抱怨我放屁了 — 非常抱歉,各位难兄难弟)不过我建议你还是不要浪费时间,拿出红笔来,圈圈点点,试图分辨出我说的话哪句是真、哪句是假,还是放松一点,尽情享受我给你带来的故事吧。
我觉得有点恼火。他们将测径仪塞到我的身体里。要是到了这把年纪,我忽然摇身一变成了个女人,肯定会成为报章杂志追逐的焦点。现在,唯一让我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就只有好奇心了:我很想看看我这又脏又老的躯体,接下来究竟会怎样。
我像只躺在沙滩上老迈的乌贼,正在慢慢腐烂。他们看着我有点害怕,根本猜不到,除了脑浆像一锅粥一般荡漾之外,我的脑袋里其实什么也没有。我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所以他们也无从得知我的内心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 : 人之将死,我甚至变得有那么点儿和蔼可亲了 。
我也看书。我开始看书的年纪,大多数人早已老眼昏花,或者已经躺在床上等死了。这一点要归功于莉娅·戈德斯坦,她有个大脑袋,跟只足球似的,是她让我开始读书的,而一旦我开始读了之后,便再也没有人能让我停下来。等被关进兰金·唐斯监狱的时候,我已经被称为“教授”了 ,而且还获准通过函授的方式取得了文学学士学位。
1919 年的时候,安奈特·戴维森书架上的那些书对于我来说毫无意义。不过现在,如果愿意的话,我可以替她造个图书馆。我可以随意、优雅而又轻松地用一卷卷图书,将她的书橱塞满,书架深的地方我会给她摆上两排,将它们封面朝上搁在餐厅的桌子上,从窗户里扔到外面芜杂的草地上,书脊折断,一本本变成残章断简。
书! 书现在对于我来说根本不成问题,不过快到 60 岁的时候我才只认识十来个单词, 而且其中有两个还是我的名字。对此我感到非常的羞愧。我机关算尽,费尽心思,有时候甚至不惜通过欺骗、编故事、撒谎等狗屎手段,仅仅为了说服别人将报纸大声读给我听,所有这些,远比学会识字要难得多。
幸运的是,尽管我所有的荣华早已烟消云散,我的眼睛却依然和他们的一样好使:我的双眼,我不是指视力,而是指颜色,它们依然如蓝宝石般清澈湛蓝,如同那双曾让我父亲的苍白脸颊熠熠生辉的眼睛一样。同样的双眼 — 我对自己的眼睛很是自得 — 生在父亲的脸上,我就极为厌恶。没准后面我会跟你提到他,但我不敢保证。
关于我父亲,还是等等再说吧。我更愿意先从一个恋爱故事说起。这不是我要讲的唯一一个真实的恋爱故事— 接下来会有大量各式各样的关于恋爱的鬼把戏 — 但哪一个也比不上这一个如闪电般令我向往。话说它就发生在 1919 年的 11月,那一年我 33 岁 ,已经开始严重脱发,每天早上梳头的时候,头发都会大把大把地落下。
我想谈谈菲比,但在此之前得先交代一下安奈特·戴维森。如同往常一样,她总是碍手碍脚。
她们俩,就是这对人儿,窝在吉朗维拉蒙特街上一个摇摇欲坠、仅能遮风挡雨的小房子里。那是个阴云密布、沉闷至极的一天,灰蒙蒙的天穹下,低矮的云层和小朵的白云沿着巴旺·黑兹那边的海滩,从天空掠过。一个红鼻头的男孩赶着一大群猪从她们的小屋前经过,朝着拉筹伯台地和大风肆虐的火车站那边走去。吉朗再也没有什么比猪更令菲比感到讨厌的东西了。要是可以的话,她会将它们赶到悬崖峭壁上去,这样就再也用不着为此烦心了 。实际上,她对一切都很不耐烦,缺乏耐性。如同现在一样,她坐进椅子里的时候,绝不会像个正常人那样轻松自如— 与其说她是坐到椅子上,不如说她是一屁股跌坐进椅子里,直震得小屋的窗户嘎吱作响,正在将香烟放进嘴里的安奈特·戴维森也不满地抬头看了她一眼,嫌恶地皱起了眉头 —她是个不容忽视的人物,无论如何得作番介绍。
1919 年11月,安奈特·戴维森年方 21岁 ,从雷丁的师范学校毕业已经 3 年了 ,逃离巴黎则刚刚一年光景,结束跟雅克·杜塞尔的风流韵事也不过 14 个月的时间。杜塞尔是个小有名气的法国印象派画家,据说跟莫奈等名家颇有私谊。尽管如此,唯一提及他名字的著作还是安奈特·戴维森后来在悉尼写的那本《夜巴黎,暗巴黎》 (安古斯 & 罗伯特森出版社,1946)。撇开杜塞尔不说,她置自己生活了28 年的故乡澳大利亚于不顾, 却去写什么巴黎, 这一点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她仅于1916 年在巴黎待过短短的 8 个月时间, 不过我们暂时还不想展开这个话题。
她在吉朗找了份教书的工作,给英格兰贺米塔吉教会女子文法学校的孩子们教授历史。正是在这里,她认识了17岁的菲比。安奈特·戴维森是个颇有几分姿色的女人,曾经被诺曼·林德塞看中,上过时尚杂志 《俊男美女》 ; 现如今,这本杂志已经成为维多利亚画廊里的展品了。林德塞费了好大劲才让她平展双臂、摆成个 T 字形出镜。因为尽管她有着一张傲慢、专横的脸庞,胸脯也如男人般厚实,但嘴角似乎总流露出某种受虐狂的气息,双臂仿佛时刻准备着要去紧紧拥抱男人的身躯,(事实证明,这一点带有很强的欺骗性) 。
对于她之不喜欢吉朗,我无可指责 — 最终,连我自己也对这个地方颇不以为然。而在贺米塔吉任教,又让她见识了吉朗最糟糕的一面:她的学生,那些农场主的女儿们,她们腿脚粗壮,四肢发达,平淡乏味,了无新奇之处。不过,就在这堆废渣土里,她却发现了一块被埋没的璞玉,远比其他教工洋洋得意地介绍给她的所谓黄金美女要宝贵得多— 那些都是愚人眼中的宝贝。
菲比就是个不合时宜的怪胎。她手指染满了墨水,双膝皮肤里嵌满了泥土,脚趾头则生满了脚气,指甲参差不齐,嵌满污垢。她的父亲曾经靠赶牛拉车为生,而且着实因此挣了不少钞票,还搭上了个愣头愣脑的酒吧女招待。此女天生话痨,对自己的身份地位根本就无知无觉,尽管 — 天知道 — 她确实费了好大功夫想搞明白这一点。
菲比天生有副甜美的嗓子,但唱起歌来却总是故意洋腔怪调。她生来就有绘画的天赋,但每次在绘画课上,别的同学都已经画完,开始冲洗画笔了,她才漫不经心地随便 “涂抹”几笔。大家都知道她有抽烟的癖好,还知道她是 “五舍帮”的一员 — 据说此帮成员之间有着非常活跃的同性恋关系; 倘若果真如此,倒是让学校里那些较为常见的同性恋情看起来过于一本正经了。师生公用休息室里,大家都叫她 “小讨厌鬼” 。
天晓得他们在公共休息室里是怎么议论安奈特的。她总是身着黑色或者灰色的外套,然后再搭上些颜色鲜艳的配饰:要么是个红色的镶片点缀在肩上,要么是个褶裥,中间敞开着,露出一枚紫红色的梅心。她走路的样子也十分奇特,大步流星却又无精打采,倘若这样走在圣米歇尔大道上倒也无妨,但在贺米塔吉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校长凯恩小姐势必要找她谈谈,而且,她注意到学校里有几个年纪稍长的女生已经开始模仿她走路的样子了 。
戴维森的模仿者中,数菲比最惟妙惟肖。实际上,她对这位新来的历史老师颇为倾心,而且早在聆听到她那圆润、温柔的北方口音之前就已经深陷其中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她们就走到了一起, 而且牢不可破。没过多久, 菲比 (据说 “蠢透了” )就开始写诗、记日记了 ,法文和历史也顺利通过了考试,并且说得出巴黎一些街道的名字及一些曾经生活在那里的人了。她还知道地铁的站名,甚至知道坐浴盆究竟是什么玩意儿,还读起了拉斯金,学会了嘲讽亨利·劳森(这可是她父亲最为喜爱的作家) ,而且对戴维森有样学样,皮笑肉不笑地挖苦劳森的那些乡村诗作。在安奈特的帮助下,她膝盖皮肤里的那些陈垢积污,也用肥皂彻底清洗干净了 。
她开始向往,向往着世界上有一个地方,在那里,她既能够有归属感,又能够受到尊重;除了小麦和羊毛的价格,除了码头工人们究竟是在雅拉街还是在科里奥码头忙活,那里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话题。
从前,安奈特在女学生中也非常受欢迎,颇有 “女生杀手”的魅力,但她根本就不曾意识到自己会是个同性恋,直到最后一学期的第二个晚上,菲比蜜糖似的钻进了她这个小情人的被窝— 菲比周一到周五住校,周末回家。
不管她衣服上的褶裥究竟传递出何种讯息,也不管她走路的姿势如何大大咧咧,安奈特到底还是个谨慎、理性的人。即便对一个人恨之入骨,她也会将这份仇恨掩藏在心底,表面上依然微笑以对,礼貌周全。她会有意识地取悦自己的老板,定期上教堂,并且大声地哼唱赞美诗。她跟菲比争论,有理有节地和她讲道理,与此同时还留心着外面走廊上的脚步声:但所有这些都不足以抵御菲比的攻势。她的那些论辩,跳跃性极强,出人意表而又漫不经心,与她那柔软得难以置信的双唇、光滑的肌肤、温柔的爱抚,以及她那令人销魂的舌头比起来,简直不堪一击,所以安奈特· 戴维森(作为一名信徒,她甚至不曾有丝毫良心上的不安)在自己学生的怀抱里,彻底缴械投降 — 这样的拥抱,与印象派画家杜塞尔比起来,显然更令人陶醉。
我乐于设想有那么个晚上, 菲比将她丑陋的褐色校服和沉重的粗革皮鞋褪下,扔在地板上,从来没有人想到她居然是个美人胚子。而当人们意识到这一点时,曾引起一场可怕的混乱。忽然之间,那些学院和文法学校的男孩子们非但对她卑微的出身毫不介意,甚至于还争先恐后地给她送来各式各样的学校领巾。等到人气极旺、万众期待的年终舞会的请柬终于送达,一一塞进绿色的毛毡信架里,然后整理归类,仿佛战利品一般展示在学习墙上的时候,“小讨厌鬼”收到的请柬要远远超过其他女孩子。不过,此时安奈特(谨小慎微的安奈特)已经住进了西吉朗维拉蒙特街上的那间小房子里了 ,而菲比压根就没有给曼尼塞德、邱恩弗德、奥斯特或者任何西区所谓的社交明星们哪怕一丁点儿机会。她根本就没有参加任何舞会,甚至于当着许多人的面将一封吉朗文法学校的舞会请柬撕得粉碎,引起了极大的公愤— 她还不如直接往圣酒里啐上一口吐沫。
维拉蒙特街种有榆树和胡椒树,住在隔壁的人家还养了头母牛。这是个安静的中下阶层的街区,近乎乡下。菲比(她在 1918 年底便离校了)说服父母,让他们掏钱请 “戴维森小姐”在那里给她补历史课。
哪门子的历史!
于是,她们便一起窝在这间小房子里。她们之间的谈话如同水晶般透明,我只用信手拈来即可。
“清楚地记得自己长什么样儿, ”菲比说, “应该算不上什么不道德的事吧。”
“只要不过于沉溺,应该没什么大不了吧。 ”
一根火柴划过,撕破了猪群哼哼唧唧的叫声。香烟的烟雾轻盈而急促地飘向了天花板。
“哦,安奈特, ”菲比叹了口气, “要是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我忘掉该多好啊。”
“我的意思, ”我非常讨厌的那个女人说, “正是如此。 ”
透过满是灰尘的窗户,菲比目不转睛地看着正渐渐远去的猪群,她很清楚自己究竟有多么诱人: 凝脂般的肌肤,波浪般艳丽的红发,水鸟般修长的双腿,婀娜的腰肢,还有那对恰到好处的乳房……
单看相片无法真正了解她究竟有多美。毫无疑问,她的脸蛋并非无可挑剔,但下巴与双唇堪称完美,仿佛造物主在这两个地方挥霍了太多的时间精雕细琢,然后忽然意识到时间有点晚了 ,于是匆忙捏好了一只小小的鼻子和额头,硬生生地塞到她那几乎没了地方的脸上。 单凭相片,可能会觉得她的额头有点儿偏低,而对于她这张脸来说,这样的鼻子似乎稍显偏高,她那美不胜收的下巴和双唇,则又过于抢镜了。但是,真人全然没有这些问题,只有不解风情的相机才会让人产生这样的印象,而无视她的精气神,无视她那小小的褐色眼睛传递出来的力度,无视她那瓷娃娃般的脸庞,还有她那如同催眠一般的说话方式— 当一个个单词从她那糯米般细小、雪白的齿间飘出时,她几乎都用不着张嘴。对于菲比非同寻常的美貌,安奈特·戴维森丝毫也不怀疑。但她不喜欢菲比现在谈论自己长相的方式。在她看来,这多少有点病态,或者是某种程度的不幸。
她苦思冥想,试图搞明白这样的后果。然而,尽管她颇有见地,却依然深陷其中,无法摆脱自己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