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底色》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胡健先生的法律随笔集。本书作者从立法工作者的独特视角切入,把理念与现实、“大词”与“小事”有机结合起来,并最终落脚到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上。本书既有对其立法本职工作的思考,又涵盖了社会治理、司法改革等多领域的话题。本书共分八辑,分别是民主根基、宪意阑珊、良善之法、治理之道、竞争法则、司法正义、公民问政、香江札记,包括“把人民的呼声带上‘两会’”“大会堂北门亲历记”等文章。
《法治的底色》从一个立法工作者的角度评述我国的立法、司法制度,在各方面都有常人难及的视野和高度。
序
孙潮、徐向华
胡健是我们在华政任教时的学生,是一个关注现实、勤于思考、善于表达的年轻人。过去十年,他在工作闲暇之余,笔耕不辍,发表了百余篇法治评论和随笔,是个“高产”作者。如今这些文字要结集出版了,他邀请我们作序。作为老师,我们高兴又惶恐,既为推荐,更是共勉。
细读这些年胡健发表的“小文章”,我们觉得有几个特点。一是,涉猎面广。既有对其立法本职工作的思考,又涵盖了民主政治、社会治理、司法改革等多领域的话题,展现了作者较为宽广的理论视野和浓厚的研究兴趣。二是,时效性强。有的文章是编辑约稿的“急就章”,有的文章是作者“拍案而起”的即兴之作,但都是针对当时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现在读来仍有很强的“现场感”和启发性。三是,富有前瞻。文章有时不在于大小长短,而要看能否起到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作者撰写的文章,关注热点问题,也有不少是前沿问题,且注重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从后续进展看,对推动制度的进步和完善有一定价值。四是,视角独特。还有一些文章十分有趣,如谈“开会”“常识”“杀人游戏”“街头标语”等,从独特的视角切入,把理念与现实、“大词”与“小事”有机结合起来,读来颇有启发。五是,语言生动。本书收录的不少文章,都在媒体上发表过,语言生动,以诙谐简明的话语传递出严肃深刻的观点,对于普及法律常识、推广法治思维颇有裨益。
胡健写的不少“小文章”,最后都落脚到制度设计或制度创新,这既是从事立法工作的职业习惯使然,也是法律人应有的担当。希望他在下一个十年,能够继续深入探索制度形成与运作的规律,同时还应看得更远一些、想得更深一些、做得更实一些,把理想情怀和现实国情、仰望星空和脚踏实地更好地结合起来。毕竟,制度不是用来挂在墙上作装饰的,而是用来有效施行并为民众造福的。建立在现实之上的理想才不是“幻想”,仰望国情之上的星空才不是“虚空”。
一直以来,我们都勉励学生并提醒自己,无论是身处法律界还是法学界,都应有学术良心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关注现实的热忱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首先,要注重在实践中去发现并追求真理,不能仅仅满足甚至陶醉于空洞的、想象的、无法实践的理论。其次,要善于在社会变革中抓住制度创新及其嵌入的“天窗期”,并且让嵌入的制度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要高度重视、自觉要求所倡议的制度设计能够化成活生生的实践,不仅可接受,而且可操作、可复制。因而制度的设计必须有精品意识,尤其是程序制度必须环环相扣、连贯周全,确保其充分体现工具价值和实践价值。总之,我们要努力在实践中发现真理,让真理体现为制度,让制度成为鲜活的治理手段。对于每一位法律人来说,这是我们施展身手的时代幸运,更是我们在兹念兹的毕生责任。
因此,胡健给文章合集取名为《法治的底色》,我们十分认同。浅层的寓意是,合集中的绝大多数文章都表现出鲜明的法律人思维,可以说是文章的“法治底色”。深层的立意是,期许他并告诫我们自己不忘初心,不弃追求,不辱使命,无论身处何方、身居何职,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始终秉持敬畏之心,永远保持为人的“法治底色”,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法治环境。
是为序。
胡健,80后,江苏盐城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现供职于国家立法机关。这些年,在信访部门拆过信、接过访,在香港特区立法会和终审法院作过实习生,在中越边境小城那坡县基层锻炼。工作之余,曾开设《法制日报》“香江札记”专栏和《晶报》“法眼旁观”专栏,担任《新京报》等媒体特约评论员、“大头妈妈讲故事”微信公众号义工。在《比较法研究》《法学》等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在《中国青年报》《解放日报》《南方周末》等发表随笔评论百余篇;参著法律释义若干,译有《美国破产法》等。
第一辑 民主根基
从开会说起
把人民的呼声带上“两会”
大会堂北门亲历记
别让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成“空中楼阁”
代表议案“上会审议”的法治价值
议案提案不宜“重点督办”
代表与委员缺位的遗憾
莫要动辄“警惕”私营企业主的“参政热情”
个案不是人大对司法监督的范围
理性看待“两高”的反对票
为老百姓看好每一分钱
奢侈性采购的根子出在预算上
破解乡镇人大建设的制度性瓶颈
用“信息披露”取代“政绩广告”
正确看待政府的诚恳与善意
第二辑 宪意阑珊
从不许公民改名说开去
牛群卸任与谢军落选
“双重劳动标准”是一种隐藏的歧视
媒体与民意
消除歧视应是防艾立法核心
法治框架内的改革才是真正的改革
“多一点赘肉不要紧,杨贵妃照样迷死唐明皇”
“杀人游戏”的非典型反思
媒体报道真实性的限度在哪里?
法治社会离不开道德建设
年终总结与契约意识
赌博受罚与私域保护
警惕法律信仰危机
推荐一个“小人物”
第三辑 良善之法
该让什么民意“左右”立法?
警惕“立法万能主义情结”
道德莫要绑架法律
立法咨询专家:期待之中的担忧
让立法更加民主和透明
正视立法中的利益博弈
好心是否要有立法支撑?
立法没有最优只有次优
区域立法协调的法治示范意义
公务员工资如何立法规范?
唯上是从还是唯法是从?
《行政强制法》:给权力的舞蹈戴上镣铐
《企业破产法》:一切才刚刚开始
银监会扩权:公权与私权需平衡
城乡选举权平等:渐进的过程,必然的方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何去何从?
规避《劳动合同法》是一条死胡同
《劳动合同法》绝不是“吃力不讨好”
个人破产立法时机尚不成熟
第四辑 治理之道
律师介入信访值得提倡
艾滋病预防期待走出法治悖论
权利救济途径不畅是私力救济的源头
个性化车牌复出引发的思考
手机实名制:争论背后的思考
应急预案是政府行政能力的“试金石”
民间反扒:离“天下无贼”有多远
手捧鲜花和街头抓拍
养犬立法要避免“两头不讨好”的尴尬
“一路畅通”并非遥不可及的梦想
禁摩再起风云,程序优先实体
宋庄风云的标本意义
从“瓮安事件”看程序正义
第五辑 竞争法则
反行政垄断:反垄断法之核心
卡拉如何OK——统一KTV曲库争论背后的思考
扶上马,送一程,莫恋栈
关注垄断就是关心自己
警惕以“自律”为名,行“垄断”之实
公路收费还贷要“有始有终”
从奥运门票看人情与制度
为《反垄断法》的顺利出台鼓与呼
从通存通兑涉嫌垄断说起
标准背后的垄断诉求
电价上涨该谁买单?
还有多少不合理的“行规”没有打破
《反垄断法》实施前夜的喜与忧
“黑屏”反盗版并非明智之举
第六辑 司法正义
证人保护制度有待深化
检方提前介入: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
要“大侠”还是要警察
“球迷的狂欢”莫成“赌徒的盛宴”
未成年人司法解释:保护权益还是纵容犯罪?
电脑量刑与法官的理性局限
信访必须也只能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
创新“调解”这一利益协调的“东方经验”
警惕破产制度设计中的“腐败黑洞”
从“女儿举报父亲”谈“亲亲相隐”
“裸聊”案撤诉的法治理性
对轻微犯罪不捕不诉:放纵还是宽容?
私力救济式的暴力维权为何层出不穷?
返航事件的法律考量
“人肉搜索”必须接受法律规制
网络侵权的认定应“公私分明”
第七辑 公民问政
别拿“不知法”推卸责任
“新闻发言人”不是“政策传声筒”
“双重国籍”不是引进人才的筹码
我们为什么难以培养“学术大师”
政府官员不能市场化
别让“听证会”异化为“恳谈会”
安全感上升引发的思考
及时叫停“拍卖狩猎权”是明智之举
莫让爱心为法所伤
为大龄女青年鸣不平
公布领导电话能否承载民众诉求
为立法解禁小商小贩叫好
把文明的理念内化为文明的习惯
驻京办该不该撤?
城市如何让生活更美好?
第八辑 香江札记
闲话香港立法会二三事
香港“接访”亲历记
当“大花筒”遇上“看门狗”
细节之处的司法尊荣
一场盛典管窥香港法治
法庭不是解决政治问题的地方
常识的力量
“香港胜在有你和ICAC”
“廉署请你喝咖啡!”
“黑暗年代”的彻底终结
廉署与警队的“爱恨情仇”
一部纪录片背后的冲突与妥协
香港街头的“标语”与“告示”
后记:热血的青春还需好好淬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