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性感》是青年作家章元历时两年半精心打磨的长篇小说《如此性感》。作者站在生活的最前沿,对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全方位地加以描写,小说的基调中始终贯穿着对现实生活的浪漫及美的向往。在艺术追求上,作家极尽细腻和严谨,每个人物的性格十分鲜明且笔墨酣畅。
2009年爱情小说质感回归拐点之作,性感泛滥的年代,情感世界如泡沫中的华尔街一样脆弱。谁来拯救我们即将崩塌的爱情?
CHAPTER.1 往事并不如烟
CHAPTER.2 那一抹姹紫嫣红
CHAPTER.3 阴天在不开灯的房间
CHAPTER.4 又见彩虹升起
CHAPTER.5 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
CHAPTER.6 相约酒吧
CHAPTER.7 接近无限透明之黑色
CHAPTER.8 纵然一醉也销魂
CHAPTER.9 恰似你的温柔
CHAPTER.10 潮湿的灵魂
CHAPTER.11 我睡在你眼睛的沙漠里
CHAPTER.12 用你的脚走你的路
CHAPTER.13 这一年,那一年
CHAPTER.14 如花的羔羊
CHAPTER.15 闷
CHAPTER.16 腐烂的肉,破败的心
CHAPTER.17 把自己丢进豪情万丈的垃圾堆
CHAPTER.18 彼岸花开
CHAPTER.19 午夜前的十分钟
CHAPTER.20 你爱我像谁
CHAPTER.21 蔓延
CHAPTER.22 你身上的每块肉都是我的
CHAPTER.23 动人的悲剧
CHAPTER.24 我很丑,温柔还有用吗
CHAPTER.25 涂改天空的颜色
CHAPTER.26 柳絮飘飘飘啊飘
CHAPTER.27 糊涂看世界
CHAPTER.28 你的柔情,我懂
CHAPTER.29 为什么要到生死才能相交
CHAPTER.30 我听到了你的微笑
CHAPTER.31 天使会在地狱等
当救护车和警车双双赶到时,我已经晕过去了。不过后来据孔小乐的描述说。我晕倒之前还记得东东在我怀里,没把他也一起扔到地上。我不知道我是和阴天的尸体一起坐上救护车的,否则我真怀疑自己是否还能那么平静地躺着。我当然也没听见柳絮撕心裂肺的哭喊:“是我杀了他!是我杀了他……”
一个女人杀猪般地嚎叫,声称自己是凶手。另一个女人抱着孩子,听到阴天已死就晕倒在地。这些情况的发生,足以导致孔小乐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迅速做出判断:抱孩子的女人是死者的情妇,哭的女人是死者的妻子。
这个判断的确具有现实意义,也合情合理,何况柳絮确实不像一个贤妻良母,也具备把丈夫推到情妇身边的各种外在因素,整个一个兽面兽心。而我的姿色也不侮辱情妇的名头。如果组织知道这名还在刑侦大队实习的法医孔小乐同志,具有如此丰富的想象力以及空穴来风的推理能力,没准真会把他留在第一线,也不枉费党培养了他那么多年。可当孔小乐知道,那个在他眼里几乎已经既成事实的情妇,竟然是他的小学同学——我,他马上就推翻了自己的全部假设。
我估计孔小乐这孩子是脑袋进水了,这种话也敢告诉我?就算他是以一种轻松的、玩笑的、自嘲似的口气叙述,我还是在心里把他的长辈挨个问候了个遍。我哪里长得像阴天的情妇了?可那时我还碍着情面不敢把他怎么样,只能听他津津有味地把我糟蹋成一个第三者,心里嘀咕着:“小样的,等我和你熟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据孔小乐后来交待,从小学起,我就是他的暗恋对象。这个形象是在他观看《雪山飞狐》里面演袁紫衣的那个演员时树立起来的,而后却漫过他的初中、高中,整个青春期,直到大学时才逐渐清晰光辉起来。
初中高中就不说了,那时的孔小乐要思考的是如何躲过老师的监视,顺利逃到学校外面抓住蚂蚱烤着吃,根本没把心思放在考虑个人问题上。可大学就不一样了,正是怀春的年纪啊!要不是高考填志愿时出了差错,他被长久以来雄性荷尔蒙高达百分之九十八的警校提前录取了,也许他对我的暗恋还不会这么旷日持久。可偏偏造化弄人,不管他怎么不愿意,甚至在体能测试立定跳远这一项时,还故意把球鞋跳到了主考官的桌上,他还是被警校提前录取了。事后证明,主考官是英明的,与其把孔小乐这样的准败类放到地方院校里祸害百姓,还不如把他敛在自己眼皮底下严格看管起来为好。而孔小乐本人自从报考了法医专业之后也发现,死真的是太容易了。而人生是如此的美好,活着是如此的美好,珍惜活着的时光吧!
但活着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首先孑L小乐要面对的是男女比例严重失衡,“自古红颜多薄命,警校女生万万岁”的问题。谁家的猫儿不叫春,哪家的姑娘不偷人?换到孑L小乐身上也一样。可他要到哪里去偷呢?法医系是清一色的大老爷们儿,每到熄灯之后寝室里传来的全是举哑铃、做俯卧撑的声音。痕检系里倒是有几个女生,不过她们的对话让人听着就害怕——“今天没什么好吃的,就来四两红烧肉吧!”武侠小说里有“听声辨位”这么一个词,在警校也一样,听女生们说什么,就知道她们的体格绝对不给社会主义丢人。这样一来,孔小乐就只好把迷茫的目光放到校外了。
很遗憾,“天妒英才”这个词就是给孑L小乐准备的。早在他报到时就在警校门口看到了脸色铁青的警卫,并亲眼目睹了五十米外几个师兄身手敏捷配合默契地从围墙外往里跳。也就是说。警校可不是什么人什么时候想出就出、想进就进的地方。当时他的脑海中立刻闪现出无数饱受摧残的革命英雄形象,于是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和自己无比热爱的自由深情地说了一声Bye-bye。如果想在这里平安地度过五年,最好不要做无谓的抵抗。
孔小乐是这么想的没错,可大一上半学期还没过,他就已经熟练地掌握了翻墙的基本技能,并且了解到警卫们为什么总是脸色铁青。学员还能冒着各种风险翻墙出去拥抱花花世界,可警卫们呢?别的驴子拉磨还能有把黑豆吃,可在警校拉磨非但没有黑豆,还要看着别人吃黑豆,就算是头驴也没有好脸色啊!驴也是有尊严的!孔小乐在心里呐喊:理解万岁!自由万岁!
有怨气归有怨气,时间长了,孔小乐也就习惯了。只要不是周末,他还是能安分守己地被囚禁在警校这没有铁丝网的牢笼里,在校外勾搭一个女朋友的计划也就一直搁浅了。有一次他被分到食堂里义务劳动,闲来无事竟然开始给猪刷牙!可见生活是多么的纯净,猪是多么的幸福。可一旦到了周末,一旦孔小乐没有拿到队长发的“出门证”,墙还是照翻不误,心情还是苦闷如昨。谁家的猫儿不叫春,哪家的姑娘不偷人?你叫孔小乐去偷谁好?
在这个苦闷的时期里,孔小乐的酒量突飞猛进,已经可以喝遍警校无敌手,个人问题却迟迟没有着落。当然,也有个别没带小镜子就来校报到的女生,趁着孔小乐在图书馆猛啃精神食粮的时候给他传过小条。每当这样的情况发生,孔小乐都会激灵灵打一个冷战,作抱头鼠窜状,这样一来也就难怪他会把我想起来了。具体行为包括:向所有能联系上的小学同学询问我的消息,登陆小学同学校友录,在GOOGLE里输入我的名字,每个假期在大街上游荡,以期待不期而遇,喝多了的时候还会在一片陌生的小区里狂喊:“彩虹,饿(我)想你……”
还是那句老话,奈何造化弄人。想找一个小学同学哪有那么容易?孔小乐只好凭借顽强的冥想能力度过了大学五年,他这么帅的一个小伙子也得以顺利地保持了自己的贞洁——简直是对全校女生的犯罪!正所谓无心插柳柳成阴,当孔小乐已经把我忘了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