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赜索隐:中国音乐形态学新论》是作者对自己二十多年来的主攻领域——中国音乐形态学研究成果的系统梳理与整合。全书主要论述了中西音乐形态共性基础原理问题,中国音乐形态个性理论阐释问题,并对音乐形态学、音乐文化学、音乐心理学乃至音乐创作领域进行了实例分析。
1.功能的实用性或他义性
诸说均具有实用性或他义性特征。劳动说的实用性功能自不待言,巫术说的求神拜佛、超度亡灵,性爱说的求偶示爱,语言说的语义表达,游戏说的嬉戏玩耍内容等等,均具有并非以艺术表现、创造为目的的实用性或他义性特征。其中可能产生的某些“音响”形式,不过是附属于这些实用性内容的表现形式。我们先不说这些音响形式是否具有“音乐”的某些属性,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人们在从事这些活动中,由于其活动的目的、内容、功能所囿,不用说主动创造,就是对音乐艺术萌芽的意识或感知都很难。.在汗如雨下的繁重体力劳作的呐喊吼叫声中,在忐忑不安、揣摩异性心理的性爱传递声中,在心有所念、祈神拜佛的喃喃吟诵或痛悼亲人魂归天国的悲泣号啕声中,在家长里短的诉说或嬉笑怒骂声中,在沉溺、专注于特定游戏内容、形式的嬉戏喧闹声中,谁能不受这些非艺术性功用的支配,而在心理上游离其特定表现内容的“引力场”,猝然间跳跃到一个全新的天地——音乐美的顿悟中呢?
一个可能的看法是:也许当事者并未意识到自己就是音乐的缔造者,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其创造物本身可谓之音乐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