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集了中国际税收研究会20102012年组织的国际税收理论与实践研究之精华。
对于推进税收理论研究“精品战略”,丰富国际税收理论研究成果,税收理论研究服务于改革开放大局、服务于税收实际工作、服务于纳税人具有积极作用。
丛书包括:《“走出去”企业税源监控及税收征管能力研究》、《现代服务业税收政策研究》、《促进居民收入合理分配税收政策研究》、《税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完善地方税制度 统一城乡税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税收政策及现代增值税研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研究》、《税收征管模式发展趋势研究》、《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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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国际借鉴研究课题综述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
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国际借鉴研究综合报告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
国际经验借鉴研究
完善地方税制体系的国际借鉴研究
四川省成都市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
借鉴国际经验 完善我国地方税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
地方税制体系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湖北省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
优化和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结构的国际借鉴
江苏省南京市国际税收研
3.要缩减政府级次,为各级政府间“三权”的合理划分铺平道路,这是推进地方税制改革的基本条件。在目前五级财政、五级政府的架构下,让地方税收入按照分税分级的框架完成财力分配,都有主体税种和稳定的税基不太可能,至少在基层是看不到出路的。近年来基层财政困境不断加剧,在一定程度上正是由于五级财政框架与分税分级财政逐渐到位之间的不相容性日渐明朗和突出所致。为此,建议从法律的角度,减少政府级次,把乡级政府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把市级政府作为省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从而形成中央、省、县三级政府架构。这就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创造了条件,也便于与国际接轨。按照三级架构和“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的原则,塑造与市场经济相合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才能为各级政府间“三权”(事权、财权、税权)的清晰化、合理化划分铺平道路,才能使基层财政真正摆脱困境。
4.要规范地方税征管,这是推进地方税制改革的重要条件。规范税收征管是地方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简化征管程序和提高征管质量,则有助于税法的贯彻实施,并使税收征管更加有效。为此,首先,要本着“分权、分税、分征、分管”的原则,解决国税与地税部门在征管权限和征管范围上的交叉问题。对确需由国税部门代征、代管的少数地税征管业务,尽可能不要采用模糊而缺乏约束力的协商方式,而是要明确代理者应承担的责任并采取必要的监督制约措施。除此之外,应将与国税业务存在联系的地方税收完全划归地方税务部门征管,财政机关不应再负责地方税的征管。这可能导致操作上的某些不便并加大征管成本,但从长远考虑,可避免出现同一个税种有两个税务机关管理的问题,防止国税、地税在征收管理问题上发生摩擦和“撞车”,对于规范地方税收征管体制还是利大于弊。其次是要加强国地税的协调与合作。如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税收征管体系,把税收征管的全过程都纳入信息管理的范畴,国地税联网运行,信息共享;建立国地税工作联系制度,明确相互联系的形式、环节和内容,定期进行资料的传递和交换,明确传递和交换的内容和形式;国地税办税大厅联合办公,以降低纳税人纳税遵从成本,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积极性。从长期来看,可考虑国地税的合并,当然,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5.要规范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这是推进地方税制改革的必要条件。要针对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及早建立转移支付法,依法治理转移支付,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有效使用。首先是要规范转移支付顺序,建立工资转移支付制度,把保证人员吃饭问题作为必保指标。其次是要建立必需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转移支付制度,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防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并明确地方政府支付的责任,提高支付的有效性。第三是要建立国家重点经济建设中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重点经济项目由人大立法、审批,实行专项计划、专项拨款、专项使用、专项结算、专项监督制度,确保国家重点经济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第四是要完善转移支付实现税收扶持专业化,对市场机制作用不到或无法作用的领域,通过政府间转移支付实施调节,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减少转移支付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实现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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