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政治哲学中的理性观念研究》讲述了罗尔斯一生追寻的问题即“正义的民主社会如何可能”。具体而言,就是在民主社会多元论事实的背景中,探索秩序良好的正义民主社会之现实可能性问题。在传统社会中,社会统一的基础是一种真理性一致同意,但是民主社会多元论的事实使社会统一的真理性基础不再适用。理性观念是罗尔斯取代真理概念,并用来衡量政治领域中有关宪法根本和基本正义问题的标准。罗尔斯的理性观念要具体结合实践理性以及相关社会和人的基本理念来理解,即隐含于民主社会公共政治文化中的两个基本理念:公平合作系统的社会理念和
赵亚琼,女,河南洛阳人,1982年3月生。2000年至2004年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哲学系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2004年至2006年在南开大学哲学系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2006年至2009年在南开大学哲学系学习并获得博士学位。2007年至2008年前往美国圣路易斯大学哲学系访问学习,2009年9月至今于南开大学哲学院工作,现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研室讲师。主要著述包括《政治哲学“理论品格”的定位--以马克思和罗尔斯为例的考察》、《简析罗尔斯思想研究的两种视角》等。
导论
第一节 罗尔斯思想的自身发展概览
第二节 罗尔斯思想研究的两种视角
第三节 本书的论证主题与基本结构
第一章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理论来源
第一节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界定
一不同于理性(reason)和合理性(rationality)
二“理性的”和“合理的”
第二节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理论来源
一理论来源之一:康德
二 理论来源之二:西布里
第三节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发展
一1980年之前的著作
二1980年之后的著作
第二章 罗尔斯式理性观念的语境分析
第一节 原初状态中“理性的”条件限制
第
三理性的主张或论证
在罗尔斯的政治证明当中,公民在决定哪些是“理性的”信念和判断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具体确定哪些可以同时被其他人认为是“理性的”信念和判断方面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理性的公民对提供和评价基于其他人会接受为理性的主张和论证之上的政治证成负责任。因此,理性观念的内容一部分依赖于公民自己的判断。
在公共政治论坛中,受到公共理性限制的公民提出的主张和论证,如何判断它们是否是理性的?关于这个问题,罗尔斯在其著作中没有像他谈论理性的完备性学说或理性的政治正义观念那样明确地提出来。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