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国内第一部系统全面介绍虚拟经济理论和实践的专著,本专著首先提纲挈领地介绍了虚拟经济理论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研究方法、理论框架、统计刻画、在中国的发展历史和现状等;其次从虚拟经济理论的几个主要表现形式介绍了其各自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及其虚拟经济效应等,包括金融服务业、金融基础产品及市场、金融衍生品及市场、实务产品投资市场等。读者不仅能从本专著中了解到一些熟知的虚拟经济表现领域,如股票、外汇、银行、保险、房地产市场等,也可看到虚拟经济在一些新兴市场中的表现和作用,如信托、能源衍生产品、碳排放市场、艺术品市场等;不仅可以全面深入地认识虚拟经济理论,也可了解到其通过各种表现形式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相互作用。
《虚拟经济纵览》可以作为经济学领域学者、教师和学生的理论参考书,也可作为金融业界人士和监管层的参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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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经济纵览》: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规定一个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就是为了生产这一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于虚拟资本本身并不包含任何劳动量,因此它就不具有价值。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只能通过实体经济活动产生:资本家将货币作为资本,通过交换把资本变成生产要素,包括雇工人、买原料、建工厂、买机器等;然后通过生产过程产出产品;产品通过流通过程变成商品;商品再通过交换变回货币。在这个实体经济的循环中,由于有剩余价值而产生了利润。这是马克思《资本论》中很重要的一个基本观点。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指出,虚拟资本通过循环运动也可以产生某种形式的剩余价值。但严格地说这种剩余价值并不是直接由虚拟资本本身“产生”的,而是职能资本家(产业资本家或商业资本家)从其所获得的利润(剩余价值)中按照有关约定以利息的形式付给虚拟资本所有者的。因此,马克思使用了“某种形式”的提法来表述这一概念。
马克思认为,资本必须具有两个特性:一是它本身必须具有价值;二是它必须能够产生剩余价值。由于虚拟资本具备第二个特性,故可以认为它是资本;但由于它不具备第一个特性,不能通过直接交换来购买生产要素,因此只能是一种虚拟的资本。
应该承认马克思是很有预见性的,在19世纪时(他生于1818年5月5日,卒于1883年3月14日)就能够提出虚拟资本的理论,很不容易。当然,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人们对虚拟资本的认识要比那个时候广阔而且深入得多。
1.3.2资本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导致了虚拟资本的诞生
笔者认为,虚拟资本是既不具有实物形式又不具有货币形式的、价值不确定的,但可以产生利润的、建立在信任关系基础上的资源。它们可以用来获得实际资本的使用权,但是它要承诺给实际资本的所有者以一定的回报,或与实际资本的所有者共担风险并且共享盈利。例如,债券就属于“承诺给实际资本的所有者以一定的回报”,而股票则属于“与实际资本的所有者共担风险、共享盈利”。最重要的是所有权证的出现体现了资本权属的两重性,实现了资本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从而导致了虚拟资本的诞生。
众所周知,在实体经济中,交换过程是货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与它购买的商品进行交换,货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不分离的。当某人用一定数量的货币购买了某种商品之后,他对这些货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就都丧失了。但是资本的权属是有两重性的,可以分为所有权和使用权,而这两个权是可以分离的。例如,某人用货币购买了某企业的债券,他把这部分货币的使用权交给了该企业;而该企业给他一个所有权证,就是债券,证明这部分货币的所有权是他的,因此他有按约定要求该企业还本付息的权利。股票则证明其所有者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股东的义务。不动产抵押单则证明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已转移给接受抵押的金融机构或个人,而取得借款的抵押者则仅在约定期限内保留着该不动产的使用权;如果逾期不能还款,则其使用权也会丧失。由此可见,正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导致了虚拟资本的诞生。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观点,从这个观点出发可以对许多有关问题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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