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总共8章内容,分为二部分,上篇--理论篇,下篇--实践篇。其中,理论篇重点介绍了传统和现代社会保障理论的基础与发展,让读者站在理论高度上展望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实践篇主要针对民生、国家及社会非常关注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保障及社会救助等核心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介绍,以便让读者对上述核心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使民众在社会保障制度正在加速劳动力市场转变过程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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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威廉·配第。
劳动缔造文明,劳动孕育财富,推动人类历史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恩格斯说:“劳动改变了人本身。”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追求,不同的追求有着不同的劳动,不同的劳动有着不同的收益,不同的收益有着不同的奉献。劳动不仅关系人的健康和智慧,而且关系人的快乐和美好,人的伟大就在于会劳动、能劳动和爱劳动。无论是有形劳动还是无形劳动,都是难能可贵和值得珍惜的。没有劳动的人生是毫无意义的,能体现劳动的生活是幸福美好的。
劳动经济学是研究劳动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其核心是研究投入劳动这一生产要素产生的经济效益,以及与此有关的社会经济问题,即如何以最少的劳动资源投入获得的经济效益。劳动经济学作为应用经济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与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及其他经济学有着紧密的联系,与管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等学科也有一定的联系。
19世纪中叶,劳工政策在经济学著作中初见端倪,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把劳工政策作为社会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力图通过一定的劳工政策来缓解劳资矛盾,以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19世纪诞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对于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批判。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论》、《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等著作中,深人剖析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劳工问题,科学预言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关系。
20世纪初,美国科学管理之父泰勒在1911年的著作《科学管理原理》中,对劳动定额和以劳动定额为基础的有差别计件工资制进行实验,这对微观劳动管理具有重大意义。1925年布鲁姆的《劳动经济学》主要包括就业、工资、劳资关系、劳工运动、劳动立法等内容。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有效需求不足”理论和“非自愿失业”概念,对西方劳动经济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目 录
第一章 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1
第一节社会保障的含义解析1
第二节国外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4
第三节中国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12
第二章 社会保障基本理论31
第一节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31
第二节福利经济学理论36
第三节新福利经济学理论39
第四节凯恩斯主义理论41
第三章 现代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48
第一节社会保障与公平、效率48
第二节社会保障与市场、政府58
第三节社会保障与公共品67
第四章 社会保障与中国可持续发展72
第一节社会保障与国家职能72
第二节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76
第三节社会保障与劳动就业79
第四节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86
第五章 社会保险99
第一节社会保险的含义、产生原因及其特征99
第二节社会保险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03
第三节中国社会保险风险认识发展现状108
第六章 社会保险制度115
第一节养老保险制度115
第二节医疗保险制度134
第三节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158
第七章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180
第一节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与支付180
第二节社会保障的基金管理184
第八章 其他保障制度192
第一节住房保障制度192
第二节社会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8
第三节社会福利214
第四节慈善事业225
第五节国防人员保障制度239
后记251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
一、国外现代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
(一)国外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法制化事业,我们可以通过对工业化国家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考察,来揭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线索。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19世纪80年代,当时执政的俾斯麦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令:1883年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这些法令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套最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由此产生。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最早产生于德国,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的。
(1)德意志帝国的统一是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政治前提。1871年,德意志联邦中的普鲁士统一了德国,成为欧洲的强国。为了继续加快国内经济的发展,扩大殖民势力,以取得在欧洲的霸主地位,德意志帝国开始设计并颁布了一套新的社会政策,其中便包括社会保险政策,以解决日益尖锐的劳资矛盾,协调劳资关系。
(2)工人阶级的斗争是社会保险制度出台的催化剂。19世纪下半叶,在社会主义政党的推动下,德国工人运动蓬勃发展,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剥削的阶级斗争和经济斗争日益高涨,工人阶级组织已显示出相当强大的力量。1878年,德国通过了《反社会党人法》(又称《非常法》),企图扑灭在德国蓬勃兴起的社会主义运动的火苗。与此同时,德国通过社会保险立法来拉拢工人队伍,借此赢得工人阶级对国家政权的支持,阻止工人运动的进一步发展。
(3)工人自发建立的互助基金会组织的发展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奠定了社会群众基础。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工人时常受到失业、工伤、疾病等风险的威胁,于是工人们自发地组织起了具有互助互济性质的基金会。在德国,这种自愿建立的互助组织数量剧增、规模日益扩大。到1880年年底已经发展到6万名会员,到1885年年底猛增到73.1万名会员。
(4)讲坛社会主义学派的主张为社会保险制度的出台奠定了理论基础。从19世纪70年代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该学派鼓吹劳资合作和实行社会改良政策,它一方面反对自由放任的经济模式,主张搞社会主义措施,另一方面又竭力反对马克思主义,处处维护刚刚统一的德意志帝国。讲坛社会主义学派的理论观点和主张得到了俾斯麦政府的欣赏和采纳,并成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理论依据。为了达到其目的,俾斯麦政府倡导了如下社会保险原则:采取风险分担的方式,即集合多数人的经济力量配合政府之财力,共同分担少数人因遭到意外事故所蒙受的损失;社会保险采取强制性,即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被保险人都必须参加;保险费除被保险人缴纳和政府补助外,企业主必须依照规定为工人缴纳;疾病保险、死亡保险不得依其年龄或健康状况制定差别保险费率,保险人无权变更保险费率;保险对象以危险性最大、最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职业为首选范围,社会保险首先在工厂、矿山开展实施;各行各业各自设立保险计划,工人所得待遇同他的收入相联系,并取决于他个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这些原则,至今还被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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