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盔甲在暮色里说的故事
陨石坑陷在热沙里,夯平了似的,黄土,茸茸细细长出一毯子绿茵。壑中清凉,竟似有自己的日月,自己的寒暑,自己的鸟啭虫吟。小城堡,就在绿茵的圆心。吊桥虚抬着,护城河畔却泊了一只贡多拉似的小船。船夫一顶大草帽十分眼熟,近看,原来是:“无心烛……局长?”见到他,我心里凉了半截,勉强一笑,问他:“你……丢官了?”
“没这事儿。”他摘下帽子搧风,笑答:“你也知道,这渡鸦城,不比鸵鸟蛋大多少,一年里,没来几个生人。我这官儿,闲得慌,总该额外做点儿——贡献。我跟那馆主说了,吊桥他扯起来,水道交我经营。过河摆渡,总比提腿几步迈过去有……有味儿。我拿几文船资,对大家都好。”
“得付多少?你直说。”我阻止他往船板下掏摸纸张。“去程,五块钱。”“那还公道。”说着,我觉得蹊跷,赶忙追问,“回程呢?”“回来再说嘛。”“不说好,我不过去。”“好。就五百渡鸦元。去去,不去你以后要悔青了肠子。”
河道浅窄,玫瑰色城堡在绿水荡漾,像翠玉镯子上一抹樱桃红血沁。我才坐定,他一荡桨,船已滑到对岸。拾级走近城堡敞开的高门,天地宁谧,就几只郁蓝的凤蝶在周围飞舞。
“我会一直等你的。”
风过时,竟似是其中一只凤蝶在身后说话。我有点惘然,没回头,只是抬眼望着两根楹柱之间悬的横匾,匾上写的是:
旧物展览馆——纪念小王子和他的玫瑰
展览厅算宽敞,但静悄悄的。四壁几十幅油画和素描,风格相若,该出自同一个人手笔。题材,都是不再流行的旧物,包括:铅笔、观测气球、邮筒、告解亭、石臼、占卜机等。烛台后,有一幅画了扁圆的生锈小铁罐,似乎是个地雷。
午后,阳光漫进来,画作染了暖黄的光采。
我逐一细看,正对大门的墙上,有一幅油画,跟其他作品截然不同。画的,是一个女孩和一个男人相偎坐在窗前的情景。画中男人大概四十岁,缠着黄色围巾,正忧伤地望着一张小圆桌,桌面画成了星子稠密的夜空。画风贯彻,但经营,更见用心。
“你……回来了!”
回头,不见有人,就左侧偏厅门旁多了一副盔甲。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的确,是盔甲在说话,一副缺了左臂的盔甲,老得失去原来的锃亮,但护肩和胸甲仍旧隐现蚀刻的石榴花图案,左胸补的一块铁皮树叶锈了,枯了,固执地护住一个曾经致命的伤口。
「我以为你是……」声音,从头盔的眼缝溜出来,像留声机播送似的,有点遥远,低回。一个「以为」,还透露着难掩的失望。
「盔甲先生,你好。」
「你好。我以为你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我打理这地方。因为胳膊刺了青,大家觑着那图画叫我蓝蝴蝶。」
「穿这一身铠甲,不热?」
「屋里还成,日头下就一件烤人的刑具。」蓝蝴蝶说:「去年从沙漠扛回来,试穿一下,出来就遇见你。蛮称身的,连缺陷都一样。是沉了些,但像躲进了长了脚的小房间,心里安稳。」
突然,我也好想有这样的一副盔甲,一副盔甲,能包裹,束紧不住膨胀的悲哀。不痛快,是会膨胀的,一个人觉得难过,压一册厚厚的植物图录,或者箍一块铁甲在胸口,就好像把悲哀稍微镇住了。我有点走神儿,脱口问:「这条胳膊,怎样弄丢的?」
「我发现它的时候,就这副德性,好像知道新主儿,或者,新馅儿,也是个老残废。」
我问得唐突,他也没提自己折臂的原因。
「迁出渡鸦城的人多了,游客不常见。」蓝蝴蝶说,展品,都是他画的:「我描绘的,不仅是旧物,是一种正在消失的情调。」他抬起吱嘎响的右手,指着我在看的油画:「望着桌上星图的这个男人,是个王子,他和玫瑰,离开好几年了。」
「你是王子的爸?」
「我是他感化了的一个贼。」倚仗着铁皮回护,话,说得直白:「我从小就爱画画,在这鬼地方,画家要吃饭,除了做贼,没什么可以挑的活儿。这些图画,背后都有故事。」他问:「你要听么?」
「我太爱听故事了。」
蓝蝴蝶兴致颇高,招呼我上了回旋楼梯。塔楼上,早摆了桌椅。他背着落日,坐在凳子上。面对着一副传出人声的甲冑,我觉得有点别扭。但小王子和玫瑰的遭遇,他目睹的,他听来的,他从弃物里打探到,甚至,自己臆度的,的确,就是在这场夕照里,娓娓地诉说着,怕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遗忘,款款地诉说着。
2. 邮筒:地球上最好的聆听者
他没告诉我,玫瑰,是怎样来到这个星球的。
总之,日出的时候,在撒哈拉,玫瑰发现一个戴着扁圆帽子的红色铁筒。
「日安,我是邮筒。你好!」
「你好!」玫瑰上下打量它,「邮筒是什么东西?」
「我不是东西。」邮筒咧着阔大的嘴巴说:「我是这个星球上最好的聆听者,我贮存人类的心事。」
「他们不会也听听你说话吗?」
「不会,总是来去匆匆,甚至不看一眼『收信周期』就一溜烟跑了。你瞧——」邮筒要玫瑰看阔嘴下嵌着的一块生锈铜牌。
「每隔三十年收信一次?」
「对啊。自从迁到沙漠来,规矩就改了。上次大胡子邮差来收信,是二十九年前,毕竟是偏远地方。邮差不常来,我就有闲暇咀嚼发信人的每一句话。说真的,有些措词,教我再三回味。不过,最令我难堪的是,人们常常都在撒谎。你想想看,邮差满身汗水,背着一布袋谎话走过这片沙漠,辛辛苦苦的,去做这种最终让收信人伤心的事,这不是很荒谬吗?」
「说谎的,都是女孩子?」
「男女都有。」
「你不会明白,有时候,女孩子说谎,并不是她有什么坏心眼。她只是在撒娇,打打哑谜,希望她重视的人,可以猜到她的心意。」玫瑰为自己有过的行为辩护。
「对不起,我只是一个又老又旧的邮筒。邮筒自从降生在地球上,就注定了是孤独的。我们总是相隔着一条大街或者一个小镇,虽然感受到对方的伤痛,但到老都不会互通消息。所以,请原谅我不大了解一个女性……一个女性邮筒的婉约。坦白说,你没见过两个相偎着站在街头的邮筒吧?」
「我……我不了解的事情,也太多了。」
「我最清楚的,只是太阳什么时候从背后爬上来,然后又在前面落下去。还有,那些风沙……」邮筒干涩地咳起来。
「你的处境比我坏多了。」玫瑰嗐了声,说:「我过去太任性,不晓得跟他相处的日子,是那样的值得珍惜。」
「想到珍惜,那是因为失去了。」邮筒端详着这个看来十五六岁,黑发,褐肤,一身墨绿连衣裙的女孩。艳阳下,难得那两瓣唇,仍旧红润润的。「你也是来寄信的吧?」它问。
「不,我找人。」
「这种地方,一年里没来几个人。然而,你不妨告诉我那个人长得怎样。如果他路过,我会为你传话。」
「我要找一个小麦色头发、缠黄围巾的男孩。他是我那小行星上的王子。」
「过去,是有一个这样的小麦头常常来寄信,我可不知道他是个王子呢。」
「你知不知道他到哪儿去了?」
「不知道,他快二十年没来了。」邮筒看到女孩一脸沮丧,安慰她说:「没准儿他还会再来。是了,你叫什么名字?」
「玫瑰。」
「那就对了。我攒着他好多封信,都是给你的。」
「给我,那对我太重要了。」
「如果我不是一个邮筒,我好乐意将信马上都交你。可是,职责所在,恕我不能从命。请你明白,倘若我不能在某一个时限之内保护这些函件,就没有人会再来寄信了。」
「但这是给我的信啊!」
「我知道。我很同情你的遭遇。」
「就不能通融一下?」
「这是规矩。」
「规矩,真的这么重要?」
「邮筒不守规矩,就不会被尊重。你想想看,不管辰时卯时,我都可以敞开心扉,任人拣走他们想要的东西;或者,不紧守着岗位,像猎人一样随便到树林里走动,那会是什么样的光景?」
「那……我的信,也留不住了。」玫瑰嘘了口气。
如果邮筒随意开溜,邮差势难如期收集到信件。寄信的人今天看到它现身,回家写好叮嘱邻人代为浇花的信,第二天去投函,邮筒却不见了;或者,投信之后让坏人捡走,那也太糟糕了,不知道有多少花木,会因为一个邮筒的失职而枯死呢。
然而,她到底不死心,哄邮筒:「如果你给我信,我就替你在嘴巴前面围一块布,有了这层帘幕,风沙就吹不进你肚子里去了。」
「这无疑是太好了。不过,实在不宜徇私破例。请你体谅我的难处,忍耐一下,等邮差来了,你就可以向他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邮差什么时候再来?」
「你运气好。已经过了二十九年零十个多月,还有四十四天,邮差就会来了。」
「四十四天,这要我怎么熬过去呢?」
「沙漠的日落很美,你会喜欢的。你要找的那个小麦头,他跟其他人不同,过去他每次到来,总会歇上一会,出神地望着落日。」
「他说过,一个人伤心的时候,就会想到去看日落。那些日子,他一定伤心透了。」
「除了伤心,该还有别的。你可以像他一样坐在我旁边,感受他眼中所见。这样,或者就更能明白他那会儿的心情。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到一种奇妙的神采,他告诉我,那是因为『思念』。我就想,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一个思念的对象,毕竟是好的。」邮筒的语调,显得好低沉。
3. 在两组年月之间
往后数日,玫瑰都在午后到来,陪邮筒一起看日落。
「你该留意到,」邮筒,终于想起该介绍一下自己:「我肚皮上那个扭藤似的图案,那是拉丁文『GRVI』的缩写,代表英皇乔治六世。乔治1936年登基,我就是那一年给铸出来,送到偏远的殖民地当值。他1952年退位,『1936-1952』,也就是我的『服务年期』。这十六年,战火处处,生产和幸存的『GRVI』都不多。年期未过,我就流落到这儿,算起来,能避过人祸,还是幸运的。」
「年期过了,有什么后果?」
「邮筒的『服务年期』,有点像人类的生卒年,标志开始和终结。地球上,有价值的东西,都有这两个日子。一条沙丁鱼,本来没身份记认,但变了罐头,就有一个『赏味期』,有一个入殓的年月和一个变坏的日期。过了期限,就……就……」邮筒支吾着,不肯把话说透。
「小王子,也会变……变成罐头?在这儿,也有这赏什么期?」
「拿王子去做罐头,该是没有的。」邮筒一笑说:「不过,稍为重要的东西,都有时限。你的哭,你的笑,你懊恼,你撒欢儿,所有的悲喜,只寄存在这两组年月之间。可以说,中间那短短的一横,是一条路,一条你这辈子走过的最长的路。路的尽头,就是『乌有』,一切都会化为『乌有』。打从『1952』,我……」委曲地,邮筒吐出一句:「我也变『乌有』了。我成了一个鬼魂,一个不接受自己『死期』的鬼魂。」
「做『乌有』很好啊。」玫瑰偏着脖子挨贴它:「『乌有』让沙漠增添了颜色。」
「好。起码比做乌龟强多了。」邮筒放怀笑了,笑声好大,鼓荡得圆筒呜呜作响。
「三十年前,我在一个殖民城巿站岗。」笑完,邮筒说起旧事:「一株凤凰木,一直把我荫着。夏天,那簌簌乱落的红花,点染得一街都是喜气。有一个少年人,隔三差五就来,总把纸折的飞机,投到我嘴里。他女朋友随家人迁到非洲一座城巿,他不知道地址,却认为,我胸膛里有一个隐密的世界,有一条隧道,一个最短的距离,可以让他的心事,稳稳的,降落在她的梦里。」
玫瑰扭头看着它,的确,那圆筒紧抱的黑暗,那个只有文字在喁喁的永夜,是那样的神秘,那样的酸楚和甜蜜。
「没过几年,我提早退……退役,就到这儿来了。一天,我看到一只双翼飞机,低低的,滑过头顶,感觉上,好像那少年长大了,真的驾着小飞机,去找他的女孩了。可惜,那场降落好像不太爽利,飞机磕坏了。我见过那飞行员,法国人,却是要找男孩子的。」邮筒想起细节,补充说:「对了,像你一样,也是问我,有没有见过一个缠黄围巾的小麦头。」
「他找小……小麦头,不会是飞机让小王子夺了,要去讨回吧?」玫瑰凝神半晌,想到要是小王子夺了飞机,正在飞回小行星的途上;而她,却在这儿枯等,「这岂不是……」她满脸忧色,问邮筒:「那飞行员,他找那小麦头干吗?」
「他说,那小麦头要去寻死,可尸体,却没见着。」邮筒说:「他一路尸体啊,尸体啊的找过去,好像那尸体,会在沙漠里乱窜似的。后来,他什么都没找到,修好那飞机,走了。」
玫瑰想到小王子来寄信,是飞行员离去之后的事,忧虑顿减。
「放眼全是沙子,看了这许多年,不觉得沉闷?」她问邮筒。
「起初,我觉得景色好美,晨星和夕阳都令我赞叹。后来看腻了,日子,变得呆板枯寂。这样熬过了好多年。然后,忘了从哪天开始,我对身边的一切,又重新有了兴致。」邮筒提高了声调:「面前那些沙丘,你也觉得很好看吧?」
「嗯。可是,它们跟昨天并没有什么不同。」
「不是的。它们每分每秒都在改变。因为风的推移,还有日头和月照的角度,沙丘有时候像澎湃的金浪,有时候,又荡漾成银色的涟漪,面貌,从来没重复过。这些变化,让我很感动。」
「希望有一天,我明白你的意思。」
「不难,把脚步放慢,你就会发现那些改变。」
「慢不来,我要找人。」
「狂奔乱跑,不会找到什么。」
「不赶上去,就会落后。」
「你知道『落后』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吗?」
「跑不过人家的时候。」
「不,是你决定去竞逐的时候。你坐在一棵树上看云,树下有人呼喊着走过,这不能说你『落后』于他。因为,这个人可能只是在追捕自己的影子,或者一头饿瘪了的狮子正视他为晚餐。」邮筒平和地说:「一颗心越宁静,越能跟万物相应。沙漠就像一座湖,那些浮萍一样的脚印,浊水涌动的时候,是看不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