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合作意识,自古以来,无时不有,*早可上溯到我国古代的井田制度。本书梳理论述的正是合作金融的思想学说。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合作金融的思想学说和展业政策主张,以史为鉴,对于当代合作金融理论研究和发展实践,都极具意义。
目前合作金融思想学说史著作,在国内外尚未有见。作为改革开放后*早系统研究合作金融的学者,作者填补了这一重要领域的空白,其研究与成果质量也值得信赖。
人类合作意识,自古以来,无时不有,早期可上溯到我国古代的井田制度。本书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合作金融的思想学说和展业政策主张,以史为鉴,对于当代合作金融理论研究和发展实践极具意义。目前合作金融思想学说史著作,在国内外尚未有见。作为改革开放后较早系统研究合作金融的学者,作者填补了这一重要领域的空白,其研究与成果质量也值得信赖。
《怎样研究合作金融》代序/曾康霖
岳志先生是较早的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的硕士和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的博士,几十年来,他始终致力于合作金融的思考和研究,发表了不少文章,著述颇丰,是国内少有的从事这方面研究的资深专家之一。由于他的建树,我们在编著《百年中国金融思想学说史》时,专门留着专题,并聘请他撰稿。他写的“百年中国合作金融制度建设及展业的思想学说和主张”(见该著作第三卷,第六章)质量高,其广度和深度,是国内领先的。现他将这部分的内容以专著的形式出版,我不仅保护和尊重他的知识产权,而且点赞他在原基础上的前进:“合作社本质论和方法论”。
当代,合作金融的思想学说,形式在发展。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均赋有相互合作的含义和宗旨,也能够说,它们也是新的合作金融模式之一。
合作金融事业需要理论推动。在此,我倡导金融实际部门、金融学术界继续坚持这方面的研究。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我乐意把上个世纪曾经发表的文章《怎样研究合作金融》(原载于《金融理论与实践》1994年第4期)附上,以作岳志先生专著的“附录”,并以为序。
怎样研究合作金融
研究合作金融,至少应研究三个问题:①它产生的经济基础——分析它产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②它存在的理性认定——确立它存在的特殊性和现实性;③它变动的趋向——预见它的发展变化。
一、它产生的经济基础
德国是合作金融的发源地。我国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是1919年10月27日由复旦大学薛仙舟倡导办起来的,薛先前在德国学习研究合作金融。
当代,西方合作制(含合作金融)发展很快,可以说成倍增长,如住宅合作、医疗合作、旅游合作、信息合作、文化合作、服务合作、基金合作。为什么发展很快,概括地说:客观需要,合作制自身的优点,政策和有关部门、组织的推动。进一步说,其必要性是:①反抗剥削,保护自己,提高经济地位的需要;②与资本斗争,求生存的需要;③发展经济,进行技术改造的需要。其可能性是:①合作制能提高效率、增强实力,网络各方,扩大影响,优于个体单干;②政府政策上支持,如减免税收,享受优惠;③工会和社会福利部门倡导。
二、它存在的理性认定
合作金融是否是一个独立的经济范畴,在经济学、金融学中有没有它应有的位置,需要在理论上认定。而这样的认定要注意指出它的性质或特征。
(一)合作金融不同于集体金融
(1)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合作金融产生于资本主义条件下;集体金融产生于社会主义条件下。
(2)经营的目的不同:合作金融以“自我服务”为经营目的,集体金融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我服务”,它要以盈利为目的。
(3)管理的方式不同:合作金融强调每一个“人”即参与者在组织中的“合作”作用,因而在管理方式上,要侧重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集体金融不强调人的“合作”作用,因而在管理方式上,侧重于“选举、代理、聘任”。
(4)组织的性质不同:合作金融不是独立的所有制形式;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集体金融确立为所有制形式,即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之一。
(二)集体金融不同于股份金融
股份金融在我国已经产生和发展,它表现为以股份的方式筹集资本,成立组织。人们通常认为这也是集体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其实这二者应有不同:
(1)集体金融是一个不太规范的概念,几个人在一起达成协议相互融通资金,如农村的“抬会”,也可以说是“集体金融”。而股份金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它必须按股份制的章程组织、运行。
(2)股份金融要体现“入股自愿,股权平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集体金融不一定体现这一点。
(3)股份金融在股权能转让的条件下,股东是不确定的,而集体金融的当事者是确定的。
(4)股份金融必须“按资分配”,而集体金融不一定“按资分配”。
(三)城市信用合作社不同于农村信用合作社
(1)设置的区域不同: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基本上是“一乡一社”;城市信用合作社是按经济区划设置的,不受行政区划约束。
(2)服务的对象不同:农村信用合作社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乡镇企业和农民,既服务于生产,又服务于生活;城市信用合作社主要服务于集体和个体经济,服务于生产、流通。
(3)管理体制不同:农村信用合作社归农业银行管理,向农业银行上缴存款准备金;城市信用合作社归人民银行管理,向人民银行上缴存款准备金。
(4)资金结构不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储蓄存款,这种资金的成本高;城市信用合作社的资金来源除储蓄存款外,主要是企业、事业单位存款,其资金成本低。
(5)经营方式不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方式必须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的需要和农民能接受的融资方式;城市信用合作社,一般说来没有季节性问题,由于面对的是集体、个体经济和城市居民,一般说来,它们的金融知识,金融意识较强,因而其经营方式可选择的余地大,有人把它概括为“四灵”,即“机构灵巧,信息灵通,经营灵活,办事灵便”。
由于城市信用社不同于农村信用社,因而可以说它是一种新型的合作金融:①它突破了同一所有制的合作,发展到跨所有制合作;②它突破了“人”的合作,发展为“资”的合作;③它突破了只注重“人格”的经营方式,发展到注重“能力”的经营方式;④它突破了区域合作,发展到行业合作。
三、它变动的趋向
什么是“合作金融”,需要讨论。国际合作联盟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①自愿入社;②民主管理;③限制股金,坚持互助性质;④向社员分配盈余;⑤对社员进行合作教育;⑥在合作社之间开展协作。有人说,“凡是群众自愿集资组织起来,按照国际合作联盟提出的六条基本原则进行经营管理,在城乡集体、个体经济及个人之间融通资金的金融组织,不管它叫什么名称,都是合作金融”。这样概括能否成立,可以讨论。看来,“合作金融”这一概念需要发展。
现在我国城乡信用合作社很多,20世纪90年代初统计,城市信用合作社近2000个,农村信用合作社58万多个。从它们的地位和作用说,能够划分为三种类型:①合作金融;②股份金融;③国有银行的基层机构。第一种类型存在于商品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资金来源有限,资金运用多是农民的生活和生产,其地位和作用主要是调剂居民之间货币收入的余缺,因而“合作”的成分体现得较充分。第二种类型存在于商品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资金来源充裕,资金运用多作用干商品的生产流通,其地位和作用不是调剂居民之间的货币收入的余缺,而是调剂企业之间货币资金的余缺,并且其中相当部分还具有投资的性质,因而“合作”的成分体现得不充分。第三种类型存在于大中城市、城市郊区和部分农村地区。这些地区的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服务的对象上,经营管理的层次上以及人事的安排上与国有银行大体相同,如:①同国有银行一样,接受企事业单位甚至政府的资金来源;②同国有银行一样,向企事业单位(其中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甚至政府供给资金;③同国有银行一样,办理联行往来;④同国有银行一样,进行干部任免和职工聘任等。这就是说,其地位和作用相当于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
既然当前的“合作金融”有这三种类型,则就应当“区别类型,分层改革”:对第一种类型的信用合作社,要保持和发展它的合作性质,在经营管理上要加强服务;对第二种类型的信用合作社,要保持它的股份合作制的性质,在经营管理上既要服务,又要盈利;对第三种类型的信用,要把它们改革为“银行”,这类银行的名称尽管可称为“合作银行”。但它基本上已丧失了“合作”的性质,在经营管理上,应比照商业银行的方式进行。
岳志,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金融学会会员。长期从事金融教学、研究和银行实务工作,是国内较早系统研究合作金融的学者。出版并发表过诸多著作,其中《现代合作金融制度研究》获2004年中国金融教育优秀著作奖。另发表论文及译文70余篇。
序言
前言
第一章 传统合作金融的思想学说
第一节 关于合作金融活动起源的学说
第二节 传统合作金融组织合会的起源和作用的学说
第二章 现代合作金融制度建设及展业思想学说和主张
第一节 民国初期西方合作思潮在中国的传播
第二节 北洋政府时期合作金融制度建设及展业思想学说和主张
第三节 国民政府时期合作金融制度建设及展业思想学说和主张
第四节 台湾合作金融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变异
第五节 共产党人和革命根据地及边区的合作金融制度建设及展业思想学说和主张
第三章 1949—1978年新中国改革开放前时期合作金融制度建设及展业思想学说和主张
第一节 过渡时期合作化方针的理论依据与信用合作实践
第二节 关于过渡时期合作社是否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争论
第三节 “大跃进”和“文革”时期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
第四章 1978年至今改革开放时期合作金融制度建设及展业思想学说和主张
第一节 “把信用社真正办成合作金融组织”的方针与创新
第二节 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时期合作金融理论的全面探索
第三节 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合作金融制度理论体系的深入研究
第五章 当代国际上合作金融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的若干动态
第一节 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合作金融机构的挑战与创新
第二节 西方经济学关于合作金融的研究
第六章 合作社本质论和方法论
第一节 合作社的本质论
第二节 西方经济学对合作社的研究方法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