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男,1968年出生,副教授,硕士。现任江汉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全国高校体育教师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社会体育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体育理论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湖北省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曾获教育部体育教师“新苗奖”“武汉市优秀青年教师”“武汉市体育学科带头人”等称号,荣获湖北省优秀教育成果一、二等奖及学校教学成果奖等多项荣誉。主持和承担省市教科研课题20余项,主编出版教材2部,著作1部,在各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多篇。
朱欣华,男,1974年出生,副教授。体育教育训练学硕士。现任江汉大学体育学院体育系副主任,湖北省体育理论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曾获江西省教育厅评选的“优秀教练员称号”,湖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评为“湖北省优秀学生干部”,连续四年(2009—2012年)在武汉市级单位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连续四年(2008—2011年)获得“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称号。主持和承担省市级课题12项,出版教材1部,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其中核心期刊多篇。
贾鹏,男,1973年出生,副教授。体育人文社会学博士。现任江汉大学体育学院社会体育系主任,湖北省体育理论学会副秘书长。曾获“武汉市优秀青年教师”,教育部体育教师“新苗奖”等称号。2007年赴新西兰WAIKATO大学教师英语培训班学习,能胜任相关学科的双语教学工作,所授理论课程深受学生喜爱。主持和承担省级课题4项,出版著作和教材4部,翻译“澳式体育”教学研究资料5册,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4篇。
7.裁判能力
裁判工作是体育教师所必备的基本功,体育教师每年都要组织不同类型的体育比赛,如春季田径运动会和秋季球类运动会,其担负着本校及社会体育活动中的裁判工作。因此,裁判能力的培养是体育系学生的必修课程。
(1)通过各门理论课教学,让学生对各类项目的竞赛规程的制订方法、秩序册的内容、竞赛日程的编排原则和方法以及裁判工作方法和技巧有一个正确的概念,在大脑中初步形成运动会完整的程序。
(2)在技术教学中,让学生对裁判方法的具体操作进行实习,特别是在教学比赛或技能考核中,把学生分成若干组,一部分做裁判工作,一部分比赛或考核,然后进行交换,使学生对比赛的裁判方法、各类表格的填写能熟练地掌握,结束后各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最后教师作总结发言。
(3)通过省、市、学校、系以及社会活动中各类比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裁判水平。正规大型的比赛及高中会考和初中升高中体育加试工作,都是体育院校学生裁判实践的大好机会,可以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能够掌握运动会正规的裁判方法和技巧,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裁判能力
8.运动场的设计与运用能力
体育场地多而复杂,设计方法和画法都不同,通过理论课教学让学生掌握标准场地的画法。特别是在具体的工作环境中,不是所有的中小学校都具有标准的操场,让你去画一个标准场地。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除了要掌握在标准操场设计和画各种标准场地外,还必须学会在操场较小的、各种不规则场地上设计和画场地,并且合理地运用场地,以适应条件较差的基层学校的需要。
二、社会体育专业学生的素质培养
从《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规划2011-2015》中可以看出,到2015年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至少应配备100万人,到21世纪中叶应达到500万人以上(体育总局,2011)。然而,与供需两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艰难的就业形势始终是社会体育专业难以摆脱的梦魇。2008年全国社会体育专业本科毕业生的专业与工作对口率为40%,居所有专业倒数第3位。一边是缺口较大的人才需求,一边却是艰难的就业形势,问题根源在于教育与实际脱节、专业与职业脱节。2009年7月制订的《全国高等学校社会体育本科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以下简称《专业规范》)适时地提出了高校社会体育专业的建设问题,为明确社会体育专业的社会责任、促进专业培养与人才需求接轨、提高各高校办学质量提供了指导和有力的支撑,但从社会体育专业人才职业化培养的角度看《专业规范》,仍然存在诸多不足。
(一)社会体育专业学生必备素质
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这就是最基本的途径。根据社会体育的特殊性,社会体育专业学生应具备的职业素质可综合表述为专业能力、社会能力和学习能力(邱斌,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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