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文化概论》运用有效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适当借鉴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通过对生命与自然、健康、政治、科技、伦理、教育、社会之间关系的多维度全方位分析,从不同视界透视了广义生命的内涵、人类生命的本质、生命的层次与特征等问题,剖析了生命、生存、生活、生态的要义。其宗旨在于解开生命的文化密码,揭示生命的文化特性,为现代生命更高形态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理论基础,以实现生命价值和创造生活意义为旨归。 《生命文化概论》内容分为导论、生命与自然、生命与健康、生命与政治、生命与教育、生命与科技、生命与伦理、生命与社会8个部分,内容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既方便教师教学,也方便学生拓展学习。 《生命文化概论》可以作为大学特别是医科大学进行生命文化教育和伦理教育教学用书,也可以作为生命文化研究者和爱好者的阅读书目。
导论 回到生命本身
第一节 生命
一、生命概念
一、生命观
二、生命向度
第二节 生命文化
一、文化
一、生命文化
二、作为研究学科的生命文化
第三节 生命文化的研究价值
一、“生命地”理解人,“人文地”认识生命,“生命地”善待生命
一、树立贵生的生命理念,增强平生的生命意识,追求生生的生命精神
二、培育生命思维方式,扬弃物种思维方式、物化思维方式和形而上学思维方式
四、建构生命文化模式,重筑和谐生命世界
第一章 生命与自然
第一节 生命自然观的理论资源
一、中国传统生命自然观
二、西方传统生命自然观
三、马克思、恩格斯的生命自然观
第二节 生命自然观的基本矛盾和问题
一、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
二、代内正义与代际正义
三、生态环境与社会变革
第二章 生命与健康
第一节 人的生命存在
一、生命的存在状态
二、生命健康、生命质量与生命境界
三、生命的健康在于预防
第二节 养生保健与生命
一、中医养生文化
二、西方医学保健之理
三、中国传统运动养生
第三节 生命与死亡
一、死亡的定义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死亡观
三、西方文化中的死亡观
四、当代视阈中的死亡教育
第三章 生命与法律和战争
第四章 生命与教育
第五章 生命与科技
第六章 生命与伦理
第七章 生命与社会
有利原则曾经是美国国家委员会(保护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中的受试者的国家委员会)的贝尔蒙特报告针对以人为受试者的生物医学研究中保护受试者的三原则(有利、尊重人、公正)之一。后来美国著名生命伦理学家比彻姆和丘卓斯(又译查尔瑞斯)在其合著的《生物医学伦理学原则》一书中将有利原则分解为有利原则与无伤原则。无论是作为三原则之一的有利原则还是作为四原则之一的有利原则,作为一种笼统的生物医学伦理原则都产生了极大影响,并引发了热烈讨论。
对有利原则的批评意见主要指向三原则或四原则的体系设计无法避免各种文化传统之间存在的冲突,虽然这种体系本来就是为了避免这些冲突而设计的。有利原则的提出实际上是以假定医患双方作为社会成员处于同一文化传统中为前提的,因此他们对于何谓对患者有利有着一致的理解。但是,在全球化与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的当代社会,处于不同文化传统中的医患双方相遇并发生价值观念上的冲突,已经变得越来越常见。发生在美国的一个耶和华作证派教徒输血案例正是这种冲突的一个经典例证。1994年美国康涅狄格州的一位病人奈莉·维加,在产后大出血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仍然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耶和华作证派)拒绝输血,在医生强制输血并拯救其生命之后,还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事实上,即使医患双方处于同一文化传统中,在完全符合原则体系设计前提的情况下,冲突也一样可以发生。这是因为有利原则过于笼统,在缺乏具体操作指南的情况下,人们对何谓有利的理解不一致造成的。比如基于功利主义和基于自由个人主义对有利原则的理解可能就很不一致。基于功利主义对有利原则的理解会考虑到病人家属的利益,还会考虑到社会公益,而基于自由个人主义对有利原则的理解则会狭隘得多,至少社会公益会被排除在医生的视野之外。
上述分析表明,对医生来说,有利原则还只是方向性的价值指导,尚不能提供具体的行为指南。有利原则在临床医学行为中所指示的准确、有效、择优要求,亦需要在具体情境中由医生结合病人的价值观念进行具体的权衡后进行行为抉择。在此种过程中,医患之间的充分沟通与协商对于最佳诊疗方案的选择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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