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监督理论研究》在重视和借鉴实践智慧的同时,并没有过多留恋于监督实务,更少醉心于技术性的操作细节,而是主要针对隐匿在实践中的共性问题,从基本概念人手,遵循其中的内在逻辑,着重研究警务监督的目的、原则、主体、客体、手段等主要内容,以期在避免重复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相对统一的系统解释,进而展现警务监督的应然状态、完善路径和实践意义。
吴永生,江苏省盱眙县人,现为江苏警官学院副教授。2002年研究生毕业于东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系,获法学硕士学位,现在职攻读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博士学位。先后主持、参与并完成多项省部级及厅局级课题,并在全国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曾荣获“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公安机关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的政治理论、警务监督。
第一章 警察权和警务监督
第一节 国家权力视阈中的警察权分析
一、国家的起源和警察的产生
二、国家的演进和警察的发展
第二节 警察权的运行特点
一、警察权运行的广泛性
二、警察权运行的深入性
三、警察权运行的强制性
四、警察权运行的公共性
第三节 警务与警务监督
一、关于警务的学理分析
二、警务监督的依据:基于理论和实践的视角
三、警务监督的主体分类
第二章 警务监督的目的:规范警务。服务社会
第一节 监督目的:基于警务目的的逻辑延伸
一、警务目的的思考:基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二、监督目的:实现和提升警务目的
第二节 规范警务:警务监督的最低目的
一、警务的动态性分析
二、规范警务:作为最低目的的确立依据
三、规范警务:作为最低目的的现实功能
第三节 服务社会:警务监督的最高目的
一、社会利益与警务的关系
二、服务社会:作为最高目的的确立依据
三、服务社会:作为最高目的的现实功能
第四节 规范警务和服务社会的关系与平衡
一、规范警务和服务社会的关系分析
二、规范警务和服务社会的平衡路径
蔡三章 警务监督的原则:警察和公众的双赢
第一节 警务监督的具体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依法监督的原则
三、及时监督的原则
四、公开监督的原则
五、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 警务监督的总体原则
一、监督目的决定总体原则
二、总体原则中的辩证关系
三、总体原则的实践路径
第四章 警务监督的体制内主体:权力和责任的平衡
第一节 关于体制内主体的基本认知
一、体制内主体的理论依据
二、体制内主体的制度保障
第二节 体制内主体的权力
一、体制内监督:何种权力
二、体制内主体:如何行使权力
第三节 体制内主体的责任
一、体制内监督:何种责任
二、体制内主体:如何承担责任
第四节 体制内主体权力和责任的平衡
一、权力和责任的平衡是监督目的的保障
二、权力和责任的平衡是制度角色的体现
三、权力和责任的平衡是民主法治的要求
第五章 警务监督的体制外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第一节 关于体制外主体的基本认知
一、体制外主体的理论依据
二、体制外主体的现实构成
第二节 体制外主体的权利
一、体制外监督:何种权利
二、体制外主体:如何享有权利
第三节 体制外主体的义务
一、体制外监督:何种义务
二、体制外主体:如何履行义务
第四节 体制外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一、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是监督目的的保障
二、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是合格公民的体现
三、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是民主法治的要求
第六章 警务监督的客体:权责平衡的警察
第一节 警务监督与警察的不同角色
一、警务监督与警察的制度角色
二、警务监督与警察的社会角色
三、在警务监督中强化警察权威
第二节 警务监督与警察权责
一、警察职能与警务监督
二、监督中警察职权的行使
三、监督中警察职责的履行
第七章 警务监督的手段:依法监督和以德监督
第一节 依法监督:警务监督的制度手段
一、警务和法律的关系
二、依法监督:主客体在制度约束中互动
第二节 以德监督:警务监督的伦理路径
一、警务和道德的关系
二、以德监督:主客体在道德引领下互动
第三节 依法监督和以德监督的并存与互补
一、依法监督的局限和以德监督的不足
二、两种手段在并存与互补中形成合力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