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是丹麦著名女作家伊萨克·迪内森(18851962,本名凯伦?布里克森)的散文体自传性小说,也是20世纪*伟大的英语文学作品之一;连同根据原著改编的同名奥斯卡奖影片一起,在世界各国读者和观影者群中影响深远。
作品以1914至1931年间,作者在肯尼亚恩贡山麓这片毫不肥沃,也绝不富饶,却仿佛是为大自然所净化的辽阔大地经营咖啡农场这段经历为背景,匠心独运地将众多的人、景、物融于一炉,既有忠实而富文学性的观察与描摹,也始终贯穿着对自身、对人性的思考,同时真实再现了欧洲移民在非洲这一特殊环境中的生活面貌。
海明威赞赏她的叙事艺术,认为本书是他读过的*优秀的关于非洲的书,195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曾说,伊萨克?迪内森也完全有资格得奖。而约翰?厄普代克则称她为20世纪*别致如画、艳丽似火的文学人物之一。
原著及同名奥斯卡奖影片影响深远(梅丽尔·斯特里普主演,第58届奥斯卡*佳影片)。
本书是20世纪伟大的英语文学作品之一,被誉为描写非洲*好的书之一,高超独特的叙事艺术令海明威、厄普代克等一代大作家击节叹赏,作者也由此成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
刘国枝作为译文社优秀的译者之一,呈现了一个文笔具有语文教科书般规范的精良译本。
走不出的非洲
代译后记
刘国枝
本书译完交稿后,有一首歌一直在我心中低吟浅唱,百转千回不是1986年获得奥斯卡七项大奖的同名电影的主题曲(我尽力避免自己受到电影的影响)歌中有非洲广袤的青山、辽阔的草原,有悠闲觅食的羚羊、欢快奔跑的角马,有恩戈玛舞会的鼓声、马赛人矫健的身姿,有凌晨清凉如水的空气、夜间恬静幽邃的星空,间或还插入凯伦?布里克森的伤感之问:如果我会吟唱非洲之歌,吟唱长颈鹿,以及照在它背上的非洲新月,吟唱田地中的耕犁,以及咖啡采摘工那汗涔涔的脸庞,那么,非洲是否也会为我吟唱?
凯伦·布里克森(1885-1962)出生于丹麦西兰岛伦斯特德的一个贵族家庭,少时衣食无忧,受过良好教育,1909年爱上远房表弟汉斯?布里克森,但这份一厢情愿的感情注定没有结果。四年后,为了男爵夫人的头衔,她嫁给汉斯的弟弟布洛尔?布里克森,并与丈夫一起开始在东非肯尼亚经营咖啡农庄。但丈夫根本无心农事,只热衷于打猎玩乐,且对婚姻不忠,两人在1921年正式分居,于1925年离婚。与此同时,尽管凯伦对农庄付出巨大的心血,事事亲力亲为,辛勤操持,高海拔的地理位置却并不适宜咖啡种植,再加上旱灾蝗灾等频频来袭,农庄的经济状况一直未有起色,反而每况愈下,最终难以为继。就在她被迫出售农庄之际,与她心心相印的灵魂伴侣丹尼斯?芬奇?哈顿因坠机不幸身亡。1931年,凯伦黯然返回丹麦。
早在非洲期间,为了排遣寂寞并记录非洲的风土人情和自己的心路历程,凯伦就养成了写作的习惯。回到丹麦后,凯伦仍然笔耕不辍,相继出版了《七个哥特式故事》(1934)、《走出非洲》(1937)、《冬天的故事》(1942)、《最后的故事》(1957)、《草地上的影子》(1960)等作品,曾两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其中,《走出非洲》是凯伦最脍炙人口的非洲之歌,是她深情吟唱的一曲颂歌、恋歌和悲歌。
《走出非洲》全书由五部分组成,共有54篇散文和随笔,篇幅长短不一,最长超过一万字,最短仅有百余字,看似情节松散,信马由缰,但一幅幅小素描连缀起文明冲突的大历史,一个个小故事折射出社会变迁的大画卷,中间更是串着一条乐园从得到失(再经由回忆而复得)的主线。在作者怀旧的笔触下,非洲的风景人情几可与伊甸园相媲美。第一篇对于恩贡庄园的描绘袒呈出一种无与伦比的原初性:地理位置与海拔高度的结合,打造出了举世无双的风景。这里毫不肥沃,也绝不富饶;这是被六千英尺的海拔所净化的非洲,恰似一座大陆的浓炼精华。放眼看去,皆是干枯焦黄,犹如陶器之色。树冠都轻盈而细致……一层层地向水平方向伸展,使得那些孤独的大树与棕榈树有了几分相似,或者像装备就绪、扬帆待发的船一般具有一种英勇而浪漫的气势……辽阔的草原上,零星散布着一些歪歪扭扭、枝条光秃的老荆棘树,青草散发出百里香和香杨梅般的芳馨……原野一望无际,你所看到的一切都有一种浩瀚、自由和无比高贵的色彩。对动物的描摹也展示出创世之初的壮美、宁静与祥和:我曾见过一群野牛,多达一百二十九头,在古铜色的天空下,它们从晨雾中鱼贯而出;那些黝黑庞大、铁牛一般的动物顶着对向弯曲的巨大犄角,仿佛不是在渐行渐近,而是在我眼前被逐一创造,现做现走。我还见过群大象在茂密的原始森林中穿行,阳光透过厚厚的藤蔓星星点点地洒落下来,而象群则步履从容,仿佛前往世界的尽头一块非常古老、无比珍贵、绿、黄以及深褐色相间的巨大的波斯地毯的边缘赴约。而结棚以居、撷果而食的土著人淳朴随性,自由不羁,易于餍足,正是生活在这片乐园中的初民。所以,作者才会不停地告诉自己:我在这里,在我该在的地方。
正如《圣经》中的乐园因罪而失一样,凯伦?布里克森笔下的非洲乐园也难逃失落的命运,不是因为上帝的意旨,也不仅是因为天灾,还因为殖民、战争、对原始森林的滥砍滥伐、对野生动物的过度捕杀等人祸。现代文明世界的争权夺利惊扰乃至摧毁了这片古老大陆的节奏。德国商人为了逐利和猎奇,将高傲无邪的生灵,惯于在大草原上优雅漫步的长颈鹿运往汉堡,全然不顾在未来的漫长岁月里,长颈鹿是否偶尔会梦见自己失落的家园?那青草、金合欢树、河流、水洼以及蓝色的山脉,如今都在何方,已往何处?研究自然历史的瑞典教授以科学研究之名,理所当然地要求在恩贡山捕猎一千五百只疣猴,只为弄清猴子的脚在胚胎期的哪个阶段开始与人类的脚不一样。于是,大型动物不断退避,初民们的家园被日益挤占和剥夺,而不同的宗教派别则对土著青年争相渗透和拉拢。对这片土地的破坏以及对栖息其中的生灵的肆意伤害,是现代文明人犯下的罪孽,无疑会招致乐园的失落。恩贡农庄的不保既是凯伦?布里克森的小乐园之失,也是更宽广意义上的非洲乐园之失的缩影。
追忆那段魂牵梦萦的经历时,除了偶尔对风光景物浓墨重彩之外,作者始终平铺直叙娓娓道来,内心明明暗流汹涌,表面却是波澜不惊,仿佛刻意将情绪抽离。(这一点倒是像海明威所推崇的重压下的优雅风度,也难怪海明威在1954年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曾说,如果美丽的小说家凯伦?布里克森接受过这个奖,他会更加高兴。)但从那不疾不徐的叙述中,读者对她的苦乐悲欢却感同身受。初抵非洲时对于造物神奇的由衷惊叹,饱览咖啡花漫山绽放时的无边喜悦,与草原上的飞禽走兽邂逅时的巨大欣喜,失去灵魂伴侣时的痛彻心扉,被迫放弃庄园时的无助茫然,为土著人生计奔波时的焦虑无奈,无不力透纸背,摄人心魄。实际上,全书开篇的第一句I had a farm in Africa, at the foot of the Ngong Hills(在非洲,我有过一座农庄,位于恩贡山麓)就紧扣住了读者的心灵,它用语简单平实,却承载着无尽的意味:由于过去时的使用,虽然貌似沿用了很久很久以前的讲故事老套,但因为是第一人称叙事,因为作者是一位欧洲女性,因为故事的发生地是极具异域风情的非洲,因为工业文明到来后人们内心对田园生活的怀念和向往,读者仿佛听到一个苍茫的声音,在讲述一段昨日不再、曾经沧海的悲凉。而在全书的结尾,作者抱憾离开时,在火车站回首恩贡山脉,只见晴空万里之下,一马平川的高原环抱之中,雄伟的山峦拔地而起,但它是那么遥远,四座主峰几乎微小难辨……距离之手缓缓地打磨并抚平了山的轮廓,这种首尾呼应似乎是为一段人生旅程自然而然地画上句号,但那眷恋难舍、刻骨铭心的心路历程并没有翻篇,那曲关于非洲的颂歌、恋歌和悲歌依然余音绕梁,袅袅不绝。由此说来,何是因,何是果?哪是始,哪是终?回忆究竟是为了转身放下,还是为了沉陷重寻?
因此,让我们回到本书的书名。 Out of Africa的字面意思是在非洲之外,就作者的创作实际而言,是在非洲之外(丹麦)回首往事,从作品的内容来说,也是失非洲、忆非洲或非洲梦回,是身在非洲之外而心却仍系非洲,因而从根本上展现的恰恰是一个走不出的非洲。但由于《走出非洲》的中文译名已经在一代代读者中深入人心,特别是通过梅丽尔?斯特里普主演的电影而几乎变得家喻户晓,译者如果试图正本清源,显然会吃力而多方不讨好,尤其是可能使一部耳熟能详的名著变成一本没有资历的新书,这无疑将是译者对原作者的最大背叛。所以,本书的译名沿用《走出非洲》,既非从俗媚俗,也非以讹传讹,而是以朴素、忠实之心致敬经典。
最后,尽管有蛇足之嫌,还是想谈谈翻译本书的体味。本以为在对付过约翰?厄普代克、苏珊?桑塔格、戴维?洛奇、希拉里?曼特尔等难缠的作家之后,Out of Africa的翻译对我会是小case一桩。阅读原著的确是一件易于沉入和十分享受的事情,但真要转换成汉语,却迟迟不敢落笔,那些看似日常平淡的字句常常让我有词穷之苦,一方面确因自身能力所限,另一方面是因为那简单字句中蕴蓄的力量和积郁的情感,它们自带音符和色彩,若即若离,举重若轻,将我置于寻寻觅觅、难抵原意的半途之中。我唯恐自己的揣摩会冲撞作者的细腻,唯恐因自己的粗暴而践踏作者的温婉。正如作者于回忆中在非洲走走停停一样,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也是译译停停,脑海中时时回荡着凯伦的非洲之歌。及至译完定稿,我终于长吁一口气,算是走出了非洲。但我深知,对凯伦这样一位奇女子,我永远言不尽意,永远存在亏欠,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也是永远走不出凯伦?布里克森的非洲了。
伊萨克·迪内森(18851962),本名凯伦·布里克森,丹麦著名女作家,婚后随有着贵族头衔的丈夫去往当时的英属肯尼亚开办咖啡种植农场,后经营失败,于1931年回国,开始写作。一度是诺贝尔文学奖的有力竞争者。其叙事艺术深得海明威赞赏,海明威认为本书是他读过的特别优秀的关于非洲的书,195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曾说,伊萨克?迪内森也完全有资格得奖。而约翰?厄普代克则称她为20世纪ZUI别致如画、艳丽似火的文学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