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先分析了德国司法独立原则和法官司法责任之间的关系,进而介绍了德国法官司法责任的制度框架,包括法官责任追究的法律适用、对法官审判行为的职务监督、对违反职责之法官的弹劾、违反审判职责的惩戒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重点研究德国的法官惩戒制度和法官违反审判职责的刑事责任。在惩戒制度部分,介绍了适用于法官的惩戒机关、惩戒措施、惩戒事由、惩戒程序和惩戒救济措施。在刑事司法责任部分,重点研究了和司法责任相关的接受利益、索贿、枉法等十一个罪名。
【1】江国华,湖南茶陵人,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兼任中国宪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立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和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等。 【2】彭超,男,汉族,湖南武冈人,党员,1986年1月出生,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秘书、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多项。【3】周紫阳,1978年生,女,汉族,湖北天门人,博士,武汉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