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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窗推理01:择爱而噬
《择爱而噬》
一脸严峻的警官,满脸赔笑的嫌疑人A和一脸横肉的嫌疑人B都消失不见了。看不见手铐,也没有警笛的嗡鸣。这似乎只是一个宁静的校园,几个人,和细腻感伤的情怀。只不过在一段情感波折之中,有爱就可能会有背叛,背叛会让平和的心泛起幽暗的涟漪,于是,罪恶也就产生了。可能只是一个咧着嘴傻笑的男孩朝小池中扔了一颗石子,或者是一个纤细的身影优雅地挥动衣袖,再悄然走开。站在校园欣赏风景的你丝毫没有察觉有何不对,但在某个无法预知的瞬间,一个你意想不到的身影就黯然倒下了。 很高兴作者能写出这样唯美的推理作品,这种女性的细腻与情感的拿捏,是男作家们所难以完成的风景。虽然编故事是作家们的看家本领,但作品中总有真实生活与感受的投影,唯独这个,是谁也无法伪造的。 本文的末尾,可说是画龙点睛之笔。 随着一行淡淡的留白,主人公的爱与哀愁溢满纸间。 《天堂附近的死亡》 “我认为好的诡计,手法应该用一句话就能概括出来。” 以上这句话就是吴谁的创作理念。我的理解是对诡计不拖泥带水,务求干净利落。这从吴谁的很多作品中都能反映出来。但请不要把这句话误解为:简单。因为吴谁的作品,大多都不简单,至少在真相揭晓以前,读者很难窥破。 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的阅读习惯不停地在改变,对文字亦是如此。比如在日本比较流行的“轻小说”,它讲究的是流畅、好读,是艰涩读物的反义词。不少作者已经注意到这点,在文字上花了工夫,以适应当下的阅读潮流。但推理本身,可能作者思考得不多。吴谁的这个理念,可能代表了将来推理发展的一个方向。作者们将开始思考:什么样的推理模式更符合当今的潮流?虽然它可能不会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但至少会形成作者自己的风格。这种站在读者角度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反思,总比对旧有模式不加思考地照搬,要值得赞赏吧。 这篇《天堂附近的死亡》,不止诡计揭晓时干净利落,在遣词造句方面也直接明了。它不是太极拳的绵延迂回,而是截拳道的胜负立分。也许,一部分读者希望的推理小说就是这样吧。面对纷繁缠绕的迷局,请爽快地给我答案。然后就可以合上书,长吁上一口气。生活本就是如此,等待我们去做的事还有很多,需要的是快刀斩乱麻。 《另一个世界》 翻开一本推理小说,人们似乎总是想知道作者是描述了一个什么样的诡计,这似乎是本格推理爱好者根深蒂固的念头——“Who,Why,How——do it”: Who——谁做的。 Why——动机。 How——诡计。 本格推理爱好者和本格推理作家总是会很在意How,在意诡计是怎么“完成”的。似乎描述“诡计如何完成”是本格推理作家最终的使命。 我想对此加以突破。 作为一个本格推理写手,我不只想去描述“怎么完成”诡计,也想赋予诡计“完成了是为了什么”的新用途,并在这上面来加以创新。 这一点可能容易和“Why”混淆,但它并不是“Why”,并不是动机。犯罪的动机是一回事,诡计的新用途则是另一回事。 以《另一个世界》来具体说的话,我想赋予“不在场证明”的用途不止是“让嫌疑人A洗脱时间上的犯罪嫌疑”,还能“为嫌疑人B洗脱‘动机’上的犯罪嫌疑”。让原先只服务于“时间”这一维诡计跳跃到另一维,这是我想做的事。所以我对“不在场证明”本身的制造刻意去忽略了,在这篇中只把着力点放在其“用途”上,可能会让传统推理读者感觉有点奇怪吧。 《度祥、秘笈与我的尸体》 在这篇的创作中,我的名字特地取了和日本推理作家乙一的出道作《夏天、烟火和我的尸体》一样的格式,其实那本书我并未看过,内容当然也完全不相干,只能算做是自己的恶趣味使然,以及对乙一作品的喜欢…… 在这篇当中,悬疑的成分占了一定的比重,这和一些本土悬疑小说中的悬疑不太一样,我觉得要“阳刚”一些。没有鬼,没有吓人的场景,是产生于现实世界的谜团。我想尝试一下将之与推理融合,在赋予心理诡计与叙述性诡计后的效果。 除此以外,我会比较在意人物的塑造,我不想写那种一脸正气的角色,也不想写毫无人性的坏人。我只是想写一个在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社会缩影里生存着的,有阴暗面、绅士精神、闷骚、又想保护自己妻子的物理老师。我并非是想歌颂他,只是正如我们所处的这世界一样,总是存在着形形色色的人,心中有着不为人所知的阴暗面。 《我知道你昨天晚上做了什么》 庄秦是一位高产作家。承袭他作品中常见的逆转风格和一气呵成的可读性,这是一篇在环环相扣的意外中,让真相水落石出的佳作。作为一篇推理小说,其实作品中完全不需要非得有一位侦探。因为作者们都知道,当它发表以后,那些翻阅它的读者都有一颗对未知和真相感到好奇的头脑。他们每一个人都能担当侦探的角色。 这篇的写作动机来自于一篇他看到的新闻。一名成都司机撞伤了路人以后,因为担心负担医药费,铤而走险的来回反复碾压伤者,造成了死亡的悲剧。与此同时,他又因为某些事,和一家快递公司发生了不愉快。快递公司没有核实身份,就把他的快件交给了别人。这两件都是会让人叹气的生活经历,但当出现在庄秦的生活中时,就化为了一篇揭露社会阴暗角落的推理小说。 所以,庄秦认为推理小说爱好者中有一种不贴切的说法:推理小说的诡计已经被前人写完了,我们已经无法创新了。他认为:其实素材就在我们身边,它无处不在。只要我们拥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就能创作出中国式的推理小说。 《香水迷情》 美人,尸体,香水,诗。 此篇是传统的解谜小说,一切都那么按部就班。作者狼舞是男性,字里行间却蕴含着一种典雅。 尸体出现在任何地方,都是当然的统治者。罪犯从案发现场走了,气味却留下。不是血腥的味道,而是优雅的香味。这里人人似乎都和香水扯上了关联,并且找不到阴暗面。似乎整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暖暖的午后,你似乎能嗅到阳光的味道。这在推理小说中是比较少见的。 在解谜过程中,狼舞比之其他推理小说家毫不逊色,环环相扣,真相破茧而出,具有意外性,依旧保持了整体的风格,并且具有“挑战型本格推理小说”的公平性。 只是在线索陈列方面,却有不足。作者虽然给出了线索,但没有引导读者进行思考。只是在结论时和盘托出。这种作为谜题尚可,作为小说,却是写作时需要注意之处。 《故人》 在《故人》这篇小说中,故事情节里细腻、强烈又带有爆发力的情感贯穿始终。它不是一种暴风雨般的咆哮,也不是无病呻吟。它先在小说前半部分忍隐和沉淀,中段乃至后半部分让这种情绪倾泻而出。就像是先乌云密布再大雨倾盆,遵循着“自然”的法则。可说是这种先抑后扬,在最后带给读者以一种酣畅淋漓的冲击。 在写作中,能做到先抑后扬是很难得的,此篇文章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文笔老道。这一般是此类写作手法中所必不可少的。 有读者可能会问我该如何对它进行分类。 推理小说有诸多派别:“本格”、“社会”、“硬汉”等等不一而足。可这篇既不是很“本格”,也没怎么“社会”,只能说是一篇以女性情感为主线的推理小说。“本格派“也好,“社会派”也罢,这种分类固然能帮助读者对作品进行挑选,但对于作家而言,优秀的作品可能只是妙手偶得的产物,并没有带着标签出生。所以我想,要把它来一个生硬的分类是否很多余?分类真的有那么重要么? 如果有谁还那么问我,我只想回答:这是一篇好小说,这应该就足够了。 《当厄里尼厄斯遇上维纳斯》 厄里尼厄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她是无情的犯罪者,直至目标死亡才会收手。而维纳斯在神话世界里有多重象征,为大家熟知的是爱与美的女神。此作中的男女主角分别对应了这两个人。当他们相遇后,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 河狸一直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作者,从他的笔名中就可见一二。因为给电视台写过侦探脚本的缘故,他的作品具有画面感。情节的铺陈和悬念的设置也都不错。此篇其实是一个相当本格的推理小说,但切入的视角比较新颖。如果是从传统的视角切入(从案件发生写起,经过警方的调查,直到最后真相大白),此文将会损失很多魅力。 谈到人物塑造,河狸花了大量的篇幅,在“维纳斯”的感召下,文章的中段甚至有了一种温情的味道。直到最后案发发生以后,才把读者的注意力转移到“不在场证明”的手法上。让人们意识到,原来厄里尼厄斯终是冷酷的。 这让我想起了《魔幻厨房》中傅薇的所讲的故事:一个蝎子想借青蛙的背过河,青蛙认为蝎子会蜇它,所以拒绝。蝎子说如果我蜇了你岂不是自己也会淹死?青蛙才答应了蝎子的请求。当青蛙游到河中央时,蝎子还是蜇了青蛙,两者皆遇难。此时青蛙不甘心地问:你为何出尔反尔?蝎子不由回答:只是本性使然! 看来厄里尼厄斯与维纳斯在此篇中,也不能免俗。 《阴差阳错》 一般情况下,可以把“以谜团为主”的推理小说称之为本格推理小说,主角不一定非是警察或侦探,但有一个需要挖掘真相的谜团在等待着他;或者他自己是这个谜团的缔造者,讲他如何制造谜团的故事。 在这里,又可以把本格推理小说来进一步地细分,有一种分法就是“挑战型本格推理小说”和“非挑战型本格推理小说”。挑战型本格推理小说在答案揭晓前,会把作者认为的所有线索都公布出来,来等待读者进行“挑战”。简而言之,也可以把它既看成一篇小说,又看成一篇谜题。这种相对公平的做法源于欧美的黄金时期,而此篇《阴差阳错》就是作者向当时的著名作家卡尔的致敬之作。 对于卡尔,我有一篇单独的评论论述他。和卡尔一样,杜撰同样偏爱不可能犯罪类型。此篇也是杜撰的代表作之一。 与笔名相对的,文中的侦探同样取名为杜撰。果然,看不了多久,他就说出了这样的话:“足迹消失加密室再加凶器消失,完完全全的不可能犯罪。”对此热衷的朋友可能会精神一振,是的,一场和不可能犯罪有关的挑战已经开始了。 这是推理小说中的经典模式之一,听着脑中细胞拍打出熟悉的节拍,一起享受在这不会流汗的运动之中吧。 《遗嘱》 似乎不论是多长的篇幅,只要是周浩辉写的,就能让人一口气读完。 他的特点在于以较为写实的视角切入,略带有一点纪实的味道,来带给读者一种真实的临场感受。与此同时,他还会用拿手的悬念设置,让文章从始至终都牢牢地吸引住读者。要做到这一点实为不易,需要作者对文字与叙述有较为深厚的功底,良好的全局观,以及精妙的悬念设置与结构布局。 “在任何时候,我允许读者跳过的文字都不可以超过一百字。”这是周浩辉的创作理念,他也的确做到了。纵观全文,每一个情节设置皆有其用意,每一个推理皆严谨合理,全文行至结束也无一丝一毫的赘肉。 对苛刻的读者而言,亮点才是看书的动力。个人认为本文在协议书的推理细节上,设置得很是巧妙,作者一直不露声色,直到最后真相揭晓时,它才似珠玉破土而出。 可贵之处在于这个桥段虽精巧,却写得很自然,没有刻意雕琢之痕。 如果非要说缺点,就是结局略显刻意,不过罪犯在推理小说中大多具有炫耀性格,这和电影中用手枪对准美女太阳穴却迟迟不肯扣下扳机的坏人一样,也算是他们的一种悲哀吧(或是好人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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