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中世纪历史上,以天主教会为主导的济贫活动盛极一时。在成熟形态的国家成型之前,教会作为超国家组织,进行了广泛的扶贫济困活动。为了确保慈善事业的有效开展,教会创制、颁布法律,指导、规范济贫实践。中世纪的教会法学家们也热衷于探讨贫穷与贫民的问题。他们对法律文本进行评注,阐述自己的法学思想,极大丰富了教会济贫法的内涵。《中世纪教会济贫法研究》一书即以中古教会法律文献、法学家评注等为基础材料,探讨教会济贫法的原理、制度与实践。
本书从法文化传承的视角研究社会救济的宗教法起源,选取中世纪一统天下的教会法,从《教会法大全》入手,兼顾中世纪教会法学家的著述,集中梳理教会法中有关济贫的规范,进行细致研究。在当代中国,社会救助与扶贫一直是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教会法中贫穷不是罪恶的观点让贫困去污名化,教会法中所针对的贫民起诉权、受教育权的保护、对贫民的司法救助等问题的规定,在强调社会公平、和谐发展的今天,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当下的社会保障立法也具有启示。
赵博阳,1987年生,上海人。法学博士,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学术兴趣为西欧中世纪法律史、教会法。
缩略语表
导言
章 教会法上的贫穷
一、罗马法语境下的贫穷
二、教会法上贫穷观的形成
三、教会法对贫民的保护
四、教会法对贫民受教育权的保护
五、小结
第二章 教会法上贫民的财产权利
一、中世纪的贫民及其财产
二、教会法学家论财产权
三、财产权与济贫的嫁接
四、教会法上财产权的意义
第三章 教会法上的慈善
一、慈善的动机――实践慈善的理由
二、慈善中的施予者
三、慈善中的受施者
四、教会法上慈善的意义
第四章 教会法上的济贫机构
一、堂区
二、修道院
三、善堂
四、小结
第五章 教会济贫法在中世纪后期的式微与回响
一、中世纪教会济贫法式微的原因
二、中世纪教会济贫法与国家济贫法
三、中世纪济贫法与两部《天主教法典》
结论
附录一 教会法的发展历史
附录二 《时常发生这种情况》(Quia Contingit)1317年维埃纳会议第7条决议
附录三 《尼古拉四世税收评估》(1291年)中奇切斯特教区堂区司铎与代牧薪俸记录
附录四 英格兰16世纪前各类善堂数量的变化
参考文献
译名对照表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