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作者博士论文 可持续发展是内涵于经济全球化又超越经济全球化的一种关乎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崭新理念。2012年,联合国贸发会制订了《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政策框架》,呼吁各国秉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制定和实施国内、国际投资政策。自此,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国际投资法的良性互动愈加受到学界重视。本书细致分析了可持续发展在国际法中的起源、含义及地位,并且聚焦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国际投资法的融合,思考国际投资法治作为国际法治的重要内容,如何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原则细化到投资政策与投资条约之中,以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投资秩序,推动全人类共同繁荣与可持续发展。此外,本书着重考察了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的典型投资条约缔约实践,包括中国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深入讨论国际投资条约的可持续发展型改革。在此基础上,本书紧扣我国引进来、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国际投资法律问题,为将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贯穿我国国际投资法律框架的各个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方案,亦就国际投资法可持续发展型改革中的中国立场作有益探索。
本书紧扣我国引进来、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国际投资法律问题,为将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贯穿我国国际投资法律框架的各个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方案,亦就国际投资法可持续发展型改革中的中国立场作有益探索。
前言
国际投资法正在经历一场新时代的变革。进入21世纪以来,新自由主义的固有缺陷日渐凸显,开始受到质疑和批判。以欧美国家为主导的国际投资缔约实践,引领着国际投资法范式向嵌入式自由主义发生转变。这种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国际投资法提供了契机。[1]2012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以下简称联合国贸发会)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政策框架》(Investment Policy Framework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简称IPFSD),呼吁各国秉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制定和实施国内、国际投资政策。自此,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国际投资法的良性互动愈加受到学界重视。
有学者细致分析了可持续发展在国际法中的起源、含义及地位,[2]指出可持续发展是内涵于经济全球化又超越经济全球化的一种关乎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崭新理念。[3]
其外延不断扩大,已经从初的可持续使用自然资源逐渐向经贸法、投资法、人权法等领域延伸,正在成为一项具有实质指导意义的国际法原则。[4]有学者认为,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危机持续不断、社会和环境面临挑战的情势下,国际投资法治作为国际法治的主要内容,也应通过构建稳定、透明和可预期的国际投资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投资秩序,推动全人类共同繁荣与可持续发展。[5]
由此,如何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原则细化到各个具体领域是国际投资法面临的迫切任务。有学者提出,确保东道国对外资的监管权,不仅是国家经济主权的应有之义,[6]更是为东道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了政策空间。[7]可持续发展改革的核心要素是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平衡,在强调保护和鼓励投资的同时,不应影响东道国的公益监管权。[8]也有学者认为,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各国有必要建立健全海外投资法律制度,促进负责任的投资,为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9]
此外,更多的学者从国际投资条约的可持续发展型改革角度出发,研究如何通过合理设计国际投资条约的序言、投资待遇条款、投资者责任条款以及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或者至少不让国际投资条约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障碍。[10]学者们指出,审慎选择外资准入国民待遇条款,[11]澄清公平公正待遇的含义,[12]明确间接征收的认定标准,[13]加入有关保护环境、保护劳工与人权、抵制腐败等可持续发展义务的投资者社会责任条款,[14]改革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15]是国际投资条约需要回应新时代迫切需求的主要方面。
可以说,可持续发展理念已经由抽象原则向具体规则转化,新自由主义国际投资法制已经进入了反思潮,两者同步交织,我国需要予以高度重视。但是目前国内学界少有立足于我国国际投资法律实践针对这一发展趋势的系统性研究。本书以问题导向出发,重点分析我国引进来走出去面临的国际投资领域的法律问题。
作为兼具资本输入国和资本输出国双重身份的大国,我国不仅应当更加务实地关注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也应加强政府对海外投资企业的指导。为顺应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勃兴,我国宜尽早完善现有中外双边投资协定(BITs),合理设计可持续发展导向的BITs谈判范本,积极缔结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双边、区域、多边投资条约,并且制定相配套的国内投资政策,把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贯穿我国国际投资法律框架的各个方面。
[1] Steffen Hindelang and Markus Krajewski ed,Shifting
Paradigms i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More Balanced,Less Isolated,Increasing Diversifie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6.
[2] [荷]尼科·斯赫雷弗:《可持续发展在国际法中的演进:起源、涵义及地位》,汪习根、黄海滨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3]王彦志: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与国际投资法的第三波,载《国际经济法学刊》2006年第3期。
[4] 蒋小红:试论国际投资法的新发展以国际投资条约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为视角,载《河北法学》2019年第3期。柯静嘉:《可持续发展环境下国际经济法趋势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Duncan French,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cy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2005. Nico Schrijver,The Evolution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International Law:Inception,Meaning and Status,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2008.
[5] 张晓君、李文婧:全球治理视野下国际投资法治的困境与变革,载《法学杂志》2020年第1期。
[6] Aikaterini Titi,The Right to Regulate i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Nomos and Hart Publishing,2014.
[7] 田晓萍:投资条约对国家公共政策空间的侵蚀及其变革兼论我国缔约时的相关考量,载《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1期。
[8] 钱嘉宁、黄世席:国际投资法下东道国监管权的改革基于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分析,载《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9] 曾华群: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政策框架与我国的对策,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曾华群、余劲松:《促进与保护我国海外投资的法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10] Andrew Newcombe,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Investment Treaty Law,8 The Journal of World Investment
Trade 357(2007).
[11] 张光:论国际投资协定的可持续发展型改革,载《法商研究》2017年第5期。
[12] 石静霞、孙英哲:国际投资协定的新发展及中国借鉴基于CETA投资章节的分析,载《国际法研究》2018年第2期。
[13] 王小林:可持续发展投资政策框架下间接征收的治安权例外,载《学术论坛》2018年第6期。
[14] 何力:一带一路背景下对外投资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载《海关与经贸研究》2018年第4期。孙玉凤:双边投资条约下的人权保护与革新,载《武大国际法评论》2014年第1期。张庆麟:《公共利益视野下的国际投资协定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刘笋:国际法的人本化趋势与国际投资法的革新,载《法学研究》2011年第4期。Arnaud de Nanteuil,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Edward Elgar Publishing,2020.
[15] 黄世席:可持续发展视角下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革新,载《当代法学》2016年第2期。Federico Ortino,Investment Treatie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Reasonableness Review:A Case Against Strict Proportionality
Balancing,30 Leide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71(2017). Simon Lester,Rethinking th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System,49 Journal of World Trade 211(2015).
朱玥,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入选华东政法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国际投资法。曾在核心期刊《国际经济法学刊》(2020年10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20年5月)、《西部法学评论》(2020年6月)、《中国流通经济》(2020年6月)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参与《信息素养与法律文献检索》(法律出版社,2018年8月)、《欧盟竞争法经典案例》(法律出版社,2020年8月)等书的编写工作。
目 录
章 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国际投资法的融合
节 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概述
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
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内涵
三、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外延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国际法的发展
一、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
二、可持续发展与国际人权法
三、可持续发展与国际贸易法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理念向国际投资领域的延伸
一、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国际投资法的时代背景
二、国际投资法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国际投资法的可持续发展危机
第二章 可持续发展的国内投资政策
节 可持续发展与外资安全审查制度
一、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内涵
二、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联系
三、一些国家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改革动向
四、国外外资安全审查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一、负面清单的内涵
二、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负面清单的互动关系
三、负面清单的典型国际实践
四、负面清单国际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内涵
二、可持续发展目标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定位
三、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典型立法模式
四、国外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章 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投资条约
节 国际投资条约可持续发展型改革的四个面向
一、兼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
二、平衡投资者保护和东道国监管权
三、改革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四、重视双边投资条约的主导和引领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投资待遇条款的结合
一、国民待遇条款
二、惠国待遇条款
三、公平公正待遇条款
四、间接征收条款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投资者责任条款中的直接体现
一、环境保护条款
二、劳工及人权保护条款
三、企业社会责任条款
第四节 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程序性保障
一、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当性危机
二、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方案
第四章 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的典型国际投资缔约实践
节 《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CETA)达成
一、CETA投资章节的基本内容
二、CETA包含的可持续发展规则
三、CETA对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示范作用
第二节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欧CAI)谈判完成
一、中欧CAI的谈判历程
二、中欧CAI涉及的可持续发展标准
三、中欧CAI对促进可持续发展愿景
第三节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
一、RCEP投资章节的基本内容
二、RCEP包含的可持续发展规则
三、RCEP对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影响
第五章 国际投资法可持续发展型变革中的中国立场
节 可持续发展与中国《外商投资法》
一、《外商投资法》的立法背景及定位
二、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三、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
四、《外商投资法》对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典型意义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与中外双边投资协定
一、中外BITs中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遍欠缺
二、中外BITs融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初步尝试
三、中外BITs投资待遇条款的完善建议
四、中外BITs投资者责任条款的完善建议
五、中外BITs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建议
第三节 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中国方案
一、中国方案的指导思想及总体原则
二、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总体路径
三、与国际投资相关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