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能源资源的稀缺性、区域性等特征导致能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生态破坏问题日益尖锐.现实社会中能源资源的低效利用现象屡见不鲜,如何实现能源资源的公平分配与高效利用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难题.随着国内外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成功实践,目前已经出现了在总量控制的框架下,企业借助价格信号和市场调节机制,以边际成本最小化的方式控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举措.由此,以市场交易和经济激励为特征的第二代环境规制被广泛运用于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领域.相比以命令和控制为特征的第一代环境规制,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第二代环境规制被誉为一种人为创建市场的资源环境管理工具,其核心就是将资源环境外部性问题内部化.作为一种政策驱动下的变革,用能权交易意指政府设定用能权指标总量并按规则将其分配给纳入用能权交易体系的用能单位,用能单位可依法在市场中自由进行指标交易,但必须在履约期限之前根据审查核定的实际能源消费量按时、足额向政府缴纳相应的指标数量,以确保其能源消费不超过其获取的用能权指标数量.由于用能权指标可以作为有价资源在用能单位之间进行有偿转让,所以当用能单位的技术改进成本低于用能权指标的价格时,用能单位就可以从交易中获益.这种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价格机制不仅对节能减排具有持续性的激励作用,而且可以内化能源资源利用时产生的负外部性.用能权交易市场由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构成.一级市场主要涉及用能权指标总量控制和指标初始分配制度;二级市场则是指用能权指标供需双方进行指标交易的场所和相关交易行为的总和.用能权交易制度试图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形成一种社会可接受的平衡,以实现经济效率与生态环境、市场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均衡.在用能权交易的两级市场设计中,政府规制与市场化运作相互衔接与配合,构成一种公共目的私人运作的复合制度安排.这种设计一方面印证了现代经济分析法学倡导的行政机制让渡于社会机制的新视野、新主张,另一方面沿袭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法和私法良性互动的融合趋势,形成在行政规制主导下多种协调机制并存的法律调控模式.用能权交易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一项现实制度安排,需要法律与政策的共同规制以应对复杂多元的治理问题.现代规制国家中,公共政策大量涌现,政府对经济与社会的干预无处不在,具有价值导引和行为规范功能的公共政策已经全面渗入了人们的社会生活,同时也不断地向法律渗透.针对这种现状,各种政策工具的试验都是一种有益的尝试,都具有暂时的正当性.而法律作为所有制度中最具反思能力的社会建制,具备增强各种社会制度相互反思、相互规训的能力,有能力承担起构建一个健康的用能权交易市场的重任.
因此,应将用能权交易市场的构建纳入法制的边界内,在充分汲取公共政策的价值与养分用以实现自我完善的同时,也为市场主体提供确定性和权威性的法律框架,并约束政府权力和保护用能权主体权益,使用能权成为可排他、可确定、可交易的权利进而走向市场.用能权交易制度不仅是重要的经济发展问题,还涉及与其相关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等重要法学问题.换言之,政策驱动下的用能权交易市场一方面体现了政策较强的导向性和较高的灵活性,另一方面也凸显出我国对用能权交易市场进行系统性法律规制以有效实现制度目标的必要.本书在归纳、总结和提炼用能权交易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不同学科的基础理论,对用能权交易制度的基本原理做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在此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构建用能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思路和建议.
本书共6章.第1章是用能权交易制度的产生背景,主要对我国能源消费的现状与趋势、节能政策的演进与趋势及用能权交易制度的形成等作了简要介绍,为后续的理论分析奠定了基础.第2章是用能权交易制度的本体指向,在分析用能权的概念和法律属性的基础上对用能权进行了界定,并从狭义、中义、广义的角度分析和解读了用能权交易的概念及制度构成.第3章是用能权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从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层面分析用能权交易的理论基础,探寻用能权交易制度的基本原理、运行机理和价值追求,为用能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前提.第4章是用能权交易制度的应然与实然,一方面根据前述理论从应然层面构建了用能权交易制度的范畴体系,另一方面从实然层面对我国各试点地区在用能权交易实践中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实证研究.第5章是国外节能量交易制度的比较与启示,通过分析欧盟和美国的节能量交易立法与实践,为我国用能权交易制度的构建提供有益借鉴.第6章是我国用能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其建立在前5章内容的基础上,特别是在第4章有关我国试点地区用能权交易实践的实证分析的基础上,
从总体思路、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市场监管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构建我国用能权交易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建议.我国的用能权交易制度正处于试点探索和发展阶段,需要研究和解决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仍然很多.本书对我国用能权交易制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构建用能权交易法律制度的理论方面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研究成果.用能权交易市场是一种特殊的市场,需要依法对用能权交易秩序及其相关活动
进行监管.任何法律都是通过规范行为实现其价值目标的,故而法律规范的要素结构是其范式的核心.不论是传统规范模式下以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为要素的规制模式还是反身法规制范式下以组织规范、程序规范、权限规范和沟通规范为要素的规制模式,其都是用能权交易法律制度构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中,反身法规制范式下用能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是一种反思型的、强调自我规制的法律治理路径,其既强调规制依据的规范性,又强调多元主体参与的法律权威分享性,能够有效回应用能权交易制度的内生需求,与用能权交易制度所体现的公共目的私人运作理念相契.因此,在构建和完善用能权交易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吸收反身法的理论内核所提供的养分,使用能权交易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并发挥其应有的实际效能.虽然本书部分章节的内容已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但是,作者在书中的诸多观点远未成熟,势必存在诸多疏漏和不足之处,敬请各位专家学者和同仁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