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包含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等案件。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法院2022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入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点,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点、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
打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2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点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数据库增值: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解析法律新规则的价值功能、理解适用、新旧法衔接处理难点,为新法的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
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
一、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一)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1保险标的转让后投保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应受到严格限制
——蒋某诉财保盐城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2保险合同约定机动车推定全损的计算标准低于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时,应以保险金额作为推定全损的依据
——王某诉人保成都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3保险人对禁止性规定作为免责事由的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审查
——廖某、朱某诉人保泉州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4保险人在承保时知道实际车主隐名投保的,应认定实际车主为投保人
——南某诉人保连云港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5保险事故中查勘、定损责任分担方式及次生损失赔偿规则
——牛某诉人保北京分公司保险合同案
……
(二)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三)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四)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一)人寿保险合同纠纷
(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三)健康保险合同纠纷
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